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管理办法.docx
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科研素质和人文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 创造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开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创新活动,特设立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第二条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专门用于资助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利用现有的教学科研资源、教师已有的科研条件开展课 外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制作、相关竞赛以及创新课程的学习等创新实践活动。重 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 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易于物化的工程。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遵循的原那么是:“鼓励创新、强化实践、突出重 点、注重实效”;选择资助工程遵循的原那么是:“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 助、规范管理”。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不得多头申报,并且实行一个工程一次申请制度。第五条工业中心综合部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 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资金管理等。第六条各学院应积极鼓励学生从事科研活动,并为其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二章工程的申请及管理第七条工业中心将在每年暑假前开展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申报立项工作。第八条申请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可以是学生个人或学生团体(一般为3-5人), 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成团队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 基金工程申请书或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课程选课表,所有文件必须按 照要求打印一定份数并装订后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供文件电子版。第九条工程负责人申请的工程需经所在学院初评,确认该工程具有学术价值 或研究价值,并作基本评价,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第十条申请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的学生个人或学生团体原那么上只 能申请一个工程,工程申请必须有确定的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原那么上每位指导教 师指导的工程数最多不超过三个。第十一条各学院将工程汇总后填写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工程汇总 表和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课程汇总表,随同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 践基金工程申请书和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课程选课表报工业中心综合 部。第十二条工业中心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 创新实践基金工程,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1 .对于工程实践类、模型制作类工程,资助经费为500-2000元/项;对其 中有较大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可设为重点工程,重点工程不超过立项总数的 5%,资助经费为3000-4000元/项;对于经管文法类工程,资助经费为500 1000 元/项。评审结果由工业中心报送教务处备案。2 .对于创新实践课程(工程),不给予经费资助。教学过程中涉及的耗材等 由工业中心统一采购后分配使用。第十三条立项工程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并结题。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没有按期完 成的,可以有条件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最长为一年,毕业班级的学生不得延 期。工程负责人上一年度工程结题后方可申请下一年度工程。第十四条获得立项资助的工程需按照工程计划认真完成,工业中心将在工程 立项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第十五条各工程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立项工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指导,确保工程 按时结题,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结题与经费管理第十六条申报创新实践基金工程的,结题时需满足以下要求:1.科研成果1)经管文法类工程:围绕课题研究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并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 一致的论文1篇,且论文必须标注“由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资助(基金 工程号.* ) " o2)工程实践类工程:围绕课题研究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 一项: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一致的论文1篇,且论文必须标注“由工业中心大学 生创新实践基金资助(基金工程号:*) ”。;申请并受理专利一项;提交相关创新作品实物。3)模型制作类工程:围绕课题研究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还需提交相关创新作品 实物。4)立项资助工程所取得的成果所有权属于。2.结题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工程结题表(1份);2)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工程中期检查表(1份);3)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研究报告、论文(包括杂志的封面、 目录、论文全文、封底)、专利、著作等)(1份);4)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包括被采用、转载、获奖证书、应用证明等)(1 份);5)创新作品等相关物化成果;6)以上文件材料(含电子版)结题时一并上交工业中心综合部。第十七条参加创新实践课程的,必须按照课程大纲要求完成所有内容的学习, 经评审或竞赛后获得相应的成绩。成绩合格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学院申请本科 生课外创新学分。第十八条参加创新实践基金工程的,由工业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工程进行结题 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学生颁发“工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工程结题证书,并 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学院申请本科生课外创新学分。第十九条结题后,工程负责人将符合要求的发票汇总,贴于报销凭证汇总 表反面,填写“部门、时间、报销单据内容、单据张数、金额”,本人在“经 办人”处签字,并请指导教师在“验收人”处签字,提交工业中心综合部。可报 销票据原那么上是所发表论文的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工程加工费、购买实验原材 料费(发票上必须注明材料的详细名称或附清单)等与学生课题相关的票据,如 果票据金额不够,其他发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 .不得出现餐饮费、出租车费、食品、通讯费等;2 .办公用品必须提供明细;图书必须由出具发票的书店列明书单;3 .不得出现与立项工程无关的票据。第二十条工业中心将票据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到财务处报销,经费从该年 度“大学生创新实践专项”列支。工程原那么上不得代为报销。确由客观原因需要 代为报销的,需持有工程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件)、有效证件复印件( 件)和代理人有效证件。第二十一条结题后,工业中心将一次性给予指导教师300元奖励(以工程为 单位),发票要求同上。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对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的高质量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创造专 利受理,中心予以一定奖励。第二十三条对于有剽窃他人成果或抄袭行为的学生科研课题,不予结题;如 结题后发现,应退回全部经费,追究工程负责人相关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校规 校纪进行处分。第五章附那么第二十四条本方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中心负责解释。原工 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基金管理方法(2012年)同时废止,其他凡与本方法 不符的一律以本方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