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学习感受七篇.docx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学习感受作为一名在中职学校从教22年的一线教师。等到新职 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倍感精神振奋、干劲十足,相信新职 业教育法必将促使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 “热起 来” “带起来”。1、打通升学深造通道,享受平等就业发展待遇,提升中 职学校吸引力和认可度多年来,做了多届职高的班主任,由于中职学校学生圆 大学梦困难,学校的认可度、专业设置吸引力普遍不高,层 次不够。新职业教育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家长 的问题,明确规定专科本科问题,升学和学位问题等等这些 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职业教育是“断头教育”的问题, 破除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 升学深造通道。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 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 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 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 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2、拓宽职教师资来源,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激发师资队伍奋进活力和价值追求 歧视职业教育,致使职普失去协调发展状态”不再翻覆,能 让“考好的高中学校造造、考好的大学学学研研博博,的状 况又重新回归到“自主自觉又自然而然”“尽在掌握之上, 意料之中”。当然,这里的“考好的高中学校造造、考好的大学学学 研研博博”不再是传统上的意义了,而是新时代新征程上的 全新意义了。也就是说,新时代新征程上的的“高中学校” 已经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普通高中” 了,还必然包括多 元化办学主体开办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新时代新征 程上的“大学”也已经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高等普通 院校” 了,还必然包括“高等职业院校”“实施职业教育的 高等普通院校”“职工大学”等,其文凭形式,也不仅仅是 局限于高等普通教育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博 土生”,还必然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的“专科”“本科”“研 究生,“博士生”。换句话讲,义务教育阶段之后是选择报 考读普通高中还是报考读职业高中,不再因为职业教育“道 路不通畅、发展空间不广阔、无所学、没前程”而远离或放 弃之,完全可以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做统筹规划时一定要懂 得,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 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差异)自主 协调发展道路。随职业教育改稳步推进,中职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门 类、学生数量逐年增加。同时,职教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 逐渐凸显出来。不少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结构不合理、“双 师型”教师不足等现象,一线教师职称晋升无望,极大影响 了教师热情。新修订的这些规定破解了专业技术人员因学历 不高、没有教师资格证等无法进入职教师资队伍的痼疾,拓 展了职教师资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从法律层面保障了 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打造。作为一线职教人,把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 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 能人才,做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 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 业教育的春天来了。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 “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 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 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 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 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 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 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 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 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 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 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 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 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 到不断提高。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 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 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 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 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 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新修订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教育 改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对于深化教育 体制改,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通 过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1、普高和职高同等重视、同等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 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 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 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2、积极推进职高与普高协同发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 法,将原法中的“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 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改为 “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 普通教育协调发展”。3、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新修订的职业教 育法中围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主体,明确了职业学校、培 训机构、教师、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学校需要按照规定 履行相应的教育职责,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技能, 企业单位则需要保障公平就业和职业技能衔接,受教育者的 合法权益需要受法律保护。我们可以看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明了,发展路 径也越来越清晰。作为从事职业教育领域的一份子,在新职 业教育法的引领下,努力培养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 精神和实干能力的新一代人。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有感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 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 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 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 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 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 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 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 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 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 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 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发言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于5月 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 修。近日,根据前期上级统组织参加新法在线公益宣讲内容 并结合自主学习情况,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感觉对职业教育 空前重视,让全体职教同仁倍感振奋。下面,我从三个方面 报告自己的学习感悟,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一是职业教育更有底气。受类型不清、定位不准、通道 不畅、体系不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职业教育长期被认为是 “低人一等的教育”,家长不认可,社会有偏见。就连职教 老师在普通教育老师面前也感觉低人一等。新修订的职业教 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 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 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职业 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要同等重视、同等投 入、同等保障。”“同等重要地位“六字,一字千金,它确 认了职业教育的地位是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职业 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新一代职教人更有底气。二是职教学生更有未来。职业教育没有底气,是因为职 业教育过去属于“断头式教育”。职教学生毕业后从事低端 产业工作,没有发展空间。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学生,学历 提升的机会不多,约束了其职业发展。新职教法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 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 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意味着,职 业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学 历+技能”的职业类型教育为广大中职学子贯通了从职业中 学一职业专科一职业本科的成才通道。职校生有越来越多的 公平教育机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无限的未来。三是职教教师更有信心。当前,很大部分职教教师都是 经普通师范教育走上工作岗位的,很多专业课教师从未接受 过师范教育和职业教育。新职教法提出,健全职教教师 培养体系,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职教教师的师范 能力和专业水平都会大幅提升。职教教师更加专业化,更能 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游刃有余,更能在工作中实现职业价 值,获得学生和家长的认同,获得职业幸福感。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感受到,对职业教育的 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 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 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 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作为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我校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 用,阵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创建“XX省职教名校”为奋斗 目标,以提质培优为抓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知识与技能 并重、就业与升学并举的办学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 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能力为本位, 深入推行理实一体化、分层次和分段式三大教学模式改,为 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讲话稿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该法自1996 年颁布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包含 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 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 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其本质特征就在于面向特 定岗位、服务特定行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立足行 业,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要求和根 本性保障。我校作为一所有60多年行业办学历史的职业学 校,一直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的办学理念,长期以来致 力于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学校办学也因此取得了 较好的成效。但在过去办学实践中,因法律及政策的原因校 企之间时常存在责权不明、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让合作双 方感觉到束手束脚,较大地制约了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和 实效,最根本的是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企业参与办学在政策 支持、说收优惠等方面不明确、不充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 的动力不足,特别是面对长期和大资金投入时更是不愿意主 动参与,“校热企冷”、“合而不深”成为产教融合的痛 点、堵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对企 业参与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的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 策激励;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办学作用和地位、利益补偿与 激励约束机制。新法在产教融合上具有明确的正向导向性, 能激发职业教育参与各方主动性、积极性,催生出新的融合 机制,引导更多的产业技术和企业资金流入职业教育,推动 产教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引导企业办学,不断改善职业教 育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不断培养优质的专 业,优质的学校,优质的职教毕业生,最终助力职业教育成 为一种优质的类型教育。学习新职业教育法有感体会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 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让 选择职业教育类型的人们有了 “定心丸”。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是“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空间、上升有通道” 的教育类型;纵向贯通,搭建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完整通 道,横向融通,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实 行“普职协调发展”,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 代职业教育体系。这让曾经“因存在重视普通教育而忽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