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大型实验仪器设备验收管理细则.docx
大学大型实验仪器设备验收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以下简 称“仪器设备”)验收管理,严把仪器设备验收关,确保合 同履约质量,根据大学采购验收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 本细则。第二条 仪器设备验收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 级实施”原则,在实验资源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实 行校院二级负责制。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验收是指采购的仪器设备到货后的 开箱检查,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后开展的质量技术检测、 技术安全检查等活动。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单台(套)金额10万元及以上仪 器设备验收,不包括行政办公设备、后勤保障设备和多媒体 网络设备的验收。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仪器设备验收的归口管 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制度。(-)组织单台(套)金额1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验 收和资料归档。(三)监督指导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仪器设 备验收工作。(四)协调解决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六条各单位是仪器设备验收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 责是:(一)负责做好仪器设备开箱检查、性能指标检测、试 运行、操作培训等初验工作。(二)负责单台(套)金额1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验收 和资料归档。(三)参与单台(套)金额1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验 收。(四)接受归口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第三章验收要求第七条总体要求(一)验收期限:国产仪器设备应在货到之日起30天 内完成验收;进口仪器设备在索赔期(即货物到港之日起90 天内)内完成验收。(二)验收准备:验收小组根据验收资料开展仪器设备 验收工作。L验收资料:包括招标材料、投标材料、谈判记录、采 购合同(含附件)、安装调试报告、产品说明书等。2 .验收小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单台(套)仪器设备金 额大小、技术复杂难易程度、产地等实际情况组建验收小组。(I)单台(套)金额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 验收小组由3人组成,包括归口管理部门、使用人员、所在 室(所/中心)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等。(2)单台(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技术复杂:验 收小组由5人组成,包括归口管理部门、使用人员、所在室 (所/中心)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熟悉该仪器设备相关 专家等。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委托进口 代理的单位和商检部门共同参与。(三)验收内容:包括数量、技术质量和技术资料等。L数量验收。应对仪器设备开箱清点,检查数量是否齐 全、外观是否完整以及品牌、规格、型号等是否与合同(投 标文件)一致。3 .技术质量验收。应对仪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进行 实测,核验是否达到规定(或设计)要求,并进行使用与维 护培训。4 .技术资料验收。主要查看设备随机资料(或制备记录) 是否相符、齐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手册)是否完备等。(四)特殊设备:涉及安全环保的特殊仪器设备,其安 装、使用与管理有专业的规范要求,验收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1 .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及学校的安全技术和安全 生产规范和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 急处置预案、废弃物处理办法和特种操作要求等文件。2 .注意安装场地、使用环境、使用物品、各项辅助设施 的安全性,安全警示标志到位,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培训工 作。(五)验收结果: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情况出具相关验收 报告。1 ,验收通过。如符合合同要求,执行了相关承诺,验收 小组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通过验收,验收工作完毕。2 .整改合格后验收通过。如基本符合合同整体要求,仪 器设备功能技术指标存在问题但整改后可正常使用的仪器 设备,验收小组在验收报告中提出整改意见,供货单位必须 根据整改意见按期进行整改。在使用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 验收小组进行复查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通过验收,验收 工作完毕。3 ,验收不通过。如验收发现与合同严重不符、不能满足 使用单位需求,验收小组将结果定义为不合格,并出具不合 格验收报告。后续处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执行。第八条开箱检查。使用单位在货到现场后5个工作日 内与供货单位共同完成仪器设备的到货开箱检查,填写开箱 记录单,使用单位与供货单位双方签字确认,检查内容主要如下:(一)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要求原厂包装、 无拆封(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仪器设备的 出厂编号(若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齐全。(二)按照合同和装箱单,核对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 配置及数量。(三)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使用说明书、操 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出厂质量检验报告、 装箱单、保修单、光盘、软件和配套教学资料等。第九条安装调试。供货单位在开箱验收合格后5个工 作日内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谈判纪要和验货情况对 仪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不得擅自更换设备配件、部件,使 用单位做好现场监督。(一)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前使用单位已具备安装条件, 包括安装场地、水、电(包括接地线)、气路、实验家具、 通风、空调、照明等。(二)供货单位根据出厂规定或说明书要求完成仪器设 备安装。(三)安装完成后,供货单位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 册规定做好仪器设备的调试。通电前确保水、电(包括接地 线)、气的安全以及符合开机测试要求;通电后逐一完成仪 器设备性能测试,尤其是关键技术参数的检测。第十条培训与试运行(一)培训供货单位在调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使用单位的 仪器设备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的培训。(二)试运行使用单位按照招标技术参数、投标响应技术文件、合同 约定等,在培训结束后对仪器设备进行不少于10日试运行, 对总体性能进行测试,完成初验。第十一条履行完仪器设备开箱、安装、调试、培训和 试运行后,使用单位与供货单位双方在安装调试报告中签字 确认。必要时对开箱到试运行各环节实施情况进行拍照或视 频留存。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十二条仪器设备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线上申请。使用单位完成仪器设备初验后,通过 系统提出验收申请,根据实际提供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 开箱记录单、安装调试报告、谈判纪要、报关资料(进口设 备)、设备开箱图片或视频等。(-)现场验收。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验收,以采购 合同、招投标文件、谈判纪要等为依据,听取使用单位初验 汇报,查阅开箱记录单、安装调试报告、图片或视频(若有) 等相关材料,查看仪器设备运行状况,根据实际抽检关键技 术指标,核查比对、评估确认履约情况。(三)出具报告。使用单位在系统中完善验收报告,提 供仪器设备、现场验收、购置发票等照片,“验收结论”由 验收小组统一出具。验收报告可从系统导出或直接打印。(四)开展复验。首次验收需要整改的项目由供货单位 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使用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向归口 管理部门提出“复验申请”。验收小组针对整改内容重新组 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出具复验报告,复验报告为最终验收 结论。第五章验收档案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通过验收后,归口管理部门结合实 际做好验收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以保障仪器设备资料的完 整性。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 本细则中有具体时间规定的,如双方另有约 定的则按约定执行。第十五条 验收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验收程序和验 收标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私自降低验收标准 或与供应商串通一气,出具不符合实际的验收报告的行为以 及不及时验收导致超过索赔期而给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学 校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相关 政策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责任人相应责任。第十六条 验收小组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有严重 质量问题或属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供应商在维护、维修等售后 服务方面违反合同规定或服务规范要求的,应责令供应商及 时退换和改进。因技术、质量等问题与供应商发生分歧,可 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中介机构负责检验。第十七条 批量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实验室通风设施由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参照本细则组织验收。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大学仪器设备 (家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