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勤管理制度模板.docx
三、员工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1 .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2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上午:自8时至12时整。(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为7点50分);下午:自14时至17时整;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总经理调整但 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小时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一律提前分钟住宿 公司的值勤人员及负责环境清洁工作的员工上班时间另定。第四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 '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第五条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 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第六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 视同第二类迟到。第七条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 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八条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单位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第九条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单位主管 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第十条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第十一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 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1 .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有涂改情况者;2 .故意毁损出勤卡者;.伪造出勤卡者。如有第1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亦以旷职一天论并同受惩处。第十三条员工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者,应即依请假手续办理。第十四条 总公司、分公司比照本办法实施,关系企业设立时亦然。第十五条木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呈报总经理核定修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各单位可以参照 执行或另行规定,但各单位自定的地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 会审核签发。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X时X分至X时X分,下午X时X分至 义时X分,每周六、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 通知。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 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 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人力资源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据此核发全勤奖 及填报员工考核表。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 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分钟内上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 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 告1次的处分。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当月全勤奖50%, 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当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1个 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 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 事长批准,情况紧急无法向总裁或堇事长请假时,须在堇事长秘书室备案,到 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 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 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X 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