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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君书-精品文档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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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君书-精品文档资料.doc

    商君书序    商鞅(公元前390公元前338年),复姓公孙,名鞅。战国中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 商鞅出身于卫国贵族,早年做魏相公孙痤的家臣,公元前361年入秦,得秦孝公重用,“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史记·秦本纪)商鞅在秦国执政近20年,使秦国一跃成为当时民富强的国家,为秦尔后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功被封于商邑,称商君,故又称商鞅。秦孝公死,惠文王立,有人告其“欲反”乏,惠文王派人捕杀了他,并车裂其尸,灭其全家。 商君书也称商子,现存24篇,战国时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 商君书的大多数篇章都涉及军事,其主要的军事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积极主张战争。它认为战国时代是武力征伐的时代,“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开塞)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战争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要立足天下,称王称霸,就必须从事战争,“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反对所谓“非兵”、“羞战”的论调,明确肯定战争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战去战,虽战可也。”(画策) 二是农战结合。它认为,农耕为攻战之本,因为农业生产不仅为战争提供物质基础,而且人民致力于农耕,才会安土重居,从而为保卫国土而战。农、战结合才能使国富兵强。 三是重刑厚赏,以法治军。“赏使之忘死,威使之苦生何不陷之有哉!”(外内)通过刑、赏要造成人民“乐战”的风气,“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赏刑) 四是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战略、战术。主张明察敌情,量力而行,权宜机变,灵活主动。强调用兵作战要“谨”,反对盲动。注重士气在作战中的作用。在兵守篇中探讨了守城防御作战的原则和方法。 更法第一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 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 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 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 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 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 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 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 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 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 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 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 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 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 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 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 ·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 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 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 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 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脗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 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 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辩。愚者之笑,智 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 垦令第二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 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 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 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 · · 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不殆。民不贱农, 则勉农而不偷。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贱 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民无所于食,则必农; 农,则草必垦矣。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 不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 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 必垦矣。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 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 矣。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 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伤。爱 子、惰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 垦矣。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 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 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贾少,农不 能喜酣-,大臣不为荒饱。商贾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 酣-,则农不慢。大臣不荒,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 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 · · 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 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农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 心、躁欲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诛愚,则草必垦矣。 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 概。不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则余子不游事人,则 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 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 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 好学问,则务疾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 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 又使军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 轻惰之民不游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轻惰之民 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 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 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迂者不饰,代者不更,则官 属少而民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 属少,征不烦。民不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 败,则草必垦矣。 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 惰,则草必垦矣。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 逸而商劳。农逸,则良田不荒;商劳,则去来赍送之礼无通 于百县。则农民不饥,行不饰。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 · · 必疾,而私作不荒,则农事必胜。农事必胜,则草必垦矣。 令送粮无取僦,无得反庸,车牛舆重设必当名。然则往 速来疾,则业不败农。业不败农,则草必垦矣。 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奸民无主。奸民无主,则 为奸不勉。为奸不勉,则奸民无朴。奸民无朴,则农民不败。 农民不败,则草必垦矣。 农战第三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 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 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作壹而得官爵,是故不官无爵。 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 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 强。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 是故豪 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 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 之危也。民以此为教者,其国必削。 善为国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国大、民众,不淫于 言。则民朴壹。民朴壹,则官爵不可巧而取也。不可巧取,则 奸不生。奸不生,则主不惑。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 廷之可以巧言辩说取官爵也,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是故进 则曲主,退则虑私,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卖权矣。夫曲主虑 · · 私,非国利也,而为之者,以其爵禄也;下卖权,非忠臣也, 而为之者,以末货也。然则下官之冀迁者皆曰:“多货,则上 官可得而欲也。” 曰:“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 鼠尔,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 乘枉木也,愈不冀矣。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焉得无下动众 取货以事上而以求迁乎?” 百姓曰:“我疾农,先实公仓,收 余以食亲;为上忘生而战,以尊主安国也。仓虚,主卑,家 贫。然则不如索官。” 亲戚交游合,则更虑矣。豪杰务学 诗、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 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 善为国者,官法明,故不任知虑。上作壹,故民不俭营, 则国力抟。国力抟者强,国好言谈者削。故曰:农战之民千 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 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国 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夫民之不农战也,上好言而官 失常也。常官则国治,壹务则国富。国富而治,王之道也。故 曰:王道作外,身作壹而已矣。 今上论材能知慧而任之,则知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 以适主心。是以官无常,国乱而不壹,辩说之人而无法也。如 此,则民务焉得无多?而地焉得无荒?诗、书、礼、乐、 善、修、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 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国去此十者,敌不敢至,虽至 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国好力者以难攻, 以难攻者必兴;好辩者以易攻,以易攻者必危。故圣人明君 者,非能尽其万物也,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也,察要而 · · 已矣。 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 以其君胮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不农。故其境内之民, 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如此,则不 远矣。国有事,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 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今夫螟、酟、 苝雛春生秋死,一出而民数年不食。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此 其为螟、酟、苝雛亦大矣。虽有诗、书,乡一束,家一 员,犹无益于治也,非所以反之之术也。故先王反之于农战。 故曰: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 居者危。故治国者欲民者之农也。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 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故诸侯挠其弱,乘其衰,土地侵 削而不振,则无及已。 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 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壹则少诈而重居, 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 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 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餬口也。民见此三 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 必不为上守战也。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 人作壹,抟之也。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 岁强;作壹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君脗赏罚以辅壹 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 王者得治民之至要,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不待爵禄而 民从事,不待刑罚而民致死。国危主忧,说者成伍,无益于 · · 安危也。夫国危主忧也者,强敌大国也。人君不能服强敌、破 大国也,则修守备,便地形,抟民力,以待外事,然后患可 以去,而王可致也。是以明君修政作壹,去无用,止浮学事 淫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 今世主皆忧其国之危而兵之弱也,而强听说者。说者成 伍,烦言饰辞,而无实用。主好其辩,不求其实。说者得意, 道路曲辩,辈辈成群。民见其可以取王公大人也,而皆学之。 夫人聚党与,说议于国,纷纷焉,小民乐之,大人说之。故 其民农者寡而游食者众。众,则农者殆;农者殆,则土地荒。 学者成俗,则民舍农从事于谈说,高言伪议。舍农游食而以 言相高也,故民离上而不臣者成群。此贫国弱兵之教也。夫 国庸民之言,则民不畜于农。故惟明君知好言之不可以强兵 辟土也,惟圣人之治国作壹、抟之于农而已矣。 去强第四 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 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 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 国贵少变。国多物,削;主少物,强。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 战事兵用曰强,战乱兵息而国削。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 “岁”,曰 “食”;曰 “美”,曰 “好”;曰 “志”,曰 “行”。六 者有朴,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官之朴一人。以治法者,强; · · 以治政者,削。常官治者迁官。治大,国小;治小,国大。强之,重削;弱之,重强。夫以强攻强者亡,以弱攻强者王。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举荣任功曰强,虱官生必削。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 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 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 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国用诗、书、礼、乐、 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必贫国。不用 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 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 以易攻。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国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 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国无力 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怯 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强,强必王。贫者使以刑,则富;富 者使以赏,则贫。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 力者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 国作壹一岁,十岁强;作壹十岁,百岁强,作壹百岁,千 岁强。千岁强者王。威,以一取十,以声以实,故能为威者 王。能生不能杀,曰自攻之国,必削;能生能杀,曰攻敌之 国,必强。故攻官、攻力、攻敌,国用其二、舍其一,必强; 令用三者,威,必王。 十里断者,国弱;九里断者,国强。以日治者王,以夜 · · 治者强,以宿治者削。 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 国富,国富者强。 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 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刑生力,力 生强,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 知谋。 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 困而奸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竟内,粟十二 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内,金一两死于竟外。国好生 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 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强国知十三数:竟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欲强国,不知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 弱至削。 国无怨民曰强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 说民第五 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徵也;慈仁,过之母也;任誉,奸之鼠也。乱有赞则行,淫佚有徵则用,过有母则生, 奸有鼠则不止。八者有群,民胜其政;国无八者,政胜其民。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故国有八者,上无以使守战,必削至亡。国无八者,上有以使守战,必兴至王。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者,善 也;别而规者,奸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 故曰: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国以难攻,起一取十,国以易攻,起十亡百。国好力,曰 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民易为言,难为用。国法作民之所难,兵用民之所易而以力攻者,起一得十;国法作民之 所易,兵用民之所难而以言攻者,出十亡百。 罚重,爵尊;赏轻,刑威。爵尊,上爱民;刑威,民死上。故兴国行罚,则民利;用赏,则上重。法详,则刑繁;法繁,则刑省。民治则乱,乱而治之,又乱。故治之于其治,则治;治之于其乱,则乱。民之情也治,其事也乱。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者。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于其乱也。故重轻,则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则刑至而事生,国削。民勇,则赏之以其所欲;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刑,则勇;勇民使之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必王。 民贫则弱国,富则淫,淫则有虱,有虱则弱。故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治国之举,贵令贫者 富、富者贫。贫者富,国强;富者贫,三官无虱。国久强而 无虱者必王。 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故刑多,则赏重;赏少,则刑重。民之有欲有恶也,欲有六淫,恶有四难。从六淫,国弱;行四难,兵强。故王者刑于九而赏出 一。刑于九,则六淫止;赏出一,则四难行。六淫止,则国无奸;四难行,则兵无敌。 民之所欲万,而利之所出一。民非一,则无以致欲,故作一。作一则力抟,力抟则强。强而用,重强。故能生力,能杀力,曰攻敌之国,必强。塞私道以穷其志,启一门以致其 欲,使民必先行其所要,然后致其所欲,故力多。力多而不用,则志穷;志穷,则有私;有私,则有弱。故能生力,不能杀力,曰自攻之国,必削。故曰:王者,国不蓄力,家不 积粟。国不蓄力,下用也;家不积粟,上藏也。 国治: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重轻,刑去。常官,则治。省刑,要保,赏不可倍也。有奸必告之,则民断于心,上令而民知所以应。器成于家,而行于官,则事断于家。故王者刑赏断于民心,器用断于家。治明则同,治暗则异。同则 行,异则止,行则治,止则乱。治则家断,乱则君断。治国 者贵不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强。家断则有余,故 曰:日治者王。官断则不足,故曰:夜治者强。君断则乱,故 曰:宿治者削。故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算地第六 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故有地 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地广而民少者,地胜其民。民胜其地,务开;地胜其民者,事徕。开,则行倍。民过地,则国功寡而兵力少;地过民,则山泽财物不为用。夫弃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务过也,而上下事之,故故为国任地者:山林居什一,薮泽居什一,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四,此先王之正律也。故为国分田数:小亩五百,足待一役,此地不任也;方土百里,出战卒万人者,数小也。此其垦田足 以食其民,都邑遂路足以处其民,山林、薮泽、谷足以供其利,薮泽堤防足以畜。故兵出,粮给而财有余;兵休,民 作而畜长足。此所谓任地待役之律也。 今世主有地方数千里,食不足以待役实仓,而兵为邻敌,臣故为世主患之。夫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同;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同。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用兵之道,务在壹赏。私利塞于外,则民务属于农;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私赏禁于下,则民力抟于敌;抟于敌,则胜。奚以知其 然也?夫民之情,朴则生劳而易力,穷则生知而权利。易力 则轻死而乐用,权利则畏罚而易苦。易苦则地力尽,乐用则兵力尽。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 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 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名,失性之常。奚以论 其然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而下失臣民之礼,故名 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眗肤,食不 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裕广耳,非性 之常也,而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 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也。圣人审权以操柄,审 · · 数以使民。数者,臣主之术,而国之要也。故万乘失数而不 危、臣主失术而不乱者,未之有也。今世主欲辟地治民而不 审数,臣欲尽其事而不立术,故国有不服之民,主有不令之 臣。故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夫农, 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也。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者,计 也。故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审也。利 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入使民尽力,则 草不荒;出使民致死,则胜敌。胜故而草不荒,富强之功可 坐而致也。 今则不然。世主之所以加务者,皆非国之急也。身有尧、 舜之行,而功不及汤、武之略者,此执柄之罪也。臣请语其 过。 夫 治 国 舍 势 而 任 说 说,则 身 脗 而 功 寡。 故 事 诗、 书谈说之士,则民游而轻其君;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 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 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 而兵弱。谈说之士资在于口,处士资在于意勇士资在于气,技 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 资。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 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圣人非能以世之 所易胜其所难也,必以其所难胜其所易。故民愚,则知可以 胜之;世知,则力可以胜之。臣愚,则易力而难巧;世巧,则 易知而难力。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 而征诸侯,服其力也。今世巧而民淫,方效汤、武之时,而 行神农之事,以随世禁。故千乘惑乱,此其所加务者过也。 民之生: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明君慎观三 · · 者,则国治可立,而民能可得。国之所以求民者少,而民之 所以避求者多,入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故圣人之治 也,多禁以止能,任力以穷诈。两者偏用,则境内之民壹;民 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故圣人之为国也, 民资藏于地,而偏托危于外。资藏于地则朴,托危于外则惑。 民入则朴,出则惑,故其农勉而战戢也。民之农勉则资重,战 戢则邻危。资重则不可负而逃,邻危则不归。于无资、归危 外托,狂夫之所不为也。故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 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 而功寡。此臣之所谓过也。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 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故其国刑不可 恶而爵禄不足务也,此亡国之兆也。刑人复漏,则小人辟淫 而不苦刑,则徼噧于民、上;徼于民、上以利。求显荣之门 不一,则君子事势以成名。小人不避其禁,故刑烦。君子不 设其令,则罚行。刑烦而罚行者,国多奸,则富者不能守其 财,而贫者不能事其业,田荒而国贫。田荒,则民诈生;国 贫,则上匮赏。故圣人之为治也,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 刑人有列,则君子下其位;衣锦食肉,则小人冀其利。君子 下其位,则羞功;小人冀其利,则伐奸。故刑戮者,所以止 奸也;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今国立爵而民羞之,设刑而 民乐之,此盖法术之患也。故君子操权一正以立术,立官贵 爵以称之,论荣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上下之称平, 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 · · 开塞第七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 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 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 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 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务, 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 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 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 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 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 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 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 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 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 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生,不知则 学,力尽则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 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 力而服。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 圣人不法古,不脗今。法古则后于时,脗今则塞于势。周 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 · · 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 之以义。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 而下不脗汤、武。汤、武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 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 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 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谓义者,将 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 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 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夫 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 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 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 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 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 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 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 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 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 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一国行之,境内独 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杀 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釱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 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 · · 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 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 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 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壹言第八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 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 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 喜农而乐战。夫圣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 不可不变也。夫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 明也,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见上 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说技艺之民,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 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 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臣劝,则上 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 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制度察则民力抟,抟 而不化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故治国者,其抟力也,以 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劝民也。夫开而不塞,则短 长;长而不攻,则有奸。塞而不开,则民浑;浑而不用,则 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奸虱。故抟力以壹务也,杀力以攻 敌也。治国者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 · · 富。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故能抟 力而不能用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故明君知齐二 者,其国强;不知齐二者,其国削。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故 明君不道卑、不长乱也;秉权而立,垂法而治,以得奸于上, 而官无不;赏罚断,而器用有度。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 上爵尊而伦徒举。今世主皆欲治民,而助之以乱;非乐以为 乱也,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修令而 不时移,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以致刑,轻刑以去赏。夫上设刑而民不服,赏匮而奸益多。故民之于上也,先刑而后赏。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 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故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 心于壹而已矣。 错法第九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 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 之也。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 力,则材自练。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 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幽, 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 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 · · 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 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 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强弱 之谓也;有地而君,或强或弱者,乱治之谓也。苟有道,里 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 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地诚任,不患无财;民诚用, 不畏强暴。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 非其有,使非其民。 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民 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 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人君而有好恶,故民 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 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 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 日月,则兵无敌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而乱者。 此三者,国之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 兵弱矣。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也,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 度数,而事日烦,则法立而治乱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 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流成。如 此,则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强矣。故凡明君之治也,任其 力不任其德,是以不忧不劳,而功可立也。 度数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离朱 见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而 · · 不能以多力易力。夫圣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 得者,法之谓也。 战法第十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 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民习以 力攻难,故轻死。 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 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 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 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敌察 众,则胜负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 败而不怨者,知所失也。 若兵敌强弱,将贤则胜,将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算者, 将贤亦胜,将不如亦胜。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若民服 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 其过失,无敌深入,偕险绝塞,民倦且饥渴,而复遇疾, 此其道也。故将使民者乘良马者,不可不齐也。 · · 立本第十一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而 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势:一 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 其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 可禽也。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 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壹则爵尊, 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 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强可立也。是以强者必 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 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 兵守第十二 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兴 兵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而己四兴军,故曰 国危。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钜万之军者,其国危。故 曰:四战之国务在守战。 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其城拔者,死 人之力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 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中人必佚矣。以佚 · · 力与罢力战,此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将之过也。守城之道,盛力也。故曰客,治簿檄,三军之多,分以 客之候车之数。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 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 以为险阻及耕格阱;发梁撤屋,给从从之,不洽而赺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木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 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 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 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靳令第十三 靳令,则治不留;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害法。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行治曲断,以 五里断者王,以十里断者强,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赏战,求 过不求善。故法立而不革,则显,民变诛,计变诛止。贵齐 殊使,百都之尊爵厚禄以自伐。国无奸民,则都无奸市。物 多末众,农弛奸胜,则国必削。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四寸之管无当,必不满也。授官、予爵、出禄不以功,是无当也。国贫而务战,毒生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国以功授官予爵,此谓以盛知谋,以盛勇战。以盛知谋,以盛勇战,其国必无敌。国以功授官予 爵,则治省言寡,此谓以治去治、以言去言。国以六虱授官予爵,则治烦言生,此谓以治致治、以言致言。则君务于说 言,官乱于治邪,邪臣有得志,有功者日退,此谓失。守十 者乱,守壹者治。汉已定矣,而好用六虱者亡。民泽毕农,则 国富。六虱不用,则兵民毕竞劝而乐为主用,其竟内之民争以为荣,莫以为辱。其次,为赏劝罚沮。其下,民恶之,忧之,羞之;修容而以言,耻食以上交,以避农战;外交以备, 国之危也。有饥寒死亡,不为利禄之故战,此亡国之俗也。 六虱:日礼、乐;日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羞战。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战,必贫至削。十二者成群,此谓君之治不胜其臣,官 之治不胜其民,此谓六虱胜其政也。十二者成朴,必削。是 故兴国不用十二者,故其国多力,而天下莫能犯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少者不 毁也,多者不损也,效功而取官爵,虽有辩言,不能以相先 也,此谓以数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亡 百。国好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易攻。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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