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羽林街道新建金甬铁路大庄隧道2号斜井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弃渣所有权买卖合同样本.docx
-
资源ID:72846656
资源大小:11.85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新昌县羽林街道新建金甬铁路大庄隧道2号斜井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弃渣所有权买卖合同样本.docx
新昌县羽林街道新建金甬铁路大庄隧道2号斜井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弃渣所有权买卖合同样本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新昌县羽林街道新建金甬铁路大庄隧道2号斜井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弃 渣所有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出售,乙方已对弃渣现状作充分了解,并竞得上述弃 渣购买权。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弃渣买卖的相关事 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标的概况新昌县羽林街道新建金再铁路大庄隧道2号斜井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弃 渣所有权以拍卖方式出售,弃渣总方量约为245274.02立方米),成交价为() 万元,实际数量以现状为准,数量有误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本次弃渣包含可能有 土层、岩层、剥离物、砂、砾、卵石等。第二条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乙方按拍卖规则约定在6天内即2021年10月15日16时前 向甲方支付成交价的60%,即成交价 万元*60%=万元,剩余成交价40% 即成交价万元*40%=万元于工程开采进度至50%时付清,另外尚需交纳 合同履约保证金过万元。款项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开户行:新昌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账号:243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由甲方验收完毕后, 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第三条标的移交及合同期限甲方将本项目的弃渣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装载,由乙方自行组织的运输工 具,弃渣标的物即视为移交。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项后,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单位装卸、运输、清理及处 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等工作,出现损失由乙方自负,甲 方概不负责。实际数量以现状数量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本合同履行期限:因为弃渣未完全开采完,实际履行时间按工程开采的进度 实施,不限定时间,但需在工程开采完工后3个月内处置完成。自双方签署合 同生效至本标弃渣装卸、运输、清理完毕甲方验收后止(但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工 程施工进度并扣完履约保证金的,则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作乙方违约处理)。 第四条甲方责任1、甲方保证以上项目弃渣的权属无争议。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服从装载安排,并监督乙方遵守弃渣场地的施 工制度和安全守则,在场内按规定线路运输。第五条乙方责任1、乙方已具有矿石加工的经营资质并且有合法场所。2、乙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3、拍卖成交后,乙方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等工作,出现 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4、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装载安排,遵守弃渣场地的施工制度和安全守 则,在场内按规定线路运输。5、本项目弃渣的装载、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严 禁超出本合同所涉弃渣范围。6、乙方自行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运输工作,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环保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 在装卸、运输、清理等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7、乙方需自行建设车辆清洗设施,确保进出运输车辆的清洁。水、电等条 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项目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 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 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清理工作。9、乙方提货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提货期限为工程开采完工后3个月内 完成弃渣运输工作。乙方施工机械操作(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的有关规定;提货车辆必须具备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 关规定,不得超高超载。10、乙方超范围提货施工、或破坏有关山林和市政设施及各类线路管线、或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对附近建筑物及私人房屋造成损毁及造成其他财 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和负责赔偿。甲方有 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作赔偿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则乙 方应按实际数额补足。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因塌陷、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施工开挖延误等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的由乙方自行承担。2、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履行有关约定、责任,则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如未能按要求整改,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 关违约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4、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按规定付清款项后,买受人需在工程开采完工后3个 月内完成装载、运输作业,如超出期限将处以1万元/天罚金;超出期限3天仍未 完成的,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作买受人违约处理,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 不予返还,买受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第八条其他约定1、本标的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由合同双方各 执一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