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资料范本-合同信用管理制度.docx
XXXX公司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规范公司合同协议管理管控程序,明确管理管控职责,界定管理 管控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管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我公司实际情况指定本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后公司各部门机构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协议一律 采用本办法、非经济类合同协议的签订参照本办法的具体规定执行。第三条合同协议定义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是指除劳务合同协议外,公司在生产经营 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所签订的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四条合同协议管理管控的定义合同协议管理管控是指对市场调研、资信审查、意向接触、谈判、合同协议拟定、审查会签、签署、备案、履行、变更、终止、解除、 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管控。一经达成,需按本办法第三章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收到合同协议他方要求变 更、解除合同协议的书面文件、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邮件等, 应及时与法务合约部等部门机构沟通,请示法定代表人后,在规定或 约定的时间内说面答复对方。如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他方达成变更 或解除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第三章相关规定 办理。第二十六条对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协议不能 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及时取得对方遇有上述情 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协议有关各方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协议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 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公章或合同协议专用章。第二十八条需有关行政部门机构批准的合同协议,变更或解除 合同协议应报原批准部门机构批准。第二十九条经公证、鉴定的合同协议,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 同协议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定机关备案第三十条 涉外合同协议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第七章纠纷处理第三十一条合同协议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 承办部门机构必须协同法务合约部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 约定的正式正式生效答复。第三十二条出现纠纷,承办部门机构应立即向法务合约部报告, 重大情况向法定代表人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协议争议的文件和 证据资料。第三十三条 合同协议纠纷协商、调解应由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 构与法务合约部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节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协议签 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节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 时效期限内,可按合同协议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正式正式生效解决纠 纷,承办部门机构应同法务合约部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总 裁请示。第八章档案管理管控与使用程序第三十四条签署合同协议加盖公司合同协议专用章由法务合约 部统一管理管控,建立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台帐规章制度,每次加盖印 章均需在台帐上详细等记。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协议编号、 经办人、签约日期、合同协议价款、对方单位及关键备注等。第三十五条 合同协议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 法或盖章签订后公司必须保存两份原件用于存档和备案,防止仅存单份证据可能灭失。承办部门机构可持复印件一份。第三十六条合同协议证据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正式签订前、履行 过程中、纠纷发生后产生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当事人的 资信资料、法定代表人省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来往函件、数据电文、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文 本、补充协议、来往函件的签收单据、财务结算凭证、起诉状、答辩 状等,以上证据资料由法务合约部分类归档保存。第三十七条合同协议文件的流向由法务合约部控制,相关部门 机构如确需借阅、复印或摘录合同协议资料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 行。第三十八条档案的使用,按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管控有关 规定执行。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有关规定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合约部制定并相关相关项目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XXXX公司X年X月X日xxxx公司授权委托事务管理管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授权委托事务管理管控规章制度,建立并完 善公司经营法律风险事前防范体系,保障各项工作依法高效、有序的 运行,切实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 司相关相关项目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 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机构的 权利证明书。第三条 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章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返社会公 德的内容。第四条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机构应当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范围内诚实并善意的行使该权利。只有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 受托部门机构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第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是公司的合法代表,有权对外从事所有公司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其他企业员工依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进行相应对外工作,由公司承担授权委托 事项造成的法律后果。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六条 除法定代表人外,向下列政府主管部门机构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审批等手续,需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办法:(一)工商行政管理管控机关;(二)税务登记机关;(三)商标、专利管理管控机关;(四)其他政府管理管控机关。第七条代表公司进行商务谈判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需要办理 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办法。第八条 作为公司的代理人进行法律纠纷和解、仲裁、诉讼事务, 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办法。第九条公司的或作方,需要开具公司授权委托书的由合作方向 相关部门机构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机构按本办法办理相关委托事项。第三章 管理管控部门机构及办理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条法务合约部是公司授权委托事务的管理管控部门机构、对公司授权委托事务实行统一归口、分类审批和实时跟踪的管理管控 规章制度,以有效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第十一条 公司一切授权委托事项,均须由经办人填写授权委托 申请表,填写后提交法务合约部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法定代 表人审批后办理或经法定代表人审批后直接到法务合约部办理授权 委托手续;授权委托申请表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人、被委托人、授权 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书分为“政府公务专用”、“签订合同协议专 用”、“法律纠纷专用”三类,严禁混淆使用。第十三条出具授权委托书一份留法务合约部备案。第十四条办理授权委托事务需要使用公司印章的,参照公司印 章管理管控规章制度执行,严禁向任何人出具加盖印章的空白授权委 托书。第十五条 被委托人应在授权代理期限和权限范围内,尽职尽责 的完成委托事项,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第十六条如果被委托人在授权期限内未完成委托事项,所属部 门机构应当及时向法务合约部说明情况,并应在授权期届满后三日内 将授权委托书交回。需要重新授权或延长授权期限的,由法务合约部 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办理。第十七条如果被委托人超越委托权限对外进行承诺或者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活动,所属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向法务合约部说明情 况,由法务合约部出具意见报法定代表人批示。第十八条被委托人应定期向法务合约部说明办理授权委托事务 的进展情况,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防止造成经济损失。第十九条 被授权人要妥善保管好授权委托书,不得出借、损毁、 遗失等;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书面报告法务合约部。被授权人申 请补办的,由法务合约部审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办。第二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通知法务合 约部撤回或部分撤回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持有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 时将其授权委托书交至法务合约部,由法务合约部在该授权委托书上 注明“撤销”字样,并注明撤销日期。此时,该授权委托书失效。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撤回授权委托的,政策法务部应根据授权委 托人现授权权限,为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原被授权人所 在部门机构应将撤销或撤回情况通知相关当事人。第二十一条授权委托书一经撤销或授权一经撤回,其效力则不 可恢复。第二十二条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一)授权期限届满或受托事务办理完毕;(二)委托人取消授权或被委托人辞去委托;(三)被委托人职务变动或丧失行为能力,不能完成受托事务;(四)被授权部门机构解散、合并、分立或者业务范围发生变动。授权终止时,有关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失效。其中,因出现前 款第(二)、(三)、(四)项情况而使授权委托终止的,被委托人或其 所在部门机构应相关相关项目将授权委托书及时交回公司法务合 约部存档。第二节政府公务第二十三条办理公务,应使用政府公务专用授权委托书。第二十四条经办人向法务合约部提交的授权委托申请表,应由 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人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 法确认,重大事项须由法定代表人审批。第二十五条法务合约部根据经办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 办理授权委托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第二十六条 被委托人在办理具体委托事务时,如果确有必要为 授权以外的行为时,应当事先通知法务合约部,必要时应请示法定代 表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其委托手续应在代理事项完成二日内补齐。第二十七条 被委托人在委托事项完成后三日内,应向法务合约 部提交工作报告,负载法务合约部留存的授权委托书上备案;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授权委托事项的具体办理经过及结果、委托书是否收 回或者交给对方等。第三节签订合同协议第二十八条对外进行谈判及签订合同协议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 续的,应使用签订合同协议专用授权委托书。第二十九条洽谈、签订合同协议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由 经办人填写授权委托申请表,经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人本相关项目 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确认后提交法务合约部,经审查符合 条件的,报法定代表人审批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 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第四节法律纠纷第三十条本节所述法律纠纷是指已移交至法务合约部并指派给 专人处理的,公司运营过程中对内对外产生的一切纠纷。第三十一条处理法律纠纷,应使用法律纠纷专用授权委托书。第三十二条 经办人填写授权委托申请表,由法务合约部门机构 相关相关项目人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确认,报 法定代表人审批后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第三十三条需要外聘法律顾问处理的,应由法务合约部指派一 名工作相关人员与法律顾问共同担任代理人;由我公司指派的代理相第五条合同协议分类合同协议包括采购合同协议、销售合同协议、借款合同协议、租 赁合同协议、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相关质量本合同支付资金服务合同 协议、技术合同协议、保管合同协议、仓储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 等,公司对外采购单列入经济合同协议进行管理管控。第六条合同协议管理管控体制合同协议管理管控是公司管理管控的重要内容,是指公司内部法 律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实行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管控、统 一授权、分工相关相关项目、归口把关的合同协议管理管控体制。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实行承办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制与审查会 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规章制度。第二章合同协议管理管控的部门机构分工与职责第七条归口主管部门机构及职责公司法务合约部为合同协议归口管理管控部门机构,对公司合同 协议实行综合归口、分类建档并实施跟踪管理管控规章制度,跟踪管 理管控贯穿合同协议谈判、起草、签订、履行、诉讼的全过程,以及 时预防合同协议风险。法务合约部部在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合同协议管理管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章制度, 关人员办理授权委托申请手续。第三十四条外聘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的,由法务 合约部对其形式、内容予以审查。经审查无异议的,办理授权委托手 续;有异议的,双方协商修改。第三十五条 被委托人在纠纷处理完毕后三日内,应向法务合约 部办理案卷归档;案卷应包括授权事项、办理情况、委托书是否收回 或者交给对方等。法务合约部留存的授权委托书应附于案卷中存档备 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被委托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从事无权代理、越权代 理或超过代理期限代理等行为的,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被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事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 守、假公济私等行为的,经法务合约部查证属实,立即收回授权委托 书取消对其授权,同时拟订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报送法定代表人 批示执行。第三十八条 以欺诈、窃取、伪造等不正当正式正式生效取得授 权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行为人的职务;因此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 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第三十九条 违反公司规定及本办法出具、取得、使用空白授权委托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对被委托人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公 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被委托人、行为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按照实际损失额 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直接领导人者负连带 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法务合约部制定并相关相关项目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有关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 触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XXXX公司授权委托申请表申请人所在部门机构对方单位拟办事项权限范围授权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部门机构相关相 关项目人 意见相关相关项目人:年 月 日法务合约部 意见相关相关项目人:年 月日法定代表人 意见年 月日关键备注授权委托书(政府公务专用)兹授权 代表本公司前往办理 事宜O代理权限为:O此授权有效期限为 年 月日至 年月日。本公司对其授权范围内的职务行为相关相关项目。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协议专用)兹授权 代表本公司就 进行洽谈,签订合同协议。此授权有效期限为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本公司对其授权范围内的职务行为相关相关项目。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书(法律纠纷专用)委托人:济南陆丰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被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现委托 在我公司与 纠纷一案中,担任我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收集有关证据; 参加庭审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委托人:XXXX公司为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提供合同协议范本、进 行资信审查等;(2)建立健全公司合同协议管理管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 部门机构合同协议履情情况;(3)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工作。(4)统一管理管控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公证、签订事宜,管理 管控合同协议专用章;(5)相关相关项目合同协议备案文本的管理管控,执行合同协 议登记、统计及报告规章制度;(6)组织合同协议管理管控知识培训;(7)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协议谈判过程中,相关相关项目审 查合同协议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8)参与合同协议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9)其他相关管理管控工作。第八条合同协议管理管控体制需要以公司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机 构,为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承办部门机构应根据相关项目需要指 定合同协议承办人。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职责:(1)指定合同协议承办人,进行市场调研,意向接触,资信调 查,报请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人审批;(2)组织合同协议的谈判;(3)对法务合约部提供的合同协议范本或经法务合约部审核修 改的对方范本进行填充,并组织审查会签;(4)组织合同协议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相关相关项目合同协议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6)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提出修改意见;(7)其他需要承办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的工作。第九条合同协议审查会签部门机构及职责合同协议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中心、审计督察部、法务合约部, 以及合同协议相关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里部门机构审查会签。相 关业务管里部门机构范围,由承办部门机构根据相关项目所涉及的计 划、归口管理管控、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 设等问题确定:(1)财务中心相关相关项目对合同协议支付正式正式生效的合 理性、风险性、财务手续的合理性、合规性,担保财产合法性、安全性进行审查。(2)审计督察部相关相关项目对合同协议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 及合同协议价款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合同协议办理的程序及 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3)相关业务部门机构按本部门机构职责,相关相关项目对合 同协议所涉及本部门机构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 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 见。(4)法务合约部审查会签职责,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7) 项的规定执行。第十条合同协议承办人职责承办人应对合同协议自签订时起至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相关相 关项目,对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协议有关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 规定及本办法的规定,须及时与本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人、法务合 约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处理。第十一条监督主管部门机构法务合约部依其职责对合同协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 进行跟踪、管理管控;审计监督部依其职责对合同协议办理的程序及 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合同协议签订的一般程序第十二条合同协议草签(1)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 行合同协议的能力,包括:a.具有履约能力。b.具有履约行用:无严重违约事实。c.在签署本合同协议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 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 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d.其他与合同协议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协议时,应 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2)合同协议填充根据法务合约部提供的对方合同协议范本进行合同协议内容的 填充:a.价款与支付正式正式生效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 约责任、争议解决正式正式生效等。b.合同协议有效期限的确定。C.合同协议文本分数应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存两份 用于存档和备案。第十三条谈判重大合同协议应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中心。法 务合约部、审计督察部、技术及与合同协议内容相关的部门机构相关 人员参加,承办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组织和确定具体相关人员范 围。(1)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 点及主谈相关人员,统一部署。(2)承办人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机构相 关相关项目人汇报。(3)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纪要,并经我方全体参加相 关人员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确认。内容包括:a.准备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参加相关人员、形成的一致 意见、声明保留意见、法律意见等。b.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双方存在的主要分 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谈判相关人员提出的应对意见。第十四条审查会签(1)承办人填制合同协议审批表,附合同协议草案等经承办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人签署后送会签部门机构签署意见。(2)会签部门机构应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并由审核人本相关项 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第十五条审批承办人将各部门机构会签后的合同协议审批表连同合同协议草 案送交法定代表人审批。第十六条签署与备案(1)经审批的合同协议由承办人将正式合同协议文本送交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由承办人会同法务 合约部办理授权委托书。(3)合同协议签署后,承办人送法务合约部加盖合同协议专用 章。法务合约部保留合同协议原件备案。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机构一律不得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 议或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第十八条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协议, 应办理授权委托书。第十九条 除即时结清外,签订合同协议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第四章合同协议签订的程序第二十条对于数额及风险较小的合同协议,以及特殊紧急情况 下的应急事项合同协议,可不经谈判、会前程序,直接按本办法第十 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第五章履行程序第二十一条合同协议经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 方法、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盖章,且约定的 正式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实际履行。合同协议正式生效之前,不得实 际履行。第二十二条承办人按合同协议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 协议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填写合同协议履行情况统计表, 按季度报法务合约部备案。第二十三条承办部门机构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率约情 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协调处理并向法务合约部及 相关部门机构报告。第六章变更或解除程序第二十四条合同协议需变更或解除时,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 应在与法务合约部等部门机构沟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说明变 更或解除合同协议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合约的协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