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制典故_1.docx
中国古代法制典故法制典故1、太守断牛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讲是本人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讲: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讲“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本人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响,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2、法当有常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高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讲:“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讲:“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讲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3、不毁乡校姬侨字子产.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讲:“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讲:“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教师。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讲尽力做好事以减少怨恨,没听讲过依权仗势来防止怨恨。难道很快制止这些议论不容易吗?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拯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然明讲:“我从如今起才知道您确实能够成大事。小人确实没有才能。假如真的这样做,恐怕郑国真的就有了依靠,岂止是有利于我们这些臣子!"注:乡校指的是古代乡人聚会议政的地方.4、废除肉刑西汉初年,沿用前代刑律,用刑很重,死刑、肉刑使用较多.文帝时,齐太仓令淳于意犯罪,他的女儿提萦上书文帝,讲“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正自新,其道无由也。自愿“为官婢,以赎父刑,使得自新。文帝很受感动,随下诏废除肉刑,将黥、劓、刖等酷刑改为答或徒刑,对原有各种徒刑亦有所减轻。文帝死后,景帝即位,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