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公告第号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pdf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78 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符合本公告规定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按照本公告附件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抵扣手续;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开具,本公告施行前发生的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在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按本公告规定申请办理,逾期不再受理;五、本公告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抵扣手续;二、纳税人申请办理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一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二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三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印章;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对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对于因税务机关信息系统或者网络故障原因造成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期申报抵扣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予以核实;四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后,应认真审核以下信息:一审核纳税人交易是否真实发生,所报资料是否齐全,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是否属于客观原因,纳税人说明、第三方证明或说明所述事项是否具有逻辑性等;二纳税人申请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是否相符;三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与增值税扣税凭证应申报抵扣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认证稽核资料是否满足以下逻辑关系:1.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抵扣情况”中“已抵扣凭证信息”“小计”栏中的“份数”应等于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同类型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份数”;“抵扣情况”中“已抵扣凭证信息”“小计”栏中的“税额”应等于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同类型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税额”;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包括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总计”栏中“份数”“税额”应小于等于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当月认证相符或采集上报的同类型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份数、税额合计;3.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总计”栏中“份数”“税额”应小于等于产生稽核结果当月稽核相符的同类型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份数、税额合计;四、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发送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继续抵扣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企业凭通知单进行申报抵扣;五、主管税务机关可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已办理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手续的纳税人进行复查,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责令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附表:1.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3.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继续抵扣通知单 附表 1: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纳税人名称 经营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财务人员及联系电话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 增值税扣税凭证类型 发票份数 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合计 纳税人 声明 此表所申请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确属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与本表同时提供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第三方证明或说明等资料的内容是真实、可靠的;声明人签字:企业经办人签字: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年月日 以下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写 主管税务机关核对资料情况 经办人:负责人:主管税务 年月日年月日机关盖章:注:本表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附表 2: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纳税人名称:加盖印章凭证类型:年月 抵扣情况 序号 1 开票单位 2 抵扣凭证代码 3 抵扣凭证号码 4 金额 5 税额 6 已抵扣凭证信息 小计 份数:-申请抵扣凭证信息 小计 份数:-总计 份数:-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包括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月”填写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当月的时间;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月”填写产生相符稽核比对结果当月的时间;本表不含外贸企业因退货、退关等原因将出口货物转为内销时抵扣的前期已认证或已采集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当“凭证类型”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时,“金额 5”填写“完税价格”信息,“税额 6”填写“税款金额”信息;当“凭证类型”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时,“金额 5”填写“运费金额”信息,“税额 6”填写按照运输金额计算的可抵扣税额信息;附表 3: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继续抵扣通知单 编号:XXX 县市、区国税局抵扣通知 XX 号 XXX 纳税人名称:你单位于 XXX 时间申请继续抵扣的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 XXX 份,税额 XX 元详见清单,现已核对通过,请于 XX 年XX 月申报期结束之前,将上述税额申报抵扣;特此通知;XXX 国家税务局印章 年月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二联交纳税人,第三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部门留存;纳税人凭第一联进行申报,并作为申报资料附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第二联由纳税人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