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docx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既有房屋安全风 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 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 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房屋建筑领域实际, 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 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 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完善动态管理台账、 迅速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 行为,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房屋建筑倒塌事故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排查整治重点通过“现场排查+查阅资料+技术鉴定”等方式,聚焦安 置点、集镇、学校;聚焦违法违规擅自改建为宾馆酒店、商 场市场、娱乐场所、住房租赁等经营用途性质的自建房;聚 焦违规加高加层违规建房等,针对农村既有房屋、房屋建筑 施工安全隐患,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存在的风 险隐患一抓到底、彻底解决。(一)城市既有房屋。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年代较早、长 期失修失管房屋、机关院落、宗教活动场所、低洼临河地段 房屋、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安全隐患。重点聚焦安置点、 学校周边的自建房,尤其是利用原有建筑物违法违规改建改 用于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住房租赁等经营用途 性质的自建房和违规加层加高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 场所安全隐患。(二)农村既有房屋。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既有房屋安全 隐患,重点聚焦用作生产经营、违规加高加层的农村自建房 以及违规建房等。(三)房屋建筑施工。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隐患。重点聚焦施工现场高切坡、起重机械、临时 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情况,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 防范情况以及“未批先建”项目处理情况等。三、处置措施对排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实行现场交办、立行立改, 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果断采 取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等措施加以整改,确 保隐患及时消除。其中:(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违规加高 加层建筑,必须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立 即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及时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出具真实有效鉴定报告,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维修、加固、 拆除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必须 立即停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销号。(三)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两违”建筑,依法采 取责令停工、执法查处、依法拆除等措施严厉打击,消除监 管盲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行业主管 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四、时间安排自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28日,分三个阶 段进行。(一)深入排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12日)。在前 段排查工作基础上,对全县所有房屋建筑进一步开展全面排 查,做到排查不漏一栋、不漏一户、隐患不漏一处。(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30日至9月28日)。针对 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村、镇属有关单位要科学细化整改措 施,实行“一楼一策”,通过维修、加固、停止使用、依法 拆除等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其中:1 .对2023年4月30日前,全县住建系统排查发现的 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于5月25日前完成整改。2 .对排查出的安置点、集镇、医院、学校等存在重大 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和违规加层、乱搭乱建房屋等存在 的安全隐患于6月25日前完成整改。3 .除前款所述要求外,排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于9 月25日前完成整改。(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28日)。组织 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各村、 有关单位在着力解决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的同时,找准房屋 建筑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完善管理制度、构建监管 体系、明晰监管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五、组织保障成立2023年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镇人大主席*任副 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 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 境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 务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纪 委、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 生态环境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六、工作要求(一)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工作原则。大排查大整治工 作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项目,紧盯重点环节、重点 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深刻 分析研判,综合分类及时处置。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 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 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审批谁 负责”的原则,深入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二)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 理、行业监管、单位主体和个人防护“四个”责任,不断完 善行业主管部门及基层组织有效协同、高度联动的工作机制。 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牵头各行业各领域牵头责任 领导,牵头站所要严格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各部门、各 站所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形成强有力工作合力。各联村领 导牵头抓总,驻村干部加强督促统筹推进所联系村工作,各 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三)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落细落小。坚持工作标准和 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不漏一栋一户一处,开展地毯式排查整 治,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确保隐患消除 到位。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走过场的严肃追责 问责,对排查中发现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利益输送线索, 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四)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资料。各村要建立完善 工作台账,并动态管理,每天15点前报送房屋建筑安全隐 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3),每周五15点前报送 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2),各村于5月25日、 6月25日前分别报送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9月25日前 报送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