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精选试题及答案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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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精选试题及答案一.doc
湖南省湖南省 20232023 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精选试题及答案一通)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施工单位与某建设单位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签订了一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合同。双方合同规定:工期为 302 天,施工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27 日。工程实施过程中,在同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发生了下列事件,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情况属实。事件 1:由于不能及时提供场地,施工方于 2018 年 3 月 4 日才进场开始作业,延期开工造成的实际损失 3 万元。事件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时遇到了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 12 天,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事件 3: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甲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将安装工作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后,单机无负荷试车没有通过,经分析是设备本身出现问题。经设备制造单位修理,第二次试车合格。由此发生的设备拆除、修理、重新安装和重新试车的各项费用分别为 2 万元、5 万元、3 万元和 1 万元,安装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 14 天。事件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对路基工作增加一次检验,增加费用 2 万元,路基工作持续时间增加 2 天。、如果甲施工单位就工程中发生的 14 项事件提出索赔要求,试问工期和费用能否成立?说明理由。、对 14 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工期索赔多少天?、计算 14 项事件费用索赔总额?、乙施工单位承接对应的安装工作专业分包应该满足哪些条件?【答案】1.事件 1: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不能及时提供场地属建设单位责任,延误的时间将导致工期延长。事件 2: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费用损失双方各自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索赔工期。事件 3: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因设备本身出现问题造成的费用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时间将导致工期延长。事件 4: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保证工程质量的检验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方额外增加的检验费用应自己承担,增加的工作时间也不能顺延。2.事件 1:索赔工期 3 天。事件 2:索赔工期 12 天。事件 3:索赔工期 14 天。事件 4:索赔工期 0 天。总计索赔工期=3+12+14=29(天)。3.事件 1:费用索赔 3(万元)。事件 2:费用索赔 0 万元。事件 3:费用索赔 6 万元(拆除、重新安装、重新试车可以索赔费用,设备修理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不能索赔)。事件 4:费用索赔 0 万元。共计费用索赔 9(万元)。二、国内某工程参照 FIDIC 合同条件规定,承包人要求索赔成立的条件必须具备如下 4 个条件:(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过失。(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4)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由于该工程项目工程变更,使钢筋混凝土项目与原合同估算工程量由 8300m3(单价 150 美元/rn3,超过 25%以上才允许调整单位价格)增加到 12500m3,因此承包人按上述条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业主提出了书面的索赔通知。【问题】通过监理人的努力,最后业主与承包人达成一致意见,超出部分的钢筋混凝土单价为 135 美元/m3。请问业主应付给承包人总计多少美元?【答案】(1)工程量的变化:增加的工程量:1250083004200(m3);增加工程量的百分比:4200830050.6%;已超过原工程量的 25%,25%以内的钢筋混凝土按原合同单价计算,25%以外的钢筋混凝土按新单价计算。(2)费用计算:8300(10.25)150125008300(10.25)1351843125(美元)。三、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条旅游专用公路。该项目土建工程(路基、桥梁、涵洞)、路面工程分别与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分别为乙方和丙方。合同约定土建工程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正式开工,竣工期为2016 年 4 月 25 日。因土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分别承建,为了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为方便物料的进场,同时可以尽早解决当地村民出行需求,路线的第一个工区(15km)及连接线(3km)要提前6 个月竣工,乙和丙两家单位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施工时间。在工程施工 4 年 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 2 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在该工程投入使用 2 年 6 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投入使用。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 9000 万元,但只付 8200 万。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 8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路肩排水、超高段路面平整度、桥梁防水层、混凝土工程平整度等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此,部分工程由丙单位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 450 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造成边坡滑塌共计损失 350 万元,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 8200 万元。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企业晋级,在此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丙公司提出的索赔 450 万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 件。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属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在路面工程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 2 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问题】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答案】1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扣留的保修费用内支付。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 2 年(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 3 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 2 年 6 个月,但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至起诉前,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每次提出要求均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所以乙方的诉讼权利应予保护;而甲方直至庭审前的 2 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所以,甲方的反诉权利不予保护。四、甲公司拟投资建设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额为 46510 万元,预备费为 4000 万元,建设期为 2 年。各年的投资比例为第一年 35%,第二年 65%。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本金为 27000 万元,其中外汇贷款为 2000 万美元,贷款按年度投资比例发放。贷款的人民币部分年利率为 8%(按季度计息),贷款的外汇部分年利率为 10%(按年度计息),外汇牌价为 1 美元兑换 6.6 元人民币。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估算拟建项目的总投资。【答案】1.(1)人民币贷款实际利率=(1+8%/4)4-1=8.24%(2)人民币贷款本金=27000-20006.6=13800(万元)第一年:1380035%=4830(万元)第二年:1380065%=8970(万元)美元贷款本金=2000(万美元)第一年:200035%=700(万美元)第二年:200065%=1300(万美元)(3)人民币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第一年:4830/28.24%=199.00(万元)第二年:(4830+199+8970/2)8.24%=783.95(万元)人民币建设期贷款利息合计=199.00+783.95=982.95(万元)外币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第一年:700/28%=28(万美元)第二年:(700+28+1300/2)8%=110.24(万美元)五、人工挖台阶,土质确定,条件一定,测时资料表明,挖 1m3 需消耗基本工作时间 85min。辅助工作时间占基本工作时间 2,准备结束时间占工作班定额时间 3,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测时为 12min,休息时间占基本工作时间的25。问题:计算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答案】六、背景资料:某国有资金投资的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开工,招标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市建委指定了某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编制了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2017 年 1 月 8 日,已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五家施工承包商拟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规定 1 月 2023 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 月 6日下午 4 时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算起总计 60 天。事件二: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12000 万元,所以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 200 万元,其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算起总计 60 天。、该项目招标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请指出事件一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说明事件二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答案】1.市建委指定了某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编制了招标文件做法不妥当。因为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2.事件一存在以下不妥之处:(1)1 月 2023 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妥,因为按有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2)2 月6 日下午 4 时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做法不妥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3.(1)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12000 万元,所以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 200 万元,妥当。理由:未超过项目预算价的 2%。(2)其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算起总计 60 天,不妥当。理由:有效期应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算起。七、某公路桥梁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某投标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经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 1 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成本大大增加;还发现原设计采用桩基础方案过于保守。因此,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 6 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将桩基础改为明挖基础,并对这两种基础结构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明挖基础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对加快工程进度较有保障,而且可降低造价约 5%。该投标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密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 天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 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投标人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问题】1该投标人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说明。2从所介绍的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答案】1该投标人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和突然降价法。其中:(1)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投标人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2)增加建议方案运用得当,通过对两个基础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明挖基础)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3)突然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 1 天,这既符合常理,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 1 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再调整报价的可能性很小。2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1)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投标人的补充文件,因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标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而不应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主持和宣读。(3)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八、某建设项目拟进行投资估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 22500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 450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5000 万元。预备费为 4160 万元,建设期为 3 年。各年的投资比例为:第一年 30%,第二年 45%,第三年25%。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本金为 56000 万元,分年度按投资比例发放,贷款年利率为 8%(按季度计息)。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估算拟建项目的总投资。【答案】1.(1)贷款有效利率=(1+8%/4)4-1=8.24%(2)第 1 年贷款:5600030%=16800(万元)第 2 年贷款:5600045%=25200(万元)第 3 年贷款:5600025%=14000(万元)(3)第 1 年贷款利息:16800/28.24%=692.16(万元)第 2 年贷款利息:(16800+692.16+25200/2)8.24%=2479.59(万元)第 3 年贷款利息:(16800+692.16+25200+2479.59+14000/2)8.24%=4298.9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合计:692.16+2479.59+4298.95=7470.70(万元)2.拟建项目总投资=22500+45000+5000+4160+7470.70=84130.70(万元)九、某公路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台同,合同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工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已获监理人批准。在边坡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提供的水泥未到,使该项作业从 8 月 3 日至 8 月 16 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 0天),该项作业人工 30 人,混凝土搅拌机 1 台。8 月 7 日至 8 月 9 日因下雨,涵洞基础开挖工程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该项作业人工 10 人。8 月17 日至 8 月 21 日因 1 台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涵洞砌筑延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 4 天),该项作业人 112 人。为此,承包人于 8 月 5 日后陆续送交了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并于 8 月 24 日向监理人提交了一份索赔书,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工期索赔:(1)边坡 8 月 3 日至8 月 16 停工,计 14 天。(2)涵洞基础 8 月 7 日至 8 月 9 日停工,计 3 天。(3)砌筑 8 月 17 日至 8 月 21 日延迟开工,计 4 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1)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14165=2310(元)。【答案】1.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1)边坡停工 14 天,应予工期补偿 14 天。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2)基础开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正常下雨属于季节性因素,是有经验的承包人能预计的,在施工组织中应作考虑,不予索赔。(3)砌筑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同意工期补偿:14+0+0=14(天)。2.费用索赔审定:(1)窝工机械费边坡机械窝工:1416565%=1501.5(元)。砌筑机械窝工:因砂浆搅拌机故障为非业主原因,所以造成砂浆搅拌机的窝工机械费不予补偿。小计:1501.5 元。(2)窝工人工费边坡窝工:303514=14700(元)(业主原因造成,但窝工工人已做其他工作,所以只补偿工效差。基础开挖窝工:不予补偿。砌筑窝工:不予补偿。一十、某施工单位与某建设单位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签订了一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合同。双方合同规定:工期为 302 天,施工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27 日。工程实施过程中,在同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发生了下列事件,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情况属实。事件 1:由于不能及时提供场地,施工方于 2018 年 3 月 4 日才进场开始作业,延期开工造成的实际损失 3 万元。事件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时遇到了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 12 天,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事件 3: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甲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将安装工作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后,单机无负荷试车没有通过,经分析是设备本身出现问题。经设备制造单位修理,第二次试车合格。由此发生的设备拆除、修理、重新安装和重新试车的各项费用分别为 2 万元、5 万元、3 万元和 1 万元,安装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 14 天。事件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对路基工作增加一次检验,增加费用 2 万元,路基工作持续时间增加 2 天。、如果甲施工单位就工程中发生的 14 项事件提出索赔要求,试问工期和费用能否成立?说明理由。、对 14 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工期索赔多少天?、计算 14 项事件费用索赔总额?、乙施工单位承接对应的安装工作专业分包应该满足哪些条件?【答案】1.事件 1: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不能及时提供场地属建设单位责任,延误的时间将导致工期延长。事件 2: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费用损失双方各自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索赔工期。事件 3: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因设备本身出现问题造成的费用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时间将导致工期延长。事件 4: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保证工程质量的检验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方额外增加的检验费用应自己承担,增加的工作时间也不能顺延。2.事件 1:索赔工期 3 天。事件 2:索赔工期 12 天。事件 3:索赔工期 14 天。事件 4:索赔工期 0 天。总计索赔工期=3+12+14=29(天)。3.事件 1:费用索赔 3(万元)。事件 2:费用索赔 0 万元。事件 3:费用索赔 6 万元(拆除、重新安装、重新试车可以索赔费用,设备修理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不能索赔)。事件 4:费用索赔 0 万元。共计费用索赔 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