天峨县城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docx
天峨县城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理顺天峨县城区出租汽车日益突出的价格矛盾,促进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相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会同交通运输管理局依法开展前期调研、成本调查等工作,并参照周边县(区)的收费标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了天峨县城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如下: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的具体项目及内容(一)现行价格与拟调整价格对比表起步价及里程规定里程 内收费标 准(元/公 里)规定里程以上 收费标准(空 载返程费,元/ 公里夜间补贴费(23:00次日 6:00,元/公里)停车等候费发文年度现行 价格白天3元/公里 (含1公里)1. 6元/公 里,每500 米调表0.8 元/次(7公 里内)单程的按基准 价加价50%收 取,2. 4元/公 里(7公里外)无5分钟内不收 费,超过的 每分钟加收 0. 2元/分钟2009拟调整 价格5元/公里1. 6元/公 里,每500 米调表一 次(5公里 内)单程的按基准 价加价50% 收取,2. 4元/ 公里(5公里 外)5公里以内(1公里至5公 里之间里程)按每公里运 价L 92元收取,超过5公 里部分按每公里2. 88元 (含空载返程费)收取3分钟内不收 费,超过的 每3分钟加收 0. 8元/3分钟(二)调整后具体项目及内容1 .起步价:起步价由原来的3元/公里,调整为5元/公 里,白天与夜间同价。即起步价5元/公里内(不含1公里)。2 .基本运价:车公里运价1.60元/公里,每500米为一 个计价段跳表一次。3 .空载返程费:行驶里程超5公里(不含5公里)以上, 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运价50%(即超出部分按每公里2.40元 收取),对双程的同一乘客不收返空费。4 .夜间补贴时段:夜间23: 00时至次日凌晨6: 00时, 按车公里运价加收20%,即5公里以内(1公里至5公里之 间里程)按每公里运价1.92元收取,超过5公里部分按每 公里2.88元收取(含空载返程费)。5 .等候费:等候为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的3分钟的加 收0.8元/3分钟,即出租汽车行驶中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 12公里/小时行驶每3分钟后加收停车等候费0. 8元。6 .路桥费:出租汽车搭载乘客时途经收费道路和桥梁需 交纳的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承担,出租车空车返回时需交纳的 路桥通行费由司机承担,在上车前须向乘客说明清楚。二、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相关规定(一)运价:超过起步里程1公里后,每500米跳表计 价一次,采取先跳表计费后计程的计价方式。(二)等候费:每3分钟后加收停车等候费,采取先计 时后跳表计费计价方式。(三)路桥费:客运出租汽车搭载乘客时途经收费道路 和桥梁需交纳的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承担,客运出租汽车空车返回时需交纳的路桥通行费由司机承担。(四)运价结算取整至元,尾数四舍五入。即:结算尾 数W0. 49元时舍去不计收;结算尾数三0.5元时按1元计收。三、运价调整后的相关配套措施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确保出租汽车价格调整方案 能够顺利实施,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在调整运价的同时应 做好以下措施:(一)出租汽车经营企业、驾驶员以及出租汽车行业相 关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对计价器数据调整工作或 更换计价器工作。此次价格调整后需重新对计价器程序更新、 调校、检测所支付的费用将由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全部承担, 不能转嫁给出租汽车驾驶员。(二)加强出租汽车管理费的管理。此次调整价格主要 目的是增加驾驶员的收入,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出租 汽车租赁承包费收取行为,严禁借机上调承包费用。(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及驾驶员要按国家价格法律法 规积极做好调价后的明码标价及价格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价 格自律行为,及时消除乘客对调价产生的误解,化解社会价 格矛盾。(四)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建设。各出租汽车经营 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素质教育,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经 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抵御风险的能 力。(五)加强出租汽车价格监督管理。此次调整运价后,价格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收费监督 管理,严厉打击不打表收费行为,对违反有关运价政策的要 予以严肃查处。(六)依法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行业管理部门 应加大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的力度,净化客运出租汽车运 营市场环境,强化路面监督检查力度,为广大乘客和出租汽 车行业从业人员创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客运市场环境。(七)此次运价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天峨县关于 调整我县出租汽车收费的批复(峨政价(2009 ) 20号)文 件即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