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主导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农业主导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生 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经济生态化和全产业链体系建设, 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做大做强农业主导 产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农民持续增收。根据人民政府农 业主导产业政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业主导产业专项资金,是指经 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当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农业主导 产业为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含铁皮石斛)四个产业。第三条 补助资金使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 原则。第四条 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申报、指导项目 实施、检查及验收等。财政局主要负责落实补助资金预算, 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等。第五条申报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 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技推广机构、 家庭农场、个人种植户和其他新型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可以 根据规定申请该项专项资金。第六条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中药材产业(1)铁皮石斛近野生种植基地新建连片种植基地10亩以上,采用活树附生、岩壁栽 培、纯石子栽培等模式,每亩补助0.8万元;采用段木、三 脚架等模式,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驯化苗除 外)。要求每亩种植2年生以内驯化苗1.5万株以上,达不 到的按比例折算。(2)多年生草本中药材基地新建多年生草本中药材种植基地,连片面积20亩以上, 要求生长良好,实行精细化管理,成活率85%以上,每亩补 助1000元。1 .蔬菜产业50亩以上的叶菜保障型蔬菜基地,每亩补助300元。叶 菜类指:大白菜、小白菜、结球甘蓝、菠菜、生菜、油麦菜、 落葵(木耳菜)、雍菜(空心菜)、芹菜、竟菜和蒿茴等。2 .水果产业(1)新种水果基地。连片面积30亩以上,苗木成活率 85%以上,杂草清除,管理良好,每亩补助1200元。(2)高接换种水果基地。连片面积20亩以上,树龄5 年以上,嫁接成活率85%以上,管理良好,每亩补助1200元。3 .茶叶产业(1)新种茶叶基地。相对连片(每片面积5亩以上), 面积20亩以上,杂草清除,管理良好,苗木成活率85%以上, 每亩补助3000元。(2)新、改扩建标准化茶厂补助。对取得建设用地审 批(含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手续新、改扩建标准化茶厂并取 得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的,按照项目核定投资额的50% 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当年获SC认证茶厂,每家 一次性补助2万元。5.配套设施补助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除铁皮石斛)等主导产业 基地,要求连片面积20亩(含)以上,铁皮石斛种植基地 要求连片面积10亩(含)以上。(1)新建大棚和避雨大棚设施。符合选址要求标准的, 钢管连栋大棚每亩补助15000元。钢管大棚的钢管直径6分 及以上,每亩补助5000元;钢管直径4分及以上,每亩补 助3000元。“钢管+水泥柱+钢丝”结构,钢管直径4分及 以上,棚架脊高3米左右,每亩补助3000元;“毛竹片+水 泥柱+钢丝”大棚、避雨大棚:棚架脊高3米左右,每亩补 助2000元;新建猱猴桃、梨、桃、樱桃等水果的“水泥柱+ 钢丝”水平架设施,每亩补助1000元。杨梅、枇杷等成龄 果树毛竹避雨大棚每亩补助2500元;钢管避雨大棚每亩补 助4000元;山地连栋钢管大棚,高5米以上,每亩补助30000 元(要求新建连片10亩以上)。大棚钢管(拱杆)间距要求在110厘米以内,超过上述规定距离或直径达不到要求的, 酌情予以补助。(2)新建蓄水池、喷滴灌。50-70 (含)立方米的,每 个补助3万元;70-100 (含)立方米的,每个补助5万元; 100立方米以上的,每个补助6万元。304不锈钢组合式加 厚水箱5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补助400元。因抗旱需要 应急修建的水井、泵站、集雨设施按照核定投资额的50%予 以补助。新建喷滴灌设施,每亩补助800元。(3)宜机化改造。基地主干道建设,适应农机通行和 改善作业条件,要求长度300米以上,宽度2.5米以上,厚 度15厘米以上,每米补助200元。新建田间操作道,水泥硬 化或水泥板路面(其中基地在水田上的,要用预制水泥板, 保护水田耕作层),要求长度300米以上,宽度80厘米以 上,平均厚度6厘米以上,每米补助60元。(4)农艺农机融合。新建轨道车、运输索道及新购置 山地小型农用挖机(机械耕作设备)的,按照项目核定投资 额的50%予以补助,单项最高补助30万元。新购置机插秧 侧深施肥机、修剪机、耕作机、割草机、采茶机、鲜叶分级 机、水果分级机、防霜设施等农艺农机,及茶叶杀青机、揉 捻机、炒(烘)干机、筛选机、理条机、萎凋机、发酵设备、 切片机、打粉机、压模设备等加工农机设备,按照项目核定 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优先)。(5)推广农业绿色防控技术。新建杀虫灯及使用色板、 信息素诱捕器等绿色防控技术的,按实际物化投入最高给予 70%补助,其中信息素诱捕器每亩不超过1000元,色板绿色 防控每亩不超过400元,频振式杀虫灯每盏不超过400元, 太阳能杀虫灯每盏不超过1500元。新建罗幔(绿色)防虫网 设施,果园连片30亩以上的,连片新建钢管罗幔防虫网100 个以上,每个补助400元。(6)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建农产品产地 冷藏保鲜设施(涉及新增用地的,需农业设施用地备案), 冷藏保鲜库30立方米以上,按照项目核定投资额的50%予 以补助,单个主体最高补助50万元。第七条申报条件1 .符合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要求。不符 合规划要求的,不予立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及永久基本农 田内种植多年经济生作物(含配套设施),不予立项(铁皮 石斛产业按产业规划与现行政策执行);高速、高铁、国道 沿线500米内,简易大棚设施不予立项;新造地项目当年已 享受“垦造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项目”补助的,新种面 积不予立项和重复补助;项目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已经立项 的建设内容重复(包括上级项目、市本级其他类型的项目);.新建或扩建项目的面积达到一定的规模要求;2 .主导产业老基地,距上次同类补助已超过10周年的,可以申报种植品种更新、基础设施提升等农业主导产业生产 发展项目;3 .要求全面实行无公害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生产 管理档案记录完整;4 .具体申报条件根据每年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 下达的申报文件为准。第八条项目申报程序1 .项目申请。项目采用格式文本申报,建设单位如实填 写项目申报材料,报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审核。2 .初核申报。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组织对项目申请 单位的主体资格、立地条件(含流转协议)、建设内容及材 料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乡镇(街道) 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申报推荐文件。3 .资格审查与实地考察。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乡 镇(街道)上报的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经资格 审查后,纳入拟立项项目。4 .公示拟立项项目名单。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拟立 项项目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及举报投诉机构和电话等。在项目公示期间, 对接到举报的项目进行实地核实。对被举报项目经调查存在 违规事实且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立项资格。5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发布立项通知。第九条项目考核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测绘评估机构,对立项的项目 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进行抽查复审与公示;公示后无异议 的,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达补助资金文件。第十条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及时补助给建设单位。项 目奖补资金通过“惠企直通车”兑现。第H" 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年6月30日,到期后按程序组织评估,视评估结果确 定政策保留、调整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