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018最新广州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pdf
广州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二)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 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万元整(¥_);2、乙方采用以下第_种方式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 居间服务合同 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第五条 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第六条 房屋交付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 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 月 日广州市二手房过户登记指南 200803-29 更新 来源:新居综合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二、二手房办理交易需要缴交的资料(1)广州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2)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4)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2)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3)抵押合同和主合同(4)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5)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6)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流程图: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四、办理期限:从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之日计算10 个工作日。(涉及其他登记业务合并受理的,相应增加该业务办理时间)五、收费标准:费用名称收费标准备注交易服务费买方:3 元/平方米穗价200297 号文卖方:3 元/平方米穗价1999217 号,2000123 号粤价 1999 532 号,2000163 号计价格2000595 号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买方 80 元/宗,每增加一人加收 10 元权利许可证照印花买方:5 元/本房屋测量费住宅用房:1。36 元/m2国测财字20023 号2商业楼用房:2.04 元/m多功能综合楼用房:2。72 元/m2房地产平面附图转绘按房屋面积测绘收费标准的30另外,需到财政局缴契税,到税局缴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费用名称收费标准备注印花税买方:房屋产价的 0。05%每宗房屋交易卖方:房屋产价的 0.05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买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按产每宗房屋交易价 1.5%计收,其余按 3%计收卖方:具体标准由调房总站核房屋有增值部分定卖方:具体标准由调房总站核房改房上市,未住满 5 年定六、领证须知: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税费收据(原件)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原件)到发件窗口领证。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权属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