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资本市场分层模式探析,金融学论文.docx
多层次资本市场分层模式探析,金融学论文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当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强调资本市场建设的多层次性.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 ,强调市场体系的有序竞争性. 回首我们国家资本市场发展历程,资本市场多层次构造体系不合理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市场存在严重垄断,运行形式僵化,缺乏有效竞争.如要真正解决该问题,必须推动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多层次、竞争性构造建设,构建 纵向分层梯形化、横向多体并行化 的整体构造布局.当前, 纵向分层 上固然初步构成主板、二板和三板市场的构架形式,但 非上市非公众公司 (下面简称双非公司) 栖身的四板市场建设尚未完成,而 横向多体 上前途昏暗,没有构成竞争构造形式,各层次市场主体构建单一,具有完全垄断性. 我们国家资本市场 纵向分层、横向多体 整体构造的目的清楚明晰、布局合理,但详细怎样细分层次、怎样多主体并立,仍然存在众多问题需要讨论和分析.因而,有必要深切进入分析我们国家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的历史现在状况,研究构造缺失带来的严重缺陷和发展障碍,进一步讨论我们国家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具有竞争要素的构造形式. 一、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的历史与现实 随着我们国家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资本市场问题凸显,多层次建设提上工作议程.2003 年初次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标志资本市场拉开多层次建设的序幕,时至 2020年初股转系统正式挂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具雏形. (一)主板市场 1990 年 12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1991 年 7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先试行后开业,我们国家以上海、深圳为中心的证券主板市场正式建立,主要是为大型、成熟的上市公司提供良好的融资坏境,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构造建设中构成整个 金字塔 形构造的顶部,居于最高层次地位.主板市场在沪深分市基础上建立竞争形式的同时,人为地将主板市场分为A 股、B 股两个市场.A 股、B 股股票都在沪深市场交易,A 股股票主要是国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交易,B 股市场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主要是外国投资者以外币认购和买卖.自 1991底上海电真空首只 B 股发行上市,我们国家正式建立 B 股市场.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B 股市场的任务基本完成,B 股市场理应退出证券历史的舞台.尽管 2000 年至今再没有发行新的B 股上市,但 B 股改革步伐总是太慢,与国际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 (二)二板市场 为解决中小企业十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与资本构成问题,管理层出于某些十分因素的考量,本着 摸着石头过河 的探寻求索精神,先后启动中小企业市场和创业板市场.2004 年 6 月,证监会根据 两个不变 和 四个独立 的建板方针要求,启动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条件与主板市场基本一样,不能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18 年 10 月为解决高科技、高成长的中小型公司和新兴公司的融资困难,设置创业板市场,截至 2020 年 10 月有 355 家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上市企业要经过严格的挑选和审批,成为创业板的最大特色.创业板使我们国家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时机,成为我们国家证券交易的第二个主战场,监管层也有意将创业板市场打造成我们国家场内交易市场的 发动机 .但是,创业板弊端重重, 三高 现象严重,已把创业板推到危险的边沿.我们国家中小企业诸多,创业板能否托付起中小企业上市的重任,成为证券界人士对创业板的隐忧. (三)三板市场 2005 年修改的(证券法,为构建三板市场提供契机.(证券法确立公司股票的 公开发行 制度,使得股份公司在学理上划分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上市非公众公司.所谓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非公开募集使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众性和非上市性,使得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建设构造变得比拟复杂,已有的场内交易市场无法包涵其股票交易.理论上股份公司的股票,不管能否上市或公开发行,性质上都属于证券的范畴,都应当在证券法律的规范之下.基于(证券法的规范形式,能够将复杂多样的场外交易市场分为两类: 1. 直接根据(证券法并由证监会进行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间接根据(证券法,直接由文件指导,由证监会以外机构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股份转让系统是直接根据(证券法规定,并由证监会进行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该系统是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转变而来,由主办券商提供报价转让服务,部分挂牌公司利用该系统实现定向融资功能.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交易方式是买卖双方向主办券商报价,之后买卖双方直接交易. 2020 年 8 月该系统成功扩容,将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天津滨海等高新区纳入试点.2020 年 1 月正式更名,试点范围从局部走向全国,标志着我们国家完全以非上市公众公司为核心组成的证券市场板块,将从场外交易市场分裂开来,成为理论界等待已久的新三板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间接根据(证券法规定,直接由文件指导,由证监会以外机构进行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天津股权交易所和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2008 年天津根据 2006 年发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设立两家各自独立的股权交易所.天津股权交易所以公司制运营为形式,主要为 两高两非 即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非公众公司企业股权,以及私募股权基金的份额流动,提供规范有效的交易场所.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为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所属机构共同出资组建,性质上属于第三方服务平台,专业从事企业股权投融资信息交易服务.全国各地的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股权,只要能够知足股交所的挂牌条件均可申请到该所挂牌转让. 2. 根据地方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批准设立,缺乏统一监管、统一规制的各地产权交易市场.我们国家产权交易市场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转让而产生的市场,因其具有信息积聚、价格开掘、制度规范和中介服务等基本功能,颇能适应中华特点社会建设的需要.产权交易市场覆盖广阔,交易内容和交易活动丰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较强的制度性,很受市场交易主体欢迎.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几近结束,各地产权交易市场纷纷挖掘新的交易对象,开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提供流动性服务的柜台市场.由繁多交易品种组成的产权交易市场,固然为企业提供一定的融资功能,但这些交易品种并不能全部列入证券市场层次中来.只要新兴的股权交易业务,才算得上是证券市场多层次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资本市场分层次构造理论,应将其纳入证券交易市场的管理范畴,根据证券市场的行业规则进行规范和运作. 由于没有(证券法的直接或间接受权,产权交易市场的股权交易只能依托产权交易的外在形式,否则各地股权交易市场将不具有合法交易股权的资格.我们国家各省市都有这类股权交易所,上海、天津、成都、西安、郑州和武汉等地较有影响.这类股权交易所以地方金融建立为中心,有效聚集市场资源优势,目的为本地区中小企业服务.由于区域性股权交易所交易的是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这类股权交易属于标准化的资产权益的转移行为,性质上属于股票交易行为.因而,各区域交易所在管理方式上,都倾向于以 证监会主导,地方承办 的监管方案.而证监会也就此类股权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表示积极推动出台统一的有关非上市公众股票发行及监管规定,将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监管纳入法制轨道(见图 1).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构造不合理的严重问题 我们国家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多年,因市场层次和板块构造不合理,导致市场构造体系不完善,市场存在严重垄断,交易所缺乏有效竞争,市场层次和上市品种划分严格,运行形式僵化等众多问题. (一)市场构造体系不完善,场外交易市场分割严重 资本市场成熟的标志就是多层次设计合理,市场立体,既有主板,又有二板、三板和四板市场.而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多层次设计缺乏,市场体系不健全,证券流通市场的主要载体是场内交易市场即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即柜台交易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三板市场和四板市场还没有完全区分开来.现有市场主要服务于国企改革的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苛刻,门槛设置高,将很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排挤在外,构成罗纳德 麦金农所讲的 市场分割 问题.的经济会议要求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后,众多部门都想在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建设中抢占先机.华而不实主要以证监会、国资委和地方为核心的三支队伍,都想介入资本市场多层次建设而分一杯羹,结果造成市场区域或行业分割,直接导致各板块市场主体各行其是,板块上市或挂牌条件不能够通盘考虑,甚至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 (二)资本市场的严重垄断 1890 年美国(谢尔曼法为世界反垄断提供一个崭新的形式,2008 年中国也有了自个的(反垄断法,但垄断思想一直是资本市场领域的主流思想,导致垄断问题在资本市场领域积重难返. 1. 行政垄断严重阻碍资本市场多层次建设.(证券法规定证券只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法律不支持甚至禁止层次较低的场外交易市场,河南郑州产权交易所的关闭就是典型一例.创业板作为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战略的标志性举措,象征性意义大于战略性突破,使 板块 概念取代 多层次 战略.我们国家证券交易所设立及业务设计,完全基于计划经济的思维形式,用市场垄断的办法,规范证券市场准入标准,与我们国家完善资本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目的背道而驰.实践证明,理论上设计合理的市场规则,施行到市场马上失灵,甚至困难重重.分析原因,不仅仅是法律制度设计缺乏,重要的是没有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没有相应的鼓励机制,推动法律制度的执行.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布置不仅仅是证券市场转让问题,更是企业融资构造的布置问题輱讹辊.打破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行政垄断,促进资本市场有效竞争机制的构成,成为当下我们国家资本市场多层次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2. 行政垄断使资本发行市场受阻.行政垄断影响市场融资体系社会化和融资渠道开通.地方为保证地方财政收入,急功近利,很少考虑企业发展的成长性.而企业也将主要精神放在 公关 和 包装上市 上,而不是全力生产经营和构造调整.很多上市公司上市前并没有本质性改制,主要的目的是 圈钱 ,圈钱后也不能有效地发挥所圈来钱的功能.除此之外,行政垄断使发行市盈率遭到限制.券商不能充分发挥职责的主要原因,就是一级市场 包赚不包赔 式的运作形式,使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卫.1999 年以前股票发行市盈率一直遭到严格限制,即便后来放松了对市盈率的限制,并没有改变 包赚不包赔 的现实. 3. 资本市场政策化现象严重.我们国家资本市场运行中,对企业有较浓的保卫色彩,导致股票市场无法构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市场政策化普遍存在,使得股市行情随着态度的变化而变化.政策化市场的典型就是行政权利干涉市场问题.假设我们国家只建立一个外表标明 市场经济 的粮食市场,无论谁都管理不好.外表标明 市场经济 的粮食市场本质上是垄断且是唯一的, 粮民 买粮只能来这个市场.其次, 粮贩 也只能到这里来卖粮,去其他的地方都是违法的,由于其他市场就都是违法市场.市场的唯一性造成对 粮贩 的管制排队上市和对 粮民 的普遍开放,这种管制必然导致构造上 粮 的极度供不应求,在构造与制度上已经扭曲供求关系,必然造成 粮 价严重偏高,尤其当 粮民 大量涌入时,甚至会导致 粮民 的市场失控,垄断与管制导致市场利益严重冲突.垄断且唯一的资本市场构造下,市场构造、制度设置、发行价格,均以发行人融资为核心进行设计,价格由发行人来确定,市场投资者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完全不利于市场投资者. (三)证券交易市场缺乏竞争 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总体布局是一个层次设置一个市场主体,即一个层次仅设置一个交易所或系统,以市场 错位竞争 为口号,人为构建市场层次的垄断形式.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开创建立初期分别由上海、深圳两地的地方领导.两家市场归属两个地方领导,且都属于开创建立初期,竞争劲头十足,对早期我们国家资本市场产生深远影响.然而好景不长,良好市场竞争关系没有保持多久就被 1996 年沪深两地因竞争所引发的牛市行情而彻底摧毁.人们并没有彻底反思竞争无度的监管缺失,却把市场管理失败的罪魁归因于市场竞争.为此,国家专门成立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因噎废食地将两家交易所从地方的管理中脱离出来.在市场 错位竞争 思想指导下,把上海证券交易所打造成主板的垄断者,把深圳证券交易所人为培育成二板市场的垄断者.两家交易所分道垄断发展,两厢安好无事,昔日竞争雄风不在,丧失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本能的竞争冲动.上市公司面对两家没有竞争服务意识的市场,不管所在市场对自个服务的是好是坏,没有转板的冲动,也没有转板的必要.这使市场管理主体丧失本应具有的良性竞争意识,特别固执的坚守自个的一方阵地,尽管这种坚守已经严重制约良性竞争带给上市公司的良好服务.为使资本市场永葆旺盛的生命力,有必要对市场格局进行改造,同一市场层次上至少应该构建两家以上的交易市场,使其在法制框架下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四)证券交易市场分割 渐进式改革形式下推行股份制改造,诞生了我们国家证券市场.特殊的内外部环境,决定我们国家在推动证券市场发展时,以市场垄断为思维导向,使得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在公司股权构造、股票流通方式、交易结算方式等众多方面,都作出具有中华特点的制度分割设计.以能否流通为特点将证券市场分割为完全独立的流通股市场和非流通股市场;以股权归属为标准,将股份公司的股权构造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四类.法律将国家股、法人股和外资法人股界定为非流通股,只能够在特定的场所以协议转让或行政划拨等方式,实现公司股权的有限转移.同时,法律又将流通股市场根据投资者身份不同,划分为 A、B、H 股三个独立市场. 三种市场交易不同,A 股市场只允许境内投资者使用人民币交易,B 股和 H 股市场只允许境外投资者使用美元或港币交易,法律采用严格的投资限制,将 A、B、H 股三个市场截然分割开来. 根据有关市场分割理论,证券市场分割直接具体表现出出双重上市公司在分割市场上的股价、风险及收益特征.但我们国家双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风险和收益等特征,却呈现出与国际其他分割市场的特征截然不同.1997 年,国际金融公司(IFC)研究统计表示清楚,我们国家是世界范围内唯一的 外资股折价 国家,也就是讲我们国家证券市场的外资股价格明显低于内资股价格.由此带来的双重上市公司股票收益和风险的特征规律也明显区别于其他分割市场的特征规律. B 股难题 成为当下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分割理论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Errunza 和 Losq(1985)以投资限制程度为标准,将市场划分为完全分割、部分分割、完全整合三种市场分割状态,并建立了相应的资本市场平衡模型.我们国家参加 WTO 后,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加快,各种政策创新、金融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出现,我们国家资本市场分割的原有格局、构造、表现等,也开场出现变化和演进,原来完全分割的 A、B、H股市场,已经开场逐步演化为部分市场分割,将来的 CDR 和 QDII 等金融创新,可能将进一步影响和改变现有证券市场的分割局面. (五)运行形式僵化 资本市场运行僵化、各自孤立运行;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市场公司退市有去无回;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收效甚微;各层次之间缺少转板互动机制等,严重阻碍资本市场的发展,导致市场体系固化,市场层次之间主体不能上下、左右流动;降低资本资源配置效率和上市公司融资效率;阻碍公司的积极竞争,使公司治理构造得不到优化;增加社会风险,难以保卫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上市费用;降低公司上市效率;行政审批手续复杂,降低行政监管效率等,究其根本源头在于市场各层次之间互动制度缺失.所谓互动制度缺失是指证券市场发展受初始条件制约,没有预先设置与布置转板制度,造成证券市场各层次孤立运行,价格构成机制不能充分发挥,无法有效反映市场信息,进而弱化证券市场的众多功能.海外开创建立资本市场的同时,制定交易完善的多层次市场转板制度.我们国家转板制度缺失属于证券市场发展内在规律与强迫性制度变迁之间的内生性缺失.根本源头于传统计划经济金融体制向市场经济金融体制过渡中产生的 制度供应 缺乏,旧的制度已被打破,新的制度尚未建立.制度供应缺乏,导致市场运行监管出现真空,抑制市场本来的运行机制,构成规范上的 木桶效应 ,导致信息传递渠道受阻,无法实现信息的有效反映与传递,资本市场行为扭曲,减弱了证券市场资源的内在配置能力,证券交易所竞争意识谈薄. 三、多层次资本市场分层形式探析 多层次资本市场基于风险分层管理要求,以多层次投融资需求的资本市场体系为立足点.从理论上分析,多层次资本市场纵向分层、横向分块,能够根据三个视域进行:首先,以市场覆盖经济区域为标准,能够将资本市场划分为统一市场和区域市场;其次,以市场交易组织形式为标准,能够将资本市场划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最后,以风险分层管理要求为标准,能够将各类市场进一步细化内部分层.从实践上分析,因各国资本市场的演进历史不同,法律制度不同,经济现实发展需求不同,使得各国资本市场体系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和动态创新性,没有统一的标准或形式.但是,因技术手段和制度创新的变化,统一市场正在逐步取代区域市场,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的界线趋于模糊,内部分层正在成为多层次市场体系的主流形态.各层次分层、分块标准应当以各层次、各板块的基本功能为分层、分块标准,并重点突出各层、各块市场的基本功能. 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理想分层、分块标准以各层、各块的基本功能为基础.横向分块以突出各板块充分竞争为目的;纵向分层以各层次的基本功能为标准,应以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为主分形式,以主板、二板、三板和四板市场为细分的 四层次 分层形式.主板市场重在打造蓝筹股市场,为投资者打造一个投资的精品市场;创业板重在为创业和创新企业提供融资平台,为风险资本提供进入或退出渠道,重点突出二板市场的 发动机 功能;三板市场主要为退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提供交易转让的场所,作为公司上市预演和退市的归宿,充分发挥三板市场的 孵化器 蓄水池 和 练兵场 功能;四板市场即股权交易市场,主要为非上市非公众公司提供区域性信息沟通、股权交易和转让股票的场所,担负着为场内交易市场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上市提供后备资源的职能. (一)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定位明确,针对成熟期企业打造蓝筹股市场,为投资者创造投资的精品市场.但我们国家主板市场构造强调 一枝独秀 ,人为制造市场垄断.2000 年监管层决定停止发展深圳主板,完全不符合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发展的长期要求.从长远发展来看,充满竞争的市场才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最有潜力的市场.当前设计单一的主板垄断市场,仅仅是从世界范围内竞争进行考量的,假如从国内市场竞争的视角分析,这种设计是短视的.就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形势而言,将来的主板市场至少应当有两个主板市场,并促使其互相竞争、互相促进,方是我们国家主板市场的最佳途径选择.美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与美国证券市场的竞争政策关系密切.美国早期市场有纽交所和美交所并存,后期有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并存,两个竞争的主板市场推动美国证券市场领先世界.即便国土狭小的日本,也有两大主板市场并存.我们国家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对外贸易世界第一,不管是经济发展、企业数量、还是整体社会的经济地位,开设一个主板市场完全不符合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发展形势.近年来专家提出的 错位竞争 ,本质上就是避免竞争,构建融资垄断市场,完全不符合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发展形势.因而,我们应当构建两个以上的主板市场,建议续发深圳主板的上市功能,从市场构造上阻断我们国家融资垄断的发展.要有大襟怀、大气度地探寻求索国际板发展道路,争取近年内推出国际板市场,将我们国家打造成世界证券市场的国际融资中心.为便于国际板的监管,能够将我们国家证券市场上市的外国公司单独列出,使之构成主板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二板市场 二板市场主要为创业和创新企业提供融资平台,为风险投资资本提供进入或退出渠道的场所,重点突出其证券市场的 发动机 功能.二板市场主要交易高技术型、高增长型公司的股票,上市标准比主板市场要宽松,但在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方面比主板市场严格.鉴于当前二板市场的基本构造,应当对二板市场进行调整和补充.2018 年我们国家创业板推出后,二板市场构造完备,已经具备包容创新企业的上市平台.2004 年为创业板建设开路、完全根据主板条件构建的中小企业板,历史责任已经完成,应当借助转板制度建设进行市场转移,将符合主板市场的中小企业转板到主板市场,其余不符合主板市场的中小企业应当转板到创业板市场.我们国家创新企业数量诸多,仅设深圳一家二板市场远远不够,构造设计缺乏竞争性,应当加设天津、西安两地为二板市场构设地.全国区域布局上既能照顾到东西差距,又能照顾到南北发展.三个市场同台竞争,不设区域限制,上市公司既能够就近上市,可以以到企业住所地之外的二板市场上市,实现全国范围内上市竞争.坚持市场构造合理原则,合理设置市场转板制度,制定公司转板法规,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竞争精神,加强上市公司的竞争意识,适时培养大批优秀上市企业,合理地为沪深主板股市输送上市公司资源,充分发挥创业板市场 发动机 的功能. (三)三板市场 三板市场定位于解决创业经过中处于初创阶段中后期和幼稚阶段初期的高新技术非上市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融资问题.根据资本市场分层理论,场内市场服务于场内上市的公众公司,场外市场服务于场外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2006 年(证券法生效后,股东人数超过 200人和定向募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已经很多,尽管当前这类公司因材料欠缺不能得到详细确切的数据,但是这类公司大量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因而,三板市场的挂牌要求应当符合时代发展,仅将非上市公众公司布置三板市场挂牌交易,彻底改变当下三板市场设置乱象,改变如今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上市非公众公司同在三板市场挂牌的混杂形式. 当前,学界对三板市场的功能和形式已经达成共鸣,但对三板市场的内部构造分歧较大,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三板市场的单一形式抑或复合形式?总结各家观点分析,三板市场内部构造应当采取复合构造.所谓复合构造是指全国范围内设有两家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三板市场,具有三板市场挂牌资格的公司选择挂牌交易时,能够任意挑选符合其利益目的和服务需求的市场进行挂牌.当不满意所在挂牌市场的服务环境时,能够任意转板到任一符合其利益需求的市场挂牌交易.反垄断理论告诉我们,构建多主体三板市场构造,必将推动三板市场的迅速发展.就当前全国经济发展形势,仅设置北京一处股转系统交易三板股份,既不符合我们国家中小公司发展的实际,也不符合市场竞争理论.因而,考虑到我们国家领土范围、交通条件、经济差异及区域优势,应选择长春、北京、天津、深圳、兰州、成都、乌鲁木齐等七个区域性经济中心,构建全国性三板市场,才能符合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形势,才能充分利用并发挥这些城市的经济区域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以及交通中心的 辐射 功能. 三板市场多主体经营,挂牌主体全国统一.但凡我们国家范围内的任一企业,均可选择七个市场中的任何一个挂牌交易.公司能够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同,寻找合适自个的挂牌市场.设计七大交易市场的目的,在于加强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弥补单一市场的竞争缺乏.挂牌主体的挂牌任意选择权,能够保证竞争在全国内执行.由于允许挂牌企业能够任意选择挂牌市场,使得市场竞争得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为努力吸纳区域内的挂牌公司,就必然提高服务质量,构成以挂牌主体为 上帝 的市场竞争理念.尽管法律允许其能够选择其他市场,但竞争的最终结果,必定是企业挂牌遵循就近原则,客观上也就节约了企业为挂牌支付的旅途费用. 各区域经济中心作为三板市场交易总部的所在地,为企业挂牌而来的各路公司必然云集于此,必将带动当地经济的需求与消费,能够充分发挥三板市场的正外部性功能.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税收体制,市场设立所在地是市场纳税的主管机关,为当地税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以为,区域经济发展首先要有区域经济中心,以中心经济发展实力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三板市场设立的区域必然构成以市场发展为中心的小型经济金融中心,推动区域金融的快速发展.三板市场选择部分市场设立在中西部地区,目的是通过区域经济市场培育,缩短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即为当地提供税收收入,又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可持续发展资金. (四)四板市场 四板市场(股权交易市场),旨在为初创的双非公司提供区域性集中信息沟通、股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的平台,并担负着为场内交易市场 IPO 上市提供后备资源的职能.对于公司股东人数在 200 人以内的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学理上称之为双非公司.转让是股份的天然特征,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也决定社会物品的最大商品化,商品化的典型特征就是要流动,不管是资本、劳动力还是权利.对虚拟的股权资本来讲,只要流动快速,才能在流动中获取最大增值,所以,必须解决双非公司的股份流转问题.当前这类公司有在天津天交所或滨交所挂牌交易,也有在各地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乱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有二:一是三板市场尚未成型,各方利益团体都想在三板建设上争得主动权,共享证券市场的利益;二是 2020 年(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前,非上市公司没有确切的分类标准,使得三板市场与各地股权交易市场界线不清,各方利益团体趁乱借机挖掘市场资源.2020 年(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为解决乱象问题提供理论基础.明确的将非上市公众公司和双非公司区分开来,以非上市公众公司为核心的三板市场,从场外市场独立出来,场外市场仅剩下双非公司.这类双非公司既不能登陆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也无法登陆新三板市场,又不能禁止它们转让.假如禁止它们股权转让,将是一个严重违犯经济发展规律的行为.假如允许它们转让而不进行转让流转监管,将是对社会经济发展严重不负责任.同时双非公司本身也是主板、二板或三板市场上市或挂牌的后备军,是 IPO 首发上市的主要来源,影响和阻碍双非公司的发展,将严重影响场内上市资源培育的可持续性.因而,对数目诸多的双非公司,既要允许股权转让又要进行法律监管是较为妥当的处理方式. 为此,我们应当充分利用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并把股权交易从产权交易中独立出来,构建功能统一的的四板市场(即股权交易市场),作为解决双非公司股权交易的最佳选择. 考虑到我们国家的领土范围、交通条件、经济差异以及区域优势,以我们国家现行的行政区划的省(区)会所在地,作为四板市场的建设中心,应是构建四板市场的最佳途径.选择这一途径主要基于双非公司的数量和分布.四板挂牌的公司规模虽小,但数量诸多,设立一个或几个市场无法知足企业的挂牌需要.以省会城市为中心进行布局,决定中心设在省会城市的合理性.以省会城市为中心构设四板市场,不产生任何行政区域意义,仅考量四板市场构造的主体数量,强化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意识.市场挂牌主体坚持全国统一原则,我们国家范围内的任一企业,均可选择任一四板市场挂牌交易. 挂牌主体的挂牌任意选择权,能够保证竞争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假如挂牌主体随行政区域划分,不能任意选择挂牌市场,设立多个市场主体就失去意义.由于允许挂牌企业能够任意选择挂牌市场,使得市场竞争得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为努力吸纳区域内的挂牌公司,就必然提高服务质量,构成以挂牌主体为 上帝 的市场经营形式. 以省会城市为中心构建四板市场,主要是考虑我们国家各省市均有自个的产权市场,有关部门在整合场外交易市场的同时,也应当同时整合各省区的产权市场,根据一个省区设立一个产权市场的原则,进行产权市场设置.将诸多双非公司从产权市场拆分出来,单独设立四板市场,考虑到新设四板市场的费用支付,以及产权市场交易设备的闲置.将产权市场和四板市场结合起来建设,既有利于四板市场快速发展,又有利于产权市场设施的充分利用.人员配备能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节约人员经费支出,又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见图 2). 四、结论 我们国家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初具雏形, 纵向分层 的主要工作已经初步完成,当前仅有四板市场等待整理,由于四板市场(股权交易市场)能够依托各地产权交易市场而建设,只要监管层从繁忙的证券监管工作中腾出手来,根据四板市场发展的实际,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即可完成四板市场的相关构架工作.因而,资本市场的 纵向分层 问题已基本解决,只要 纵向分层 工作沿着已有的政策道路继续开展,资本市场 金字塔 式层次构造很快就能顺利建成. 由于我们国家各项工作沿着 计划经济 需要滑行一段时间,讲服管理层打破垄断思维,构建 横向多体 的平行竞争形式建设,不会立竿见影.但资本市场 横向多体 发展,应当坚持一板市场至少两个主体,二板市场至少三个主体,三板市场至少七个主体,四板市场多个主体的构建原则.真正将 横向多体 形式引入我们国家资本市场建设,构建市场主体竞争机制,发挥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彻底打破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现有的各种垄断. 以下为参考文献: 1吴晓求.中国创业板显隐忧N.中国财经报,2018-01-25. 2赵珏.我们国家场外交易市场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8. 3清科公司.中国场外股权交易市场体系及前景分析J.资本市场,2018,(4):100-103. 4丁茂中.证券业中垄断的分析EB/OL. 5周俊生.让沪深市场重新竞争起来N.新京报(电子版),2018-12-22. 6范钛,陈小凡.中国证券市场分割:现在状况、理论与对策浅析J.天府新论,2004,(1):35-38. 7于蓓.沪深 A、B 股市场分割的信息流动分析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6. 8范钛.B 股折价理论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6. 9Errunza,V., E. Losq. International asset pricing undermild segmentation: theory and test J. Journal of Fi-nance,1985,(40):105-124. 10张明善.中国证券市场分割的理论与对策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03,(11):80-84. 11雷宏.关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考虑J.经济观察,2008,(8):34-36. 12赵燕芬.论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建构J.改革与战略,2008,(3):80-83. 13刘泽东,张元萍,康彦.资本市场层次拓展的博弈分析与经历体验证据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8,(12). 14赵蕊.关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考虑J.中国城市经济,2006,(7):12-17. 15张君.从创业板的特殊性看我们国家转板制度的设立J.决策与信息,2018,(6):15-17. 16刘纪鹏.途径选择: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之路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8. 17罗晓晋.完善三板市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进程J.特区经济,2006,(3). 18王彪.产权交易市场的回首与瞻望J.经济论坛,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