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厂卫生管理制度..pdf
食品加工厂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厂卫生管理制度:一、卫生管理制度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2。主管厨房负责人及厨师长,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2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1.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四、卫生检查制度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