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登记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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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登记员).pdf
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登记员用户手册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五月【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目目第一章1.11.21.3第二章2.1录录2.22.32.42.52.6功能介绍.-2-用户登录.-2-退出系统.-2-功能简介.-3-系统操作.-6-婚姻登记管理.-6-2.1.1结婚登记.-6-2.1.2离婚登记.-14-2.1.3补发结婚登记证.-21-2.1.4补发离婚登记证.-28-2.1.5撤销结婚登记.-35-2.1.6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2-2.1.7补录结婚历史数据.-49-2.1.8补录离婚历史数据.-52-2.1.9卷内目录打印.-53-2.1.10离线系统数据导入.-57-婚姻登记网上预约.-59-2.2.1预约受理结婚登记.-59-2.2.2预约受理离婚登记.-64-2.2.3婚姻登记预约查询.-69-婚姻登记现场预约.-70-2.3.1婚姻登记现场预约.-71-2.3.2打印证书_现场预约编号.-73-2.3.3打印证书_正式预约编号.-77-2.3.4打印证书_手工编号.-81-2.3.5预约查询与作废.-85-2.3.6婚姻登记现场预约的流程说明.-87-查询统计.-88-2.4.1婚姻登记查询.-89-2.4.2出具婚姻登记证明查询.-91-系统维护.-92-2.5.1密码修改.-92-2.5.2个人参数设置.-93-通知公告.-94-2.6.1查询通知公告.-94-【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第一章第一章 功能介绍功能介绍1.11.1用户登录用户登录用户在 IE 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正确网址打开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用户需要填写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且输入页面中验证码后点击“马上登录”按钮即可登录此系统。(注:(注:如果用户使用初始密码登录的话,如果用户使用初始密码登录的话,系统给出系统给出“您“您的密码依然为初始密码,请尽快进行修改!的密码依然为初始密码,请尽快进行修改!”的提示;如果用户忘记登录用户名”的提示;如果用户忘记登录用户名或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后系统给出“请您联系系统管理员!或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后系统给出“请您联系系统管理员!”的提示。”的提示。)1.21.2退出系统退出系统登录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系统中右上角的“退出系统”按钮即可退出,如下图:【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1.31.3功能简介功能简介您成功登录系统后,看到系统页面则显示所在区域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例如登录用户是陕西省的则页面显示如下:登录系统后,看到页面左上方显示登录信息,其信息包括系统登录的当前日期和登录人姓名;上方横条中显示系统所有功能模块的名称,点击每个功能按钮【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则可打开该模块下菜单;页面的左边显示菜单列表,点击具体菜单则可进入该功能操作页面;页面的右边显示操作页面;点击页面中“窗口收缩按钮”就收缩左边的菜单列表和上方的系统名称,使得操作页面最大化,收缩后的效果如下图:收缩后可点击“窗口展开按钮”再恢复显示菜单列表和系统名称。系统包括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婚姻登记现场预约、证件管理、查询统计、系统维护和通知公告几大功能模块,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根据每个根据每个登录人的角色不同,系统分配的操作权限也不同!因此,当您登录系统后,看登录人的角色不同,系统分配的操作权限也不同!因此,当您登录系统后,看到操作界面中各个功能模块所具备的操作功能与其他人不一样,这是正常且正到操作界面中各个功能模块所具备的操作功能与其他人不一样,这是正常且正确的,请您放心使用!但必须确保您拥有工作中所需的所有功能,如果您需要确的,请您放心使用!但必须确保您拥有工作中所需的所有功能,如果您需要做某项工作,而系统没有提供该功能菜单的话,请您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做某项工作,而系统没有提供该功能菜单的话,请您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请他给您授权,以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请他给您授权,以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接下来,将简单介绍系统具备的功能,请您结合实际,选择参看:婚姻登记管理模块婚姻登记管理模块:在此模块中,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结婚登记证、补发离婚登记证、撤销结婚登记、出具婚姻登记证明、补录结婚历史数据、补录离婚历史数据、卷内目录打印、初始化婚姻登记字号和离线系统数据导入功能。在这里可以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业务,及相关数据的补录和数据导入。【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婚姻登记预约管理模块婚姻登记预约管理模块:在此模块中,包括预约受理结婚登记、预约受理离婚登记和婚姻登记预约查询功能。在这里可以办理通过网上预约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业务以及预约婚姻登记的信息查询。婚姻登记现场预约管理模块婚姻登记现场预约管理模块:在此模块中,包括婚姻登记现场预约、打印证书_现场预约编号、打印证书_正式系统编号、打印证书_手工编号和预约查询与作废功能。在这里可以受理婚姻登记现场预约、打印证书以及预约查询等业务。查询统计模块查询统计模块:在此模块中,包括婚姻登记查询和出具婚姻登记证明查询功能。根据不同的业务事项进行查询,并在每一个事项的查询中都有不同的查询条件可以选择或组合查询,并可对查询数据进行查看功能。系统维护模块系统维护模块:在此模块中,包括密码修改和个人参数设置功能。在此可以修改个人登录系统密码和结婚、离婚印制号的默认前几位。通知公告模块通知公告模块:在此模块中,包括查询通知公告功能。在这里可以查看系统内的通知公告信息。以上只是对系统的整体构架和功能模块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详细操作和使用方法请您参考本手册的后续内容,它将具体指导我们完成每一项功能的操作,为您的使用提供实质有效的帮助,祝您使用愉快!【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第二章第二章 系统操作系统操作2.12.1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2.1.12.1.1结婚登记结婚登记位置位置:婚姻登记管理结婚登记功能:功能:对前来办理结婚手续的人进行登记。点击“婚姻登记管理”下的“结婚登记”菜单,打开结婚登记信息录入页面,如图所示:男方信息男方信息/女方信息:女方信息:结婚登记时需填写男方和女方信息,采集的数据项必须与实际材料内容一致且都为必填项。具体采集数据项如下:姓名:录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姓名,与证件上的姓名一致;身份类别:系统自动显示为内地居民,不需填写;国籍:系统自动显示为中国,不需填写;【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证件类型:内地居民证、军官证、士兵证,点击“选择;”打开下拉框进行身份证件号:根据所选择的证件类型填写相关的证件号,如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则身份证件号必须填写 15 位或 18 位的有效数字;出生日期:如果证件类型为内地居民证,则系统会根据所填写的身份证证件号自动生成,如果证件类型为军官证或士兵证,则可点击日期填写处进行选择,系统弹出日期选择框如下图:日期选择方法:点击年份显示处分可选择具体年份,点击月份显示处可选择具体月份,点击具体日期即可选择当前的年月日。在日期选择框内点击“清”则可清楚所选择的日期,点击“今天”则可选择当天日期,点击“关闭”则可关闭日期选择框。民族: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婚姻状况:未婚、丧偶、离婚,点击“职业: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所在省、市、区,点文化程度:点击“常住户口所在地:点击“击“”打开选择框进行选择所在街道或乡镇(注:为了加快办理业注:为了加快办理业务,建议不填写本项务,建议不填写本项),可在填写处补充填写具体所在地地址;【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提供证件材料:点击“”打开选择框,如下图:在“”内勾选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多个证件材料可多选),勾选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选择,如果提供的证件材料不存在于列表中,也可直接录入。注:系统根据当前相关规定设置了缺省值,一般情况是不需要修改的。注:系统根据当前相关规定设置了缺省值,一般情况是不需要修改的。是否为补办结婚登记:是否为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时,如果登记对象为补办登记手续的,在“”操作处进行勾选,如果为补发结婚登记的,则需填写同居日期,如下图所示:是否为复婚:是否为复婚:结婚登记时,如果登记对象为复婚的,并且男方信息和女方信息采集处填写的婚姻状况都为离婚婚姻状况都为离婚,则在“”操作处可进行勾选。如果男方信息或女方信息采集处填写的婚姻状况不是离婚则在“”操作处不可勾选。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系统根据相关规定,默认设置为“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可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进行修改或填写。印制号(男)印制号(男)/印制号(女)印制号(女):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0 位数的印制号。印制号输入框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根据登记员已设置的印制号自动输入,【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后半部分则需手工输入。注:注:1)若前半部分手工修改了,并且该值比系统维护中设置的参数值大,那么系统会自动修改系统维护中相关的参数值,下次登记的时候就不用再修改了。2)若手工增减前半部分的位数,系统不会自动修改系统维护中的参数;要修改位数,请在系统维护中修改,详细的操作请参见本手册的 2.5.2 节);档案页数:档案页数:输入档案材料的页数。(注:主要是用于审查处理表上,方便归档时不用再统计材料页数)备注:备注:可输入备注信息。登记员:登记员:显示当前办理业务的登记员姓名。登记时间:登记时间:显示系统的当前日期。(以服务器机器上的系统时间为准,以服务器机器上的系统时间为准,本本地修改无效地修改无效,如果有什么疑问,请及时咨询系统管理员)所有的登记信息填写完毕后可点击“重置”按钮,则所登记的信息全部清空。结婚登记信息填写后最终办理的结果分为“不予受理”和“受理”,可点击结婚登记页面下方的“不予受理”或“审查”按钮进行相关操作办理。2.1.1.12.1.1.1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点击“不予受理”按钮,系统给出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如下图所示:【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根据实际情况在“”内勾选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原因,勾选后可点击“打印”按钮将此通知单打印出来。2.1.1.22.1.1.2审查审查点击“审查”按钮,系统自动审核所登记的当事人信息是否有未填写项并给出相应提示;如果完整填写后则系统给出“保存成功”的提示并进入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如下图所示:【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修改:如果发现需要修改的项则可点击页面左下方“入修改页面,如下图:”按钮进【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打印审查处理表:点击页面右下方“查处理表的预览页面,同时系统弹出打印提示框:”按钮,显示审【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结婚证(男方)打印结婚证(男方):点击页面右下方“”按钮即可打印男方的结婚证,同时显示结婚证(男方)的预览页面。打印结婚证(女方)打印结婚证(女方):点击页面右下方“”按钮即可打印女方的结婚证,同时显示结婚证(女方)的预览页面。准予登记:准予登记:当打印完毕审查处理表、男方/女方结婚证后,才可点击“”按钮,即此结婚登记办理完毕。”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提示:取消:取消:点击“【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点击“确定”按钮则取消此次结婚登记的办理,所填写结婚登记信息也不保存。注:注:1 1)如果在完成登记业务以后,确实发现有错误,需要对此数据进行修)如果在完成登记业务以后,确实发现有错误,需要对此数据进行修改,那么具体操作请参见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改,那么具体操作请参见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省级管理省级管理员员)中中 2.5.32.5.3 小节婚姻登记记录维护。小节婚姻登记记录维护。2 2)登记业务的修改权限,由各个省)登记业务的修改权限,由各个省厅决定授权方案,厅决定授权方案,若有什么疑问,若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咨询自己的上级领导或系统管理员。请直接咨询自己的上级领导或系统管理员。3 3)“婚姻登记管理”中的婚姻登记业务,如结婚、离婚、补发、撤销等都是“婚姻登记管理”中的婚姻登记业务,如结婚、离婚、补发、撤销等都是在在“系统维护”“系统维护”中的中的“婚姻登记记录维护”“婚姻登记记录维护”进行维护,进行维护,其他章节将不再赘述。其他章节将不再赘述。2.1.22.1.2离婚登记离婚登记位置位置:婚姻登记管理离婚登记功能:功能: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进行登记。点击“婚姻登记管理”下的“离婚登记”菜单,打开离婚登记信息录入页面,如图所示:【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对于离婚登记办理操作中,录入相关登记信息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系统中存在当事人的信息,这时就可以通过查询功能查出办理离婚登记的人员信息直接导入;另一种就是系统中不存在当事人的信息,则需要通过手工录入填写相关的登记信息。我们首先可以通过条件查询后,如果有登记信息则直接导入,如果没有登记信息则手工录入。具体操作如下:可输入男方/女方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查询,例如:输入女方姓名为“丽丽”后点击“查询”按钮,进入历史信息列表页面如下:点击“”按钮查看相关的登记信息;点击“”按钮直接导入男方/女方信息,显示页面如下:【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导入后也可修改男方/女方信息。但最好不用本查询,但最好不用本查询,它将严重影响系统性能。它将严重影响系统性能。男方信息男方信息/女方信息:女方信息:如果没有男方/女方信息,则数据采集项与结婚登记中数据项采集方法一致,具体的操做可参看本手册 2.1.1 节中相关信息。结婚登记日期:结婚登记日期:点击结婚登记日期处,系统弹出日期选择框如下图,进行选择。结婚证字号:结婚证字号:填写结婚证字号。【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离婚原因:离婚原因: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系统默认显示意见为“符合离婚条件,准予登记。”,可根据相关条例进行修改或填写。印制号(男)印制号(男)/印制号(女)印制号(女):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0 位数的印制号。档案页数:档案页数:输入档案材料的页数。备注:备注:可输入备注信息。登记员:登记员:显示当前办理业务的登记员姓名。离婚登记时间:离婚登记时间:显示系统的当前日期。(以服务器机器上的系统时间为准,本地修改无效,如果有什么疑问,请及时咨询系统管理员)所有的登记信息填写完毕后可点击“重置”按钮,则所登记的信息全部清空。离婚登记信息填写后最终办理的结果分为“不予受理”和“受理”,可点击离婚登记页面下方的“不予受理”或“审查”按钮进行相关操作办理。2.1.2.12.1.2.1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点击“不予受理”按钮,系统给出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如下图所示:【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根据实际情况在“”内勾选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原因,勾选后可点击“打印”按钮将此通知单打印出来。2.1.2.22.1.2.2审查审查点击“审查”按钮,系统自动审核所登记的信息是否有未填写项并给出相对提示;如果完整填写后则系统给登记信息提示如下图:如需取消办理点击“”按钮则所填写的离婚登记信息不保存;如继【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续办理点击“”按钮,则系统给出“保存成功”的提示并进入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如下图所示:修改:若发现输入不正确,则可点击页面左下方“修改页面,修改相关信息项,如下图:”按钮进入【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打印审查处理表:打印审查处理表:点击页面右下方“打印离婚证(男方)打印离婚证(男方):点击页面右下方“印男方的离婚证。打印离婚证(女方)打印离婚证(女方):点击页面右下方“印女方的离婚证。准予登记:准予登记:当打印完毕审查处理表、男方和女方离婚证后,才可点击“”按钮,即此离婚登记办理完毕。”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提示:”按钮即可打”按钮即可打印。”按钮即可打取消:取消:点击“【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点击“确定”按钮则取消此次离婚登记的办理,所填写离婚登记信息也不保存。2.1.32.1.3补发结婚登记证补发结婚登记证位置位置:婚姻登记管理补发结婚登记证功能:功能:对前来办理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进行登记。点击“婚姻登记管理”下的“补发结婚登记证”菜单,打开补发结婚登记证信息录入页面,如图:对于补发结婚登记办理操作中录入相关登记信息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系统中存在当事人的信息,这时就可以通过查询功能查出办理补发结婚登记的人员信息直接导入;另一种就是系统中不存在当事人的信息,则需要通过手工录入填写相关的登记信息。我们首先可以通过条件查询后,如果有登记信息则直接导入,如果没有登记信息则手工录入。具体操作如下:可输入男方/女方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查询,例如:输入女方姓名为“丽【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丽”后点击“查询”按钮,进入历史信息列表页面如下:点击“”按钮查看相关的登记信息;点击“”按钮直接导入男方/女方信息,显示页面如下:导入后也可修改男方/女方信息。男方信息男方信息/女方信息:女方信息:如果没有男方/女方信息,则数据采集项与结婚登记中数据项采集方法一致,具体的操做可参看本手册 2.1.1 节中相关信息。申请人:申请人:男方、女方、男女双方,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补发原因:补发原因:遗失、损毁、其他,点击“是否委托他人办理:是否委托他人办理: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选择“是”或“否”。结婚登记日期:结婚登记日期:点击结婚登记日期处,系统弹出日期选择框如下图,进行选择。结婚证字号:结婚证字号:填写结婚证字号。结婚登记机关:结婚登记机关:填写结婚登记机关。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系统默认显示意见为“符合条件,准予补发结婚证。”,可根据相关条例进行修改或填写。印制号(男)印制号(男)/印制号(女)印制号(女):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0 位数的印制号。档案页数:档案页数:输入档案材料的页数。备注:备注:可输入备注信息。登记员:登记员:显示当前办理业务的登记员姓名。补发结婚登记日期:补发结婚登记日期:显示系统的当前日期。(以服务器机器上的系统时间为准,本地修改无效,如果有什么疑问,请及时咨询系统管理员)所有的登记信息填写完毕后可点击“重置”按钮,则所登记的信息全部清空。补发结婚登记信息填写后最终办理的结果分为“不予受理”和“受理”,可点击补发结婚登记页面下方的“不予受理”或“审查”按钮进行相关操作办理。2.1.3.12.1.3.1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点击“不予受理”按钮,系统给出不予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通知单,如【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下图所示:根据实际情况在“”内勾选不予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的具体原因,勾选后可点击“打印”按钮将此通知单打印出来。2.1.3.22.1.3.2审查审查点击“审查”按钮,系统自动审核所登记的信息是否有未填写项并给出相对【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提示;如果完整填写后则系统给出登记信息提示如下图:如需取消办理点击“如继续办理点击“”按钮则所填写的补发结婚登记信息不保存;”按钮则进入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如下图所示:【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修改:如果发现需要修改的项则可点击页面左下方“入修改页面,如下图:”按钮进【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打印审查处理表:打印审查处理表:点击页面右下方“打印结婚证(男方)打印结婚证(男方):点击页面右下方“印男方的结婚证。打印结婚证(女方)打印结婚证(女方):点击页面右下方“印女方的结婚证。准予登记:准予登记:当打印完毕审查处理表、男方和女方结婚证后才可点击“”按钮,即此补发结婚登记证办理完毕。”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提示:”按钮即可打”按钮即可打印。”按钮即可打取消:取消:点击“【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点击“确定”按钮则取消此次补发结婚登记证的办理,所填写补发结婚登记信息也不保存。2.1.42.1.4补发离婚登记证补发离婚登记证位置位置:婚姻登记管理补发离婚登记证功能:功能:对前来办理补办离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进行登记。点击“婚姻登记管理”下的“补发离婚登记证”菜单,打开补发离婚登记证信息录入页面,如图:对于补发离婚登记办理操作中录入相关登记信息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系统中存在当事人的信息,这时就可以通过查询功能查出办理补发离婚登记的人员信息直接导入;另一种就是系统中不存在当事人的信息,则需要通过手工录入填写相关的登记信息。我们首先可以通过条件查询后,如果有登记信息则直接导入,如果没有登记信息则手工录入。具体操作如下:可输入男方/女方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查询,例如:输入女方姓名为“丽【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丽”后点击“查询”按钮,进入历史信息列表页面如下:点击“”按钮查看相关的登记信息;点击“”按钮直接导入男方/女方信息,显示页面如下:导入后也可修改男方/女方信息。男方信息男方信息/女方信息:女方信息:如果没有男方/女方信息,则数据采集项与结婚登记中数据项采集方法一致,具体的操做可参看本手册 2.1.1 节中相关信息。申请人:申请人:男方、女方、男女双方,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补发原因:补发原因:遗失、损毁、其他,点击“是否委托他人办理:是否委托他人办理: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选择“是”或“否”。离婚登记日期:离婚登记日期:点击离婚登记日期处,系统弹出日期选择框如下图,进行选择。离婚证字号:离婚证字号:填写离婚证字号。原登记机关:原登记机关:填写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系统默认显示意见为“符合条件,准予补发离婚证。”,可根据相关条例进行修改或填写。印制号(男)印制号(男)/印制号(女)印制号(女):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0 位数的印制号。档案页数:档案页数:输入档案材料的页数。备注:备注:可输入备注信息;登记员:登记员:显示当前办理业务的登记员姓名。补发离婚登记日期:补发离婚登记日期:显示系统的当前日期。(以服务器机器上的系统时间为准,本地修改无效,如果有什么疑问,请及时咨询系统管理员)所有的登记信息填写完毕后可点击“重置”按钮,则所登记的信息全部清空。补发离婚登记信息填写后最终办理的结果分为“不予受理”和“受理”,可点击补发离婚登记页面下方的“不予受理”或“审查”按钮进行相关操作办理。2.1.4.12.1.4.1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点击“不予受理”按钮,系统给出不予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通知单,如【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下图所示:根据实际情况在“”内勾选不予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的具体原因,勾选后可点击“打印”按钮将此通知单打印出来。【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2.1.4.22.1.4.2审查审查点击“审查”按钮,系统自动审核所登记的信息是否有未填写项并给出相对提示;如果完整填写后则系统给出相关提示信息如下图:如需取消办理点击“如继续办理点击“所示:”按钮则所填写的补发离婚登记信息不保存;”按钮则进入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如下图【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修改:如果发现需要修改的项则可点击页面左下方“入修改页面,如下图:”按钮进【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打印审查处理表:打印审查处理表:点击页面右下方“打印离婚证(男方)打印离婚证(男方):点击页面右下方“印男方的离婚证。打印离婚证(女方)打印离婚证(女方):点击页面右下方“印女方的离婚证。准予登记:准予登记:当打印完毕审查处理表、男方和女方离婚证后才可点击“”按钮,即此补发离婚登记证办理完毕。”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提示:”按钮即可打”按钮即可打印。”按钮即可打取消:取消:点击“【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点击“确定”按钮则取消此次补发离婚登记证的办理,所填写补发离婚登记信息也不保存。2.1.52.1.5 撤销结婚登记撤销结婚登记位置位置:婚姻登记管理撤销结婚登记功能:功能:对前来办理撤销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进行登记。点击“婚姻登记管理”下的“撤销结婚登记”菜单,打开撤销结婚登记信息录入页面,如图:对于撤销结婚登记办理操作中录入相关登记信息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系统中存在当事人的信息,这时就可以通过查询功能查出办理撤销结婚登记的人员【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信息直接导入;另一种就是系统中不存在当事人的信息,则需要通过手工录入填写相关的登记信息。我们首先可以通过条件查询后,如果有登记信息则直接导入,如果没有登记信息则手工录入。具体操作如下:可输入男方/女方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查询,例如:输入女方姓名为“丽丽”后点击“查询”按钮,进入历史信息列表页面如下:点击“”按钮查看相关的登记信息;点击“”按钮直接导入男方/女方信息,显示页面如下:【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导入后也可修改男方/女方信息。男方信息男方信息/女方信息:女方信息:如果没有男方/女方信息,则数据采集项与结婚登记中数据项采集方法一致,具体的操做可参看本手册 2.1.1 节中相关信息。申请人:申请人:男方、女方,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结婚登记日期:结婚登记日期:点击结婚登记日期处,系统弹出日期选择框如下图,进行选择。【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结婚证字号:结婚证字号:填写结婚证字号。结婚登记机关:结婚登记机关:填写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撤销依据:撤销依据:可输入具体的撤销依据信息。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系统默认显示意见为“符合撤销条件,准予登记。”,可根据相关条例进行修改或填写。档案页数:档案页数:输入档案材料的页数。备注:备注:可输入备注信息。登记员:登记员:显示当前办理业务的登记员姓名。撤销登记日期:撤销登记日期:显示系统的当前日期。(以服务器机器上的系统时间为准,本地修改无效,如果有什么疑问,请及时咨询系统管理员)所有的登记信息填写完毕后可点击“重置”按钮,则所登记的信息全部清空。撤销结婚登记信息填写后最终办理的结果分为“不予受理”和“受理”,可点击撤销结婚登记页面下方的“不予受理”或“审查”按钮进行相关操作办理。2.1.5.12.1.5.1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点击“不予受理”按钮,系统给出不予撤销结婚登记通知单,如下图所示:【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根据实际情况在“”内勾选不予办理撤销结婚登记的具体原因,勾选后可点击“打印”按钮将此通知单打印出来。2.1.5.22.1.5.2审查审查点击“审查”按钮,系统自动审核所登记的信息是否有未填写项并给出相对提示;如果完整填写后则系统给出相关提示信息如下图:如需取消办理点击“”按钮则所填写的撤销结婚登记信息不保存;【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如继续办理点击“”按钮则进入关于撤销婚姻的决定,如下图所示:修改:如果发现需要修改的项则可点击页面左下方“入修改页面,如下图:”按钮进【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打印审查处理表:打印审查处理表:点击页面右下方“打印撤销决定:打印撤销决定:点击页面右下方“销决定书。准予登记:准予登记:当打印完毕审查处理表、撤销决定书、注销男方和女方结婚证后,才可点击“取消:取消:点击“”按钮,即此撤销结婚登记办理完毕。”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提示:”按钮即可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撤【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点击“确定”按钮则取消此次撤销结婚登记的办理,所填写撤销结婚登记信息也不保存。2.1.62.1.6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位置位置:婚姻登记管理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功能:功能:受理需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业务。点击“婚姻登记管理”下的“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菜单,打开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信息录入页面,如图:申请人信息:申请人信息:填写申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申请人信息。具体采集数据项如下:姓名:录入申请人的姓名,与出示证件类型上的姓名一致;申请人: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申请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打开下拉框进行证件类型:内地居民证、军官证、士兵证,点击“选择;身份证件号:根据所选择的证件类型填写相关的证件号,如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则身份证件号必须填写 15 位或 18 位的有效数字;【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出生日期:如果填写的身份证件号为身份证证件号,则系统自动根据所填写身份证号自动生成;如果证件类型为军官证或士兵证或其他,则需点击日期填写处进行选择,系统弹出日期选择框如下图:性别:若输入的是身份证号码,则系统自动显示,否则就需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提供证件材料:填写相关证件材料信息。是否委托:是否委托:在“是否委托”栏中,选择“是”或“否”。系统默认为“否”,”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则选择“是”,系统就将受委托人的信息项显示出来,以供登记员录入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姓名:录入受委托人的姓名,与出示证件类型上的姓名一致;证件类型:内地居民证、军官证、士兵证,点击“选择;身份证件号:根据所选择的证件类型填写相关的证件号,如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则身份证件号必须填写 15 位或 18 位的有效数字;提供证件材料:填写相关证件材料信息。当事人信息:当事人信息:填写申请婚姻登记证明的当事人信息。具体采集数据项如”打开下拉框进行【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下:当事人姓名:录入当事人的姓名,与出示证件类型上的姓名一致;当事人身份证件号:只可填写身份证号码,则必须填写 15 位或 18 位的有效数字;性别:根据输入的身份证号码自动显示,也可点击“行选择;查档起始日期:点击日期填写处,系统弹出日期选择框进行选择;户口所在地:填写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登记员:登记员:显示当前办理业务的登记员姓名;出具证明日期:出具证明日期:显示系统的当前日期。(以服务器机器上的系统时间为准,本地修改无效,如果有什么疑问,请及时咨询系统管理员)所有的登记信息填写完毕后可点击“受理”按钮,进入显示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打开下拉框进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分两种情况:有婚姻登记记录和无婚姻登记记录。2.1.6.12.1.6.1开具有婚姻史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开具有婚姻史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对于出具有婚姻登记记录的婚姻登记证明办理操作中,录入当事人相关登记录入当事人相关登记信息时分为两种情况信息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系统中存在当事人的信息,这时系统就可以根据录入当事人的信息查询出该人员登记信息,且此信息不能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另一种就是系统中不存在当事人的信息,则需要通过手工录入填写相关的登记信【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息。1)1)如果系统中有当事人的登记信息,则可直接点击“姻登记证明打印操作,显示的证明预览页面如下图:”按钮进行婚【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在此证明中列出了该当事人所有的办理过的婚姻登记记录。点击此页面中的“打印”按钮即可将此证明打印出来。2)2)如果没有登记信息则手工录入,则在显示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列表的页面新增一条信息后再打印。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信息填写页面:登记性质:点击“”打开下拉框进行选择;证件字号:填写婚姻登记字号;登记日期:点击日期填写处,系统弹出日期选择框进行选择;男方姓名:填写男方姓名;男方证件类型:内地居民证、军官证、士兵证,点击“进行选择;男方身份证件号:如填写身份证号码,则必须填写 15 位或 18 位的有效数字;女方姓名:填写女方姓名;女方证件类型:内地居民证、军官证、士兵证,点击“进行选择;女方身份证件号:如填写身份证号码,则必须填写 15 位或 18 位的有效数字。当婚姻登记证明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则该登记信息被保存,在当”打开下拉框”打开下拉框【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事人婚姻登记信息列表页面,可对新增加的登记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如下图所示:修改:修改新增的婚姻登记信息。(注:在系统中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不可修改)点击“弹出确认提示:”勾选需修改的项,然后点击“”按钮系统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修改方法同增加方法一致。【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删除:删除:删除新增的婚姻登记信息。(注:系统中原有的登记信息不可删除)点击“提示:”勾选需删除的项,然后点击“”按钮系统弹出确认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删除所勾选的项。2.1.6.22.1.6.2开具无婚姻史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开具无婚姻史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对于无婚姻登记记录的当事人,即还没有过婚姻史的当事人,开具婚姻记录证明的情况,在婚姻记录的详细页面中,直接点击“记证明打印操作,显示的证明预览页面如下图:”按钮进行婚姻登【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点击此页面中的“打印”按钮,即可将此证明打印出来。2.1.72.1.7补录结婚历史数据补录结婚历史数据位置位置:婚姻登记管理补录结婚历史数据功能:功能:补录结婚登记的历史数据。点击“婚姻登记管理”下的“补录结婚历史数据”菜单,打开补录结婚历史数据列表页面,如图:【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查询:查询:可输入男方/女方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在新补录的数据中,即保存过但未提交的数据进行查询。注:注:1 1)补录的数据在提交时,系统就将该数据转移到正式婚姻登记库中,)补录的数据在提交时,系统就将该数据转移到正式婚姻登记库中,因此提交以后若想修改数据,只能到正式婚姻登记库中进行,具体操作请参因此提交以后若想修改数据,只能到正式婚姻登记库中进行,具体操作请参见见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省级管理员省级管理员)中中 2.5.32.5.3 小节婚姻登小节婚姻登记记录维护。记记录维护。2 2)如果需要修改婚姻登记数据,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因为)如果需要修改婚姻登记数据,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因为一般婚姻登记员是没有修改权限的。一般婚姻登记员是没有修改权限的。增加:增加:补录结婚历史数据,点击“写页面,如下图所示:”按钮进入结婚登记信息填【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在此页面填写男方信息、女方信息、结婚证字号、登记日期、登记机关、登记员、审查意见和印制号等登记信息,此业务中填写项与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中填写项基本一致,具体方法请参看本手册的2.1.1 节中相关操作。(注:本业务办理时填写的“登记机关”和“登记员”指的是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和登记员。)本页面中所有信息填写完毕点击“”按钮则此条补录的结婚历史数”据补录成功,提交后就不能对该条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点击“按钮则返回到结婚登记信息填写页面,所登记的信息不被保存;点击“按钮则此条补录的结婚历史数据保存成功,保存后的信息显示在补录结婚历史数据页面,如下图所示:【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可点击操作栏下“编辑”或“修改”按钮以对该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2.1.82.1.8补录离婚历史数据补录离婚历史数据位置位置:婚姻登记管理补录离婚历史数据功能:功能:补录离婚历史数据。点击“婚姻登记管理”下的“补录离婚历史数据”菜单,打开补录离婚历史数据列表页面,如图:查询:查询:可输入男方/女方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对保存的但未提交的数据进行查询。增加:增加:补录离婚历史数据,点击“写页面,如下图所示:”按钮进入离婚登记信息填【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员用户手册在此页面填写男方信息、女方信息、离婚证字号、登记日期、登记机关、登记员、审查意见和印制号等登记信息,此业务中填写项与办理离婚登记业务中填写项基本一致,具体方法请参看本手册的2.1.1 节中相关操作。(注:本业务办理时填写的“登记机关”和“登记员”指的是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和登记员。)本页面中所有信息填写完毕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