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pdf
市疾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一)行保科为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中心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家属院和办公楼公共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行保科负责,各科所安全工作由各科所负责.(二)安全用电,严防火灾。要加强对用电、防火知识的学习,做到人走灯息,用电设备断电,人员不得私自对中心办公区域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安装和改造,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各类办公物资和设备要登记造册,责任到科所,实行定人、定位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盗,如有丢失或非自然损坏,由责任人负责。(四)财务部门负责人每日要对本室防盗装置使用情况和现金、票证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门卫必须做好来人来客登记工作,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大门和办公楼大门,值班人员加强夜间安全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危险品带入中心办公场所。(七)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每月检查、每季度通报、每半年例会制度,行保科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有关科所和有关人员整改,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中心安全。(八)全体职工要加强安全常识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和交通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