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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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docx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 文章3篇,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篇一】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利用今冬明春农民工返乡和农闲的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百 日农民工培训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8万名农村劳动 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年全市劳务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 定基础。二、时间安排从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组织实施全市农民工技能培训工 作。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政府主导、统筹谋划、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理推进' 的总体要求,各县(区)要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下,劳动保 障、劳务、扶贫、农牧、财政、教育、建设、科技、妇联、团委等相 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抓好今冬明春农民工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协 调解决好培训前及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2、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培训氛围。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 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 鉴定质量。(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 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 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 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 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 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 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输入与 输出地在联动组织农民工培训输送就业的合作。将“百万工程'与"农 民工培训计划,结合起来,完善培训输出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对接机 制,探索推行“11'培训就业模式,即对培训技能要求高和中级以上技 能的农村劳动力,由培训输出组织1-3个月的基本技能培训,再到就 业安置基地上岗强化培训,经考核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两 类基地可分别申请劳务输出培训补贴和农民工培训I补贴,着力培养用 人单位适用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加快推进输出、输入地劳动力市场 信息网络联接和远程可视见工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 逐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培训就业比例。(A)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投入机制。1 .费用分担。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所需费用,由财政根据培训 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农民工个人承担30。 财政定额补贴基本标准由省统一制订,每年根据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情 况进行调整,并在分配下达年度培训任务时予以公布。各地也可按工 种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可根据当地财力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标准 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2 .确保培训时间。用人单位要积极调整农民工工作时间,确保 农民工有时间参加培训,同时要确保农民工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3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农民工经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证书并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保 障、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民工自选工种培训,应先垫付培训和鉴定 费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凭有关证件向就业所在地劳 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4 .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公益性职业介绍 机构)和实行全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 民工就业的,按登记并推荐就业的农民工人数,按省规定的标准进行 补贴。5 .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 省劳动保障厅会财政厅另行制定。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农民工培训计划与“百万工程'有机结合,农民工培训工作 由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地要切 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 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 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 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 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 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 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 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I,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 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三)强化管理。加强政策配套,抓紧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计划工作规程、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培训 质量监控和考核办法、农民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办法。 加快开发使用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四)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手段,开展 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 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相关扶 持政策,宣传经技能培训后输出农民工的典型事迹,让广大农民工充 分了解有关培训内容、经费补助标准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动 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3、创新培训模式,保障资金投入。要针对农民工特点和本地培 训资源的实际,开展高、中、低多层次的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与 流动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 因人施教,既要保证培训质量,又要保证培训规模。在资金投入上, 要切实落实省委发()32号文件关于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 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足额给 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同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 “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要按照”各级政府决策政出一 门、县区一级捆绑使用'的原则进行整合,统一实施,提高培训资金 的使用效率。4、突出培训重点,增强培训实效。一是做到培训与项目建设相 结合。围绕灾后重建和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开展泥瓦工、木工、电 工、电焊工、钢筋工、架子工等科目的培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 实现就地就近转移。二是做到培训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加强与全国各 地特别是深圳市的劳务合作,考察就业市场,了解用工需求,大力推 行订单、定向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等方式,重点加强保安、家政、电 子、服装加工、计算机应用等市场需求量大的工种技能培训。三是做 到培训与扶持创业相结合。在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大创 业培训力度,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 力争培养一批小老板,扶持一批创业企业,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四 是做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在开展培训过程中,按照市场需求和群众 愿望,精心筛选一批实力雄厚、工资福利高、社会信誉好的用工单位, 通过媒体播放用工信息和印制张贴招工信息等方式,为外出务工者提 供岗位信息和就业服务,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加强 农民工的技能鉴定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技能鉴定率。5、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培训质量。按照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 结合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各乡镇和培训基地,从师资、学时、教材、 实训等方面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协调指导,及时解决培 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使培训工作真正 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篇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 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力提升广大农民工职 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实 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面向广 大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和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以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 动力、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为实施对象,明确今、明两年,每 年培训农民工700万人次以上,并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农村转移 劳动力就业、稳定农民工工作岗位、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贫困 劳动力增收脱贫的重要抓手,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改善农民工 就业结构,推动农民工稳岗就业和返乡创业。计划明确了培训工作内容。以企业为主,组织开展在岗和待 岗农民工以工代训,实现以训稳岗。支持各类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 面向新吸纳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并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以输入地为主,组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定岗培 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大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 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以输出地为主,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就 业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加大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政 策扶持,健全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返乡 农民工创业成功率。【篇三】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劳动保障部关 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和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 抓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 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 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 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 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 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 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 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 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 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 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 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 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 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二)坚持二个导向。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 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三)坚持二个创新。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 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 培训投入机制。三、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 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 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o 20xx年任务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执行(二)任务下达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 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 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 用人单位。(三)培训和补贴对象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 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 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四、工作措施(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 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 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 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 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 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 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 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 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 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 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 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 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 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 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 三类:1 .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 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I;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 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2 .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 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 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 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3 .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 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 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 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 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1 .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 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 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 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2 .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 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 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 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3 .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 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 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 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 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 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 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4 .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 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 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 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 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5 .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 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 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 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 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 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 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Q对参加培训的 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 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 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