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doc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版本号:A/0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作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部门。3.职责3.1.安全技术科是防火防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3.2.公司行政科负责对外来人员、外来单位、外来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监督检查。3.3.安全技术科负责避雷静电设施的外委测试、防护。3.4.各部门负责对相关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管理。3.5.各级领导对所管的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隐患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全面负责。4.管理内容与方法4.1.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4.1.1.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 综合采取预防、局限、防火和疏散的对策, 达到严格控制各种火源, 使火灾爆炸不扩展, 迅速扑救和人员迅速撤离及疏散。4.1.2. 应根据车间、部门的原材料、成品的特点, 确定相应的危险类别以及分类划定禁火区和不同的仓库并严格管理。4.1.3生产区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4.1.4. 明火必须申请, 经安全技术科消防审查、批准后才能使用。4.1.5. 禁止在禁火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4.1.6. 不带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及电瓶车禁止进入禁火区。4.1.7. 禁止用易散发可燃性气体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4.1.8. 不得任意倾倒废品油、 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放置在安全地点铁制容器内并及时处理。4.2.防止电火花的规定4.2.1.危险场所的照明、布线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如不能达到防爆要求的应有临时的安全措施。4.2.2.因临时需要装设电气路线和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4.2.3.公司所有装置都应有防雷保护措施, 并达到有效。安全技术科应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和测定, 建立台帐记录。4.2.4.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及设备。 电缆外皮等较大金属构件, 都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4.3.防止静电放电的规定4.3.1.禁止使用蒸汽直接喷射加热易燃液体。4.3.2.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桶内进行液体作业。4.3.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 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及工作鞋;作业场所的钢质门、窗、栏杆都应有接地装置。4.3.4.生产、贮存和装卸易燃液体的设备上配置的金属附件都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4.3.9.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4.4.0.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和电气设备的防爆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5.贮运安全设施4.5.1.易燃液体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6.危险物料排放处理4.6.1生产系统的排放水中如含有易燃可燃气体、液体时, 不经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及批准, 不得直接排入生产下水道。4.6.2.含有能起化学反应物质的废水, 不经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及批准, 不得直接排入生产下水道。4.6.3.含有易燃液体的生产废水的排放应通过水封水井或隔油池。4.7.消防设施4.7.1.生产、贮存、运输等场所, 必须设置相应有效的消防设施及器材。4.7.2.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应按防火、防爆责任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4.7.3.应定期检查公司内部电话系统,确保火警报警的有效畅通。4.7.4.发生火警后,除立即组织力量正确扑救,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迅速切断电源,清除和导出可燃物, 切断其来源。4.8.禁烟管理4.8.1.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在生产区禁烟的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 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4.8.2.各级领导、外来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的规定, 违反者一视同仁,并承担相应责任。4.8.3.禁烟的管理权限:a) 安全技术科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 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b) 各职能部门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c) 各车间、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 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d) 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公司行政科及有关接待人员应向外来人员交代本制度的规定。4.8.4奖罚:a) 在公司内禁烟区、非禁烟区吸烟,对相关机动车辆不带阻火器,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扣奖,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厂规厂纪处罚。b) 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 发现禁烟区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 要追究管理责任, 并扣当月奖金的2050%。c) 对违反本规定者, 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 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d) 违章吸烟处罚采用违章单格式进行填报,由管理部实施经济处罚。非本公司人员违章吸烟由安全技术科直接按规定罚款,关联部门配合。4.9.火灾、爆炸事故扑救的一般原则4.9.1.发现起火和爆炸, 当事人不要慌乱, 应尽快向班长、值班人员和有关领导报告。4.9.2.当事人应及时用适应的灭火器,根据灭火预案要求进行扑救。4.9.3.值班人员及车间班长应迅速判明情况采取断电、断物料源、泄压等措施。4.9.4.班长和值班人员除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控制和扑救外, 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灾情严重时,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4.9.5.如火灾爆炸发生对人员安全造成威胁时, 应先救人, 后灭火, 并组织人员撤离和疏散。4.9.6.在整个扑救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止中毒和窒息。4.9.10.扑救过程中要听从现场最高领导统一指挥, 不要擅自行动以免扩大灾害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4.9.11.发生毒害物质泄漏、扩散等的扑救应按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预案执行。5 报告与记录5.1对发现火警应及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要求进行报告。5.2.对避雷静电设施的测试记录由安全技术科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