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司员工劳动合同.pdf
编号: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长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 方: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 方:长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长沙市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年 月 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终止。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的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主动、积极配合和协助公司内部其他人员的工作。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公司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加班安排。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如果加班内容是除自己工作之外由公司决定的应按加班日数安排补休。如果是自己工作范围之内的设计作品由于客户急需加班的,公司不安排补休日,不付加班工资。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为 元。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1、不得泄露;2、本工资为基本工资;3、公司视经营状况进行调薪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提出调薪。五、劳动纪律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十二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四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能胜任公司工作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没有工作绩效,长期达不到工作标准的;(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可以解除合同:(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解除本合同的:(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七、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合同期限届满的;(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有:1、公司管理制度;2、其他说明(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长沙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 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