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租房合同协议书 年租租房合同(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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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房合同协议书 年租租房合同(7篇).docx
定期租房合同协议书年租租房合同篇一电话:承租方(乙方):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相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 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此房坐落在小区一栋第二条:甲方决定把此房租赁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此 房屋。第三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一年月一日止。第四条:租金:每月租金:其中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暖气费、有线收视 费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承租方在居住期间,发生一切治安、刑事、民事、经济纠纷及非法活动, 造成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负。第六条: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房租,需甲方打电话催费,扣除押金10元, 上门催费扣押金20元,迟交三次自动违约,合同作废,扣除押金。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租赁房屋,如有影响或扰乱他人 正常生活,使甲方受到牵连时的行为,乙方需即时搬出所租房屋,且所付房费及 租房押金不予退还。第八条:房屋内设施清单如下:电视一台;油烟机、煤气灶;沙发、大小床各一个;热水器;洗衣机;冰箱;茶几一个;方桌一张。第九条:自合同生效日起房屋内一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备注:乙方交付甲方住房押金元,租赁期满后经甲方检验房屋设施无明显毁损及 丢失,乙方在交清所有费用时则把押金退还乙方。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 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一日年月日定期租房合同协议书年租租房合同篇二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 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相人应当赔偿损 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 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 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 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 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 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 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 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 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 承租人赔偿损失。20xx-08-17沃华律师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 据合同是否有固定期限为标准,可以将租赁合同划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 赁合同。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 种情形: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来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区分意义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在不定期租赁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双方均可随 时解除合同。相关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当 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 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 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 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的限制某甲租用某乙的两间店面作为酒楼,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20xx年6月16日,乙 书面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离所租房屋另用。同月18日,乙与丙签订 了房屋买卖合同,将甲租用的房屋出卖给丙。甲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 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乙与丙 签订买卖合同时,甲与乙仍然存在租赁关系。遂起诉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两 间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本案的焦点在于,乙和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乙之间是否就出卖的房屋仍然 存在租赁关系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94条和96条的规定,当事人单 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解除。乙于20xx年6月16日 将书面通知送达甲,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故双方的租赁关系在6月16 口即已经解 除。乙与丙在18日签订买卖合同时,已经与甲没有租赁关系,甲不能够享有优先 购买权。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在 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案乙通知甲解除合同的期限不合理,且其在通知 中明确要求甲6月19日前搬出,双方的合同应当到6月19日解除。因此甲享有 优先权。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对于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效力,我国合同法第94条 和96条分别作出了规定。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于何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232条所规定的情形应当属于此列。 该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 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结合上述的几条规定可以确定,在不定期 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并非其通知到达承租人后合同即解除, 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限制:1、必须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2、应当根据通知所载具体内容确定租赁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对于第1个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232条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只是没有具体 到什么期限为合理的期限而已,这当中就存在法官自由裁量的问题。就上述的案 件来说,乙要求开酒楼的甲3日内搬出所租赁的房屋,似乎不是一个合同的期限。 同时,乙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出所承租的房屋,应当视为乙同意甲租 货使用该房屋至6月19 口。虽然乙的通知具有明确的要求与甲终止租赁关系的意 思表示,但不能就此依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认为乙将具有终止与甲租赁关系 意思表示的通知送达甲后,双方的租赁关系即行终止,而应当根据乙通知的内容 确定租赁关系最终的终止时间。我们不能干涉和否认出租人要求终止租赁关系具 体时间的意思表示。因而可以得出上面的第2点限制,即应当根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确定双方租赁关 系终止的具体时间。同样,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单方解除合同中,也应当以要求解 除合同的通知内容确定合同的解除时间。比如,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向其发出通知,再次 要求未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在一个月内履行义务,否则合同解除。到期后迟延履行 方仍未履行,我们确定合同解除的时间是权利人发出通知之日还是发出通知之日 后的一个月笔者认为应当是发出通知之日后的一个月。由此,我们是否可以对合 同法第96条进行调整,即“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 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发生法 律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否则就否定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等具体事项意思自治的合同权 利。房屋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般而言,在房屋租赁中,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出租人是否 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 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 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 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 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注意的内容:(1)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及计算方式;(2)租赁期限内房屋的维修及费用由谁承担;(3)物业管理费用的承担;(4)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问题;(5)是否可以转租;(6)租赁登记的办理;(7)业主有关物业管理权方面的授权;(8)根据物业使用人承租物业的用途不同而应注意的事项租赁合同之解除权归纳:租赁合同之解除权(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货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合同法219条)(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司法解释第7条)(3)责任转租(合同法224条,司法解释第14条)(4)未付或延付租金(合同法227条)(5)不定期租赁之随时解除权(合同法232条)(1)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合同法216条)(2)租赁房屋因意外全部或者部分毁损(合同法231条)(3)不定期租赁之随时解除权(4)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时的随时解除权(合同法233条)(5)因法律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司法解释第8条)(6)一房数租时,未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解除权(司法解释第6出租人是否可以通过转租获利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 部转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定期租房合同协议书年租租房合同篇三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上海嘉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1 .甲方将享有出租权的座落于上海市嘉定区加罗公路336号室房屋及(以下统 称“该房屋”)租予乙方;该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查看为准)。2 .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3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告知乙方该房屋的权利状况和权利限制状况。1 .该房屋暂不确定租赁期限,甲方因需要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及时返还该房 屋,本条款是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2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免费元(大写:免费).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该房屋保证金rmb 500元3 .本合同解除、终止时,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该房屋返还,甲方应及时无 息一次性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情形,甲方可 将履约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剩余金额(若有)及时一次性 退还乙方。1 .双方定于20年 月 日前(含当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该房屋的交付标志为 甲乙双方签署房屋租赁交接书或类似文书。2 .乙方保证依照交付房屋的现状进行使用,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 建筑主体结构及现有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承重结构及现有管道 结构)。3 .乙方正常使用后,发现除乙方自行装修、改建部分外的其他部分有损坏或故障, 若在保修期,由乙方直接代表甲方通知开发商或开发商授权的物业公司进行修复:; 若已过保修期,由乙方直接向物业公司或其他修理部门保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 担。乙方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 承担相关费用。1 .双方同意,无论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乙方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2 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2 .乙方在搬离该房屋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 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 果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乙方必须足额赔偿甲方。第五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乙方义务外,乙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1 .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 可使用状态。乙方因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或因乙方(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的 装修承包商、乙方员工等)之原因致使该房屋毁损、灭失,造成甲方或/和任何第 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及其员工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或干扰甲 方对物业的正常管理;2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在嘉定科创大厦内进行商品或广告的展 示、派发任何宣传品或向顾客介绍、推销业务;.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专业公司对部分物业进行专项管理,乙方应接受、服从管理; 5.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行妥善保管该房屋内的财物。不论甲方是否在嘉定科创大 国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该房屋及其内之财物的安全责任均应由 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无权以该房屋内部财物的失窃或被破坏为理由要求甲方给予 任何赔偿;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营业执照载明之经 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对甲方及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造成影 响6 .乙方自行负责承租区域及周边区域的清洁,注意用电及燃气安全,防止火灾、 水灾等事故发生,甲方将不定期的进行监督及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甲方将向乙 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应完全、严格的按通知要求进行整改:7 .乙方应制定并采取适当的安保措施,以维护承租区域的秩序;若发生人身或财 产损害、或造成他人(包括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1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该房屋进行增建、增设、改建或/及装修的,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 .甲方如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做出处理的,在甲方没有选择 解除或终止合同并继续履行合同情况下,乙方应补足或重新交纳履约保证金。若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补缴履约保证金书面通知7天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甲 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系甲乙双方逐条协商而成,甲乙双方充分了解本合同每一 条款的内涵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结果。2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本合同 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 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上海嘉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章:签章:地址:地址:定期租房合同协议书年租租房合同篇四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甲方将 路单元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屋的面积、设施状况1、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状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 屋时的验收依据。第二条乙方应带给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务必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一元(大写:)。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一元整,同时缴纳押金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 承担。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 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 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 或因乙方职责导致退租的,所有职责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1、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第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 日定期租房合同协议书年租租房合同篇五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仅作为使用,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一月日,计一个月。二、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月租金元人民币,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甲方收款后应带给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三、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冲抵租房款。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 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及时缴纳。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 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 偿。五、承租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须遵守物业服务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承租 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不得 改变房屋结构及其川途,不得转租或转借该房屋。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 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职责。六、乙方如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 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承 担。租赁结束后由甲方决定维护现状或恢复原貌。七、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贴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乙方因使用需要, 要求甲方带给房屋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在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 金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本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职责。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委员 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一日 一年一月一日 定期租房合同协议书年租租房合同篇六甲方:乙方: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 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房屋座落:区楼 单元 号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相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 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 方应于 日前交清。三、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时,甲方能够终止租约,收回房屋:(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 屋时,乙方应用心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状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 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务必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 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 协议。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 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 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 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兔原状。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3)撤销租约。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务必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 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十三、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一月一日年一月日定期租房合同协议书年租租房合同篇七出租方(甲方):一,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县小区一号楼一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 限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计一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 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租赁该房屋自主使用并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 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 方要求后一天内答兔。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 优先租赁的权利。六、租赁期间,任何i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 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 裁。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