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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突发事件中底层的怨恨心理研究,心理学论文当下,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既带来了社会经济的飞跃式发展,也导致社会矛盾以愈加集中的方式呈现出来。由于社会再分配机制和权益维护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社会中弥漫着较为严重的焦虑和不满情绪。当下,网络社会中频频出现的诸如 富二代 、 官二代 、 房二代 等 N二代 话题的讨论中存在很多的非理性因素 某些 二代 逐步成为人们发泄怨恨的众矢之的,而这种怨恨发泄的背后往往缺少应有的理性。张凤阳以为,在市场竞争机制的势能作用下,必定在以财富占有为核心标度的社会分层方面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平权观念又普遍拔高了人们的应得期望,使之对生存比拟中的高低落差感受极其敏锐,因而,在当代性的社会变迁经过中,怨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构成群体性的积聚1。而假如利益诉求机制不够健全,怨恨心理持续积累与发酵的话,则会诱发报复社会的泄愤性事件甚至群体性事件。比方,2018年长沙机场大巴纵火案、2020年厦门BRT纵火案、2020年贵阳公交纵火案以及杭州公交纵火案都属于泄愤性事件,犯罪嫌疑人都存在某些 仇视和报复社会 的念头。而在诸如石首事件、瓮安事件、大竹事件等大型群体性事件中,不少介入者并非直接的利益相关者,而是由于曾经遭受不公平的对待或已经存在不满与怨恨心理,他们只是借此事件发泄怨恨进而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可见,社会转型加速期的社会心态亟待审慎的实证研究,这种学术研究对于部门构建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本文着重对环境突发事件中底层的怨恨心理加以研究,并讨论它所展现出的一般性社会意义。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当下,社会中弥漫的焦虑与不满已经衍生出了日益突出的 四仇心理 ,即仇富、仇官、仇警和仇名人心理。在这里背景下,大量无直接利益相关的人群很容易卷入到群体性事件中。据统计,我们国家在2020年上半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约有8.4万起,相当于天天发生455起,华而不实,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和环境污染分别约占群体性事件总数的36.1%,15.3%,16.1%2(P3-12)。近年来,在信访总量、集体性上访总量和群体性事件总量下降的情况下,环境污染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却呈现出快速上升的态势,讲明了环境事件的敏感性和尖锐性3(P9)。 在环境群体性事件中,部门主要关注的是那些已经走上前台的社会冲突和诸如反对PX项目和垃圾燃烧发电厂建设等 反建运动 ,但对潜伏和不断积累的民众怨恨等社会心理现象重视缺乏。 事实上,很多群体性事件是在长期潜伏的怨恨心理的作用下,经过某个或某些因素诱发产生。在学术研究层面,环境社会学、环境政治学以及环境管理学等环境社会科学对环境抗争的研究日渐增加,在诸如环境抗争中的政治时机构造、体制性窘境等议题方面构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研究对底层群体的社会心理状况关注严重缺乏,对环境抗争中的怨恨心理关注尤为匮乏。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底层群体的社会心理十分是怨恨心理往往深入地影响着抗争事件的走向甚至抗争性质的变化。因而,环境突发事件和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怨恨心理亟需深切进入的学术研究。 本研究以蓬莱19-3溢油事件中路易岛*渔民环境抗争中的 怨恨心理 为分析文本,就此展开研究。 2018年6月4日,我们国家最大的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件。该油田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面简称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中国(下面简称康菲公司)合作开发,康菲公司为作业方。 2018年7月前后,路易岛渔民纷纷发现他们养殖的海产品大量死亡,于是不断向当地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后来通过媒体获知河北、辽宁渔民在开展索赔活动的信息后,他们开展了积极的环境抗争,并在岛上召开了 油污重灾区直接向康菲索赔新闻发布会 ,试图通过媒体向外界传递他们的权益受损问题,继而寻求外界关注和舆论支持。 2020年年初,康菲公司与河北、辽宁两省的渔民达成赔偿协议,但山东渔民被排除在外。固然陷入 形单影只 的境地,但他们并未就此放弃环境抗争。 2020年7月,路易岛的213户渔民和其他地区的渔民联合向美国德克萨斯州法院提交诉状,由此开启了 跨国索赔 之路。但迄今为止, 跨国索赔 并未获得本质性的进展。 2020年的实地调查发现,固然溢油事件已然过去了四年,当每当提及此事,渔民的冲动情绪还是难以平复。而且,他们的抱怨对象已经不仅仅仅是早期的肇事企业,还包括基层以及对其抗争行为构成制约的体制性因素。调查发现,很多渔民之所以仍在坚持抗争,源于他们 需要一个讲法 他们以为自个是在 为了一口气 在抗争。同时,为了避免事件被遗忘、环境抗争的声音被淹没,他们在环境抗争中采取了 打擦边球 、 踩线而不越线 等行动策略。当前,渔民的行动整体上是理性的,有些渔民还非常理解基层,但牢骚满腹现象非常普遍,已经构成了怨恨心理。固然并没有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但是,底层社会中集聚与发酵的怨恨心理亟待引起部门的重视以及学界的深切进入讨论。 二、概念界定与文献梳理 2018年版的(中华当代汉语词典对 怨恨 的解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动词使用,指的是愤恨不满,二是作为名词使用,指的是愤恨不满的情绪。本研究讨论的是底层的怨恨心理,主要从名词的维度使用这个概念。怨恨心理包括个体怨恨与群体怨恨,前者指的是详细污染事件的受影响者所产生的怨恨心理,后者指的是受污染事件影响的社会群体所产生的怨恨心理。 怨恨心理的构成至少包括怨恨主体、怨恨客体及其产生媒介等维度。(1)怨恨主体。在环境抗争中,怨恨心理的主体是环境利益的受损者与环境事件的受害者,一般为底层群体,本研究中主要指的是受溢油事件影响的渔民,主要是养殖户。(2)怨恨客体。与 报复社会 中的怨恨心理不同,在环境抗争议题中,不存在怨天尤人现象,但怨声载道现象突出,也就是讲,怨恨对象具有明确的指涉性,存在特定的对象。怨恨心理的客体首先是环境事件的肇事者,一般情况下为污染企业,但基层的处置不力等也会成为底层怨恨的对象。(3)在产生媒介方面,污染事件往往会引发底层群体的不满,但往往并不会立即引起普遍性的怨恨心理 假如赔偿问题得到快速和圆满解决,怨恨心理就会缺少滋生的土壤。因而,环境受损者索赔无望和抗争历程的困难往往才是怨恨心理构成的主要媒介,并会导致怨恨心理不断强化和延续。 就怨恨心理的内容呈现而言,它包含了三个维度。一是心理受虐维度,具体表现出为焦虑、不安、担忧、困惑、失望、不满、愤懑、无助感、不公平感、挫败感等心态。它主要源自环境受害者对环境污染影响的担忧以及抗争结果的不确定性,也是对环境抗争经过中所遭遇的众多窘境的心理反映。二是言语层面,表现为环境抗争者对肇事企业和基层的抱怨、抱怨、发牢骚甚至咒骂与诽谤。三是行动维度,即因怨恨心理而产生的堵路、静坐以及打砸抢烧等体制外行为。 与常见的 文献梳理 发现问题 的研究途径不同,我们是在底层群体环境抗争中的实地调查中发现怨恨心理这一社会问题,进而为研究深切进入而查找和梳理文献的。而当我们开展文献研究时发现, 怨恨的社会学和现象学 早在马克斯 舍勒(MaxSheller)那里就已经是重要的议题,而现代中国学者对社会转型加速期社会心态的讨论也为本研究的深切进入开展提供了重要学理支撑。 关于怨恨现象的系统研究可追溯到德国知识社会学家马克斯 舍勒,他就此发展出了 怨恨理论 ,讨论了 怨恨的社会学和现象学 。他以为, 忍无可忍、一触即发的怨恨必然蓄备在如下社会中:在这种社会中,比方在我们的社会中,随着实际权利、实际资产和实际修养出现极大差异,某种平等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确切地讲是遭到社会成认的、形式上的社会平等权利)便会不胫而行。 在这一社会中,人人都有 权利 与别人相比,然而 事实上又不能相比 。即便撇开个人的品格和经历不谈,这种社会构造也必然会积聚强烈的怨恨。 4(P13)舍勒关于怨恨的研究带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其推崇基督教的 至善 ,以为基督教的禁欲自省才是怨恨消解和控制的根本之道。舍勒从个体角度出发得出怨恨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的规律性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对于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的中国社会而言,只要准确把握了底层社会的怨恨心理,才能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怨恨心理的构成机制方面,成伯清以为: 成认方式的缺乏和扭曲,由此导致的个人尊严的缺失、意义感和价值感的匮乏,可能是我们社会怨恨产生的核心根本源头,这是社会构造问题付出的代价。 5 朱志玲和朱力以为,伤害和生存比拟是产生社会怨恨的逻辑起点,无能感经过时间的积累构成怨恨,最终经过互联网构成社会怨恨6。怨恨心理往往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性后果。杨正喜指出,行动的主体并非完全根据遵照剧本行动的 木偶式 演员,相反,他们具有主体意识,并容易受歧视、社会不公以及利益受损而产生怨恨集聚,当这种情感压抑接近一定限度时,怨恨就会产生宏大能量而冲破现有的制度框架,衍生出集体行动7。除此之外,怨恨心理还可能导致非利益群体介入到群体性事件中,引发暴力事件。邢朝国以为,怨恨情绪积累是暴力再生产的重要机制8。刘能讨论了集体行动中怨恨的解释框架,以为 在中国都市地区,引发集体行动的怨恨解释框架所牵涉的主要怨恨主题,由于它们具有较高的经历体验上的可信度、经历上的可测量度和叙事的重要性,因而在潜在发动对象中引起反响的可能性较大,具有较强的发动潜力。 9 朱志玲以为,斯梅尔塞的加值理论十分是他关于集体行为宏观条件构成阶段的因素分析,对于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构成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而怨恨是影响和决定当下语境下的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的宏观因素之一10。 当下,征地、房屋拆迁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导致底层社会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怨恨心理。与传统社会不同的是,民众的权利意识已经觉悟,某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不意味着他们维权意识与抗争意识的下降或者消弭。相反,怨恨心理往往会在深处酝酿和发酵。而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信息分享机制得以建立,公众很容易得知其他区域社会问题的演化机制,并容易构成比拟心理和模拟效应。因而,一旦某个导火索被点燃,就会导致潜伏的怨恨心理复苏并迅速蔓延,最终演变为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整体上看,现有研究研究着重讨论了怨恨产生的社会机理及社会效应与政治后果,侧重宏观分析,对怨恨心理演化机制的深切进入研究缺乏,本文通过底层群体的环境抗争事件就此展开实地调查与理论分析。 三、怨恨心理的生产机制 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构造发生急遽变动,经济成分与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嬗变,思想与价值观念发生深入分化的现代中国,怨恨心态正在逐步凸显、蔓延和强化,成为当下必须直面的一个重大时代课题11。研究怨恨心理,首先需要理解并讨论底层怨恨心理的生产机制,把握其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与演化脉络。 (一)怨恨心理初生 所谓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沿海渔民群体主要以海洋捕捞和养殖为生。在路易岛,渔民主要以养殖虾夷扇贝等海产品为生。当海产品大面积死亡的时候,他们出现了困惑、焦虑、不安与担忧等心理状态,由于这是他们的主要衣食来源。当从媒体等渠道得悉蓬莱19-3溢油事件并且发现它离自个只要39海里时,他们对康菲公司产生了强烈不满,怨恨心理由此初生。 2018年7月本应该是渔民在2018年投放的虾夷扇贝苗的收获季节,但是,他们发现死亡问题日益突出。据他们统计,死亡率普遍到达90%,死亡率较低的区域也到达60%。除此之外,2018年4月份和2018年4月份投入的养殖苗也出现了大量死亡。在路易岛189户油污损失索赔统计中,三年的估计收入是27562万元,而实际收入为2534.95万元,三年实际损失到达25027.05万元(如表1所示),损失率到达了90.8%。华而不实,损失最多的到达810万元,损失最少的也有20.2万元,平均每户损失135.28万元(2020年4月,路易岛调查资料)。对渔民而言,这不仅仅是宏大的经济损失,他们还需为此承受心理落差, 本来能够有个很好的收获,但如今的经济损失太大了,而且一赔就赔三年的。而且,我们没有别的生计,想跳楼的心都有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这种宏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落差引发了渔民的不满情绪,迫使他们急于找到海产品大量死亡的真正原因,进而控制死亡,挽回经济损失。 当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得悉蓬莱19-3溢油事件并且发现离溢油点较远的外省渔民都在开展索赔时,不满、愤懑心态油然而生,针对肇事企业的抱怨与咒骂出现了。正如风险社会理论的观点, 风险分配的历史表示清楚,像财富一样,风险是附着在阶级的形式之上的,只不过是以颠倒的方式:财富在上层聚集,而风险在下层聚集 12(P36)。渔民对石油开采中的巨额利润向石油巨头和特权阶层流动,而自个却要承受由此导致的污染后果与经济损失感到不满。于是,他们在寻求和律师帮助的同时,积极寻求自力救济。 2020年2月21日,204户养殖户在岛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 向康菲索赔书 。在该索赔求中,他们表示出了内在的心理状态: 还我大海,我要生存 是我们每一个受损渔民的愤怒心声 。 (二)怨恨心理的转移再生 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引发的不满和抱怨情绪,针对的只是事件本身,渔民的怨恨对象仅限于肇事企业。但是,基层应对渔民利益诉求的处置形式则使得怨恨对象发生变化,使得他们成为怨恨对象。不过,此时的怨恨心理程度小,属于可控范围内 假如利益诉求渠道畅通,补偿到位,怨恨心理仍然能够得到消解。 首先,对 科学 解释的不满。面对海产品的大量死亡,渔民屡次向镇反映情况,但后者给出的结论是,经过水产专家的科学调查,这是养殖不善所致。渔民对这样的回答持怀疑态度,他们以为,往年也有一定比例的死亡,但这次死亡太严重,很多海产品的死亡率接近90%。渔民表示, 那些养殖专家告诉我们,贝类死亡是养殖密度大了。但我们不认可,为什么?由于我们县自1996年就开场养殖,我们岛从2005年开场养,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大批的死亡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因而,尽管基层积极试图以 养殖不善论 讲服渔民,但始终没有能让渔民信服。当得悉蓬莱19-3溢油事件后,渔民怀疑海产品的大量死亡与溢油事件有关。而当向基层追问时,后者仍然以 养殖不善论 作答,并告知通过相关部门的科学检验,养殖的损失与蓬莱19-3溢油事件无关。 官方的检验结果讲我们这里的污染不是康菲溢油所致,而我们这离溢油的地方很近,比河北与辽宁要近得多。再有,假如污染不是康菲溢油造成的,那这里的油污颗粒是哪里飘来的? 同时,渔民并不清楚科学检验的详细内容,这增加了他们对基层行为的众多怀疑和猜想,怨恨的矛头发生转向,针对基层的不满情绪由此滋生蔓延。 其次,对信息缺失产生的不满。渔民通过媒体得知蓬莱19-3溢油事件,此前并没有从镇那里得到相关信息。 刚开场我们并不知道有溢油这回事,后来通过报纸和电视知道的,(镇与县)肯定比我们早知道消息,但他们并没有告诉我们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 信息不公开导猜疑在渔民中蔓延,他们开场怀疑 养殖不善论 是为了掩盖溢油事实。固然意识到经济损失是由溢油造成的,但是,他们还是希望给出明确的结果。于是,他们不断收集资料和证据,呈交镇,希望后者向上级反映民情。但是,直到2018年年底,镇基于维稳压力与 去污名化 13机制采取的都是 冷处理 思路,没有积极回应渔民的利益诉求。 2018年10月,路易岛渔民得知河北和辽宁两省的渔民在开展索赔活动,并由此意识到他们维权意识的薄弱。他们以为,正是没有给他们传达相关能够进行索赔的信息和回应,造成了维权意识的缺失,进而错过了索赔的最佳机会。于是,针对基层的不满情绪开场发酵,有些渔民甚至有了通过 围堵大门 向镇施压的想法。后来,在农村精英 晓以利害 之后,才没有采取这种过激行为13。 再次,基层的不当干涉导致怨恨心理被放大。遭到辽宁和河北渔民获得赔偿等相关信息的刺激,路易岛渔民通过各种途径展开了抗争活动,而抗争中产生了新怨恨并不断积累和发酵。 2020年2月21日,渔民在律师的协助下在岛上召开了 油污重灾区直接向康菲索赔新闻发布会 。他们描绘叙述了当时的现场情况: 本来204户(渔民)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后来变成了185户,另外19户由于遭到了各个渠道的压力,就主动退出了。当时,镇有不少人在场,不断打 向上级请示, 都快打乱套了。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 发布会期间,镇表现出了高度的敏感,并把介入新闻发布会的记者和律师带到派出所检查证件,造成了紧张的态势。渔民以为,当地对他们的抗争维权活动已经从 无为 转向了 对立 ,有的渔民甚至提议围堵派出所,以便把记者和律师 挽救 出来。固然围堵行动最终没有付诸施行,但他们对当地的怨恨心理已经升级。 2020年7月,抗争精英到北京参加 跨国索赔 新闻发布会,却接到镇工作人员的 , 不要把事情搞得太大,不然对自个和镇都没有好处 (2020年4月,渔民访谈资料)。这种劝告不但没有起到消解作用,反而导致怨恨集聚与扩散。 客观地讲,渔民本来对基层的信任度较高并且寄希望于后者,将他们作为争取权益的主要诉求对象,但后者一直没有积极作为,针对基层的怨恨心理由此开场滋生。不过,他们这时并没有对基层构成强烈的排挤心理。当基层的不当行为给渔民造成 二次伤害 ,十分是当他们公开地阻碍和阻碍行为增加时,导致了 次生怨恨 并且不断升级。由此,渔民的牢骚话语迅速传播,针对基层的怨恨心理迅速累积,怨恨范围由分散到集聚,由个体到群体。 (三)怨恨心理的扩展发酵 在初级怨恨心理还没有得到疏导和化解时,底层群体在环境抗争中遭遇的窘境使得怨恨心理再次发生转移和扩展,产生了社会不公和法律不公等心理类型,怨恨心理由此得以再生产。 一方面,相对剥夺感导致渔民群体产生社会不公等新型怨恨心理。 2020年1月25日,康菲公司、中海油和农业部共同对外发布消息,称已经就蓬莱19-3溢油事件渔业损失赔偿和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康菲公司出资10亿元,用于解决河北、辽宁省部分区县养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和补偿问题14(P168)。当路易岛渔民得知冀辽两省渔民已经和康菲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而自个被排除在外后,不公平感和相对剥夺感油然而生。他们以为, 与溢油污染源相距200海里的河北都得到了赔偿,而我们距蓬莱19-3油田只要39海里却被证明损失与之无关,怎么讲得通?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这种不公平感是一种相对剥夺感,是在共同遭遇(海产品大面积死亡)、共同行为(都开展了环境抗争)以及共同心理预期(获得赔偿)产生之后,渔民对截然不同结果的心理感悟与主观反映,进而导致怨恨心理不断发酵。对于这种现象,当地的渔民给出了自个的解答: 是方面不支持所致,溢油污染的传播对旅游业发展没有好处,所以他们不支持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可见,渔民将遭受的不公归咎于基层的不支持。 但他们并不甘心,仍在比拟与反思中希望有个结果。在 康菲漏油索赔养殖户渔民向人大代表请求呼吁书 中,他们写道: 既然山东海域未被污染,那么,为什么农业部要拨款给山东省,让其进行生态修复呢? 为什么2018年墨西哥湾溢油事件,美国法院判赔107亿美元,而康菲只赔付给我们30亿元的人民币? (2020年4月,路易岛调查资料)。可见,和参照群体的比拟导致怨恨心理持续深化。 另一方面,遭遇 法院不受理 导致怨恨心理向外部社会扩展。 怨恨多是出于遭到挫折而心生怒气,但由于无能和软弱、无奈和失望、恐惧和害怕等,伴随心中压抑而产生的愤怒情绪15。蓬莱19-3溢油事件发生后,多地渔民向海事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法院以 证据缺乏 或 沉默 等方式予以应对。 2018年底,路易岛渔民在律师的帮助下积极搜集油污证据。 2020年7月2日,路易岛渔民和省内其他地区的渔民再次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诉讼,但仍然没有获得正面回应。不少渔民表示: 原来我们以为法律是公正的、神圣的,如今觉得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么大的污染案件,法院还要推,讲不要着急,再等一等。 2018年发生的事,到如今都快3年了,事情都已经明朗化了,为什么还要推脱?我们感到非常失望。我们不太相信法律了。司法应该独立,这是法律体系的问题 (2020年4月,渔民访谈资料)。 在渔民心中,法院代表了 青天正义 ,代表了公平,是能够讲理的地方,但是,当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本身的权益时,却遭遇了 法院不受理 。这种 闭门羹 让他们对司法公正产生了质疑。 渔民在多种抗争维权活动都没有获得效果后,产生了无助感和无能感。 对专业(法律)的不懂,不怨天,不怨地,就怨自个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成伯清以为, 作为怨恨产生不可或缺的中介,无能感恰是长期遭受蔑视的产物,是不获成认的结果 5。 渔民为维护权益而四处奔波,甚至诉诸美国法院,但仍然是四处碰壁。 固然我们通过法律开启了 跨国索赔 ,但同样困难重重。镇没有给予相应的支持。老百姓的饭碗被砸了,得给个讲法啊。假如国家有困难,老百姓能够理解,而如今并不是困难时期。但是,镇和县,始终没有对我的诉讼活动予以支持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渔民遭到的委屈没有能够通过有效的途径释放出来,反而在寻找释放途径经过中导致无能感和委屈感不断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无能感和委屈感等心理感悟加剧了他们的怨恨心理。 (四)怨恨的演变逻辑 怨恨心理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利益诉求得不到回应或者讲是 社会性伤痛没能及时回应 。由于 体制性迟钝 ,对于民众的社会性伤痛不能有效及时地予以回应,久而久之,势必萌生怨恨16。 假如底层社会的利益的诉求得不到正面回应,怨恨就会被不断放大。 在蓬莱19-3溢油事件中,底层群体的怨恨心理是如此演绎的(如此图1所示):(1)渔民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只是怨恨的起点。在这里阶段,怨恨心理针对的只是肇事企业。这种怨恨心理是可控的,只要赔偿到位,底层的怨恨心理以及其他矛盾和冲突都可很快得到化解。(2)在 维稳压力 和 去污名化 机制13驱动下,基层对底层的抗争行为进行了干涉,给渔民造成了 二次伤害 和 次生伤害 。这导致渔民对的信任度不断下降,由最初的寄托希望,到后来的抱怨、抗拒、强烈不满,由此,怨恨心理矛头发生转向 由早期的肇事企业转为企业和基层并存。同时,怨恨变得具有不可控性并可能引发非理性行为。(3)基于辽宁和河北渔民获得赔款的先例,路易岛渔民在 依法抗争 初期,抱有很大希望,以为法律能够很好地维护他们的权益,为他们 讨回公正 ,但 法院不受理 以及 跨国索赔 至今没有结果,让他们的期望值一落千丈。他们在抗争中频遭窘境与相对剥夺感导致了怨恨的再生产,并使得怨恨心理发生了转移和升级,基层以及社会性不公都成为其怨恨对象。与同类群体的比拟使得他们产生了无能感和委屈感,而这种感悟成为产生怨恨的中介和直接因素,怨恨进入白热化阶段。这时假如遭碰到某一外力的强力压制,怨恨的对象会集中于所遭受的外力,怨恨也会迅速转移并积聚,而当地恰恰在这起事件经过中扮演了外力压制型角色;并且,他们以为正是基层的不作为和不支持,导致本身遭到了相对剥夺,因而,基层成为最主要的怨恨对象。 四、怨恨心理的社会性后果 马克斯 舍勒以为: 怨恨是一种有明确的前因后果的心灵自我毒害。这种自我毒害有一种持久的心态,它是因强抑某种情感波动和情绪冲动,使其不得发泄而产生的情态;这种强抑的 隐忍 力通过系统训练而养成。 4(P7)在环境抗争中,怨恨心理不仅有 前因 ,还会经过潜伏、转化、积累及扩张而导致难以预测料想的 非预期性后果 。 (一)显性社会影响 怨恨心理已经导致了显性的社会效应,它不仅表现为底层群体的牢骚满腹以及怨气的普遍性发泄,还表现为他们对基层和社会的态度以及信任感。 首先,言语层面的怨恨发泄。人们在遭遭到不公平的对待,或者产生无能感与委屈感时就容易构成怨恨心理。假如利益诉求无法实现,怨恨心理就难以得到疏解,并会通过各种途径发泄心中的怨恨。怨恨的释放与发泄包括多种途径,话语是人们发泄怨气的首选途径。而互联网的发展成为怨恨发泄的新场域。有的渔民在网上发帖子:一方面是扩大事件的影响,另一方面来发泄心中的怨恨。不仅如此,他们还积极寻找媒体、技术专家及人大代表,向他们讲述事件的经过,发泄心中的不满。调查经过中,他们也频频向课题组表示出内心中的怨气及不满。 其次,由 对事不对人 转变成了 既对事又对人 ,造成紧张气氛。 对事不对人 指的是,底层群体的抱怨对象仅仅针对事件本身,并不牵涉对方个人的人格情感。在环境抗争早期,渔民对基层的抱怨等心态可谓 对事不对人 。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抗争的剧烈程度加深, 对事不对人 转变成了 既对事又对人 。由于采取干涉行为的往往是详细的办事员,久而久之,渔民十分是抗争精英与他们就构成了一种由事件所带来的个人间的怨恨。实地调查中,有的渔民直接指名道姓地抱怨某些工作人员,并且表示, 我就不怕他们来找我,找我我也不会给他们好脸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 最后,社会信任降低。由于基层的 劝告 和干涉,渔民对其的信任度明显下降,以为它并不是自个的利益代言人。于是,他们积极寻求外界的支持,包括找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找律师打官司,找专家学者检验油污。但是,由于索赔一直未果,他们的耐心明显下降,并且对法院等社会机构以及社会公正等价值观念持怀疑态度。有的渔民表示: 你们调查有什么用,新闻记者都不能给解决,很多专家都不能给解决,法院也不能解决,你们调查能起到什么作用?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可见,这种不信任已经扩大到了社会性层面。 (二)隐性社会影响 已经呈现出的显性社会影响需要加以正视,而隐性的社会影响则需要重视和预防,主要包括体制内的抗争升级以及体制外的群体性事件甚至是泄愤性事件。 首先,潜在的体制内抗争升级。怨恨具有传染性,怨恨话语的传播会引发群体认同,构成群体式的抱怨。群体性的怨恨发酵导致抗争行动具有升级的可能性。抗争渔民的年龄大都在4060岁之间,不会用电脑,但都知道网络以及社会舆论的威力。有的渔民表示 我要是会电脑肯定会掀起不小的波浪,只是岁数到了,我不愿意整这个,我要是会的话,就该头疼了 (2020年4月,渔民访谈资料)。这种抗争主要是想扩大事件的社会影响力,通过社会舆论推进事件的发展,但在扩大社会影响的同时会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并可能产生新的怨恨主体。 其次,潜在的体制外抗争。怨恨心理容易和其他社会问题交织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在信息全球化的背景下,权利意识日益强烈的民众已经能够借助愈加当代的新颖方式维权,并不会轻易地放弃和罢休17。怨恨心理积累到一定程度可能会导致非理性的价值判定和体制外行为。调查发现,渔民有着潜在的体制外的抗争倾向,有的渔民甚至表示, 假如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不排除到天安门静坐的可能 (2020年4月,路易岛渔民访谈资料)。因而,在底层权益遭到损害十分是在他们不断讨要 讲法 的时候,部门需要进行正面回应,而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回避问题,否则,怨恨很容易产生不可控的后果。于建嵘指出,中国社会自20世纪末以来出现了一种特殊类型的社会冲突,即 社会泄愤事件 ,其显着特征是大多数介入者与事件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主要是表示出对社会的不满,这是以发泄为主的一种 泄愤冲突 18(P5)。在环境抗争中,怨恨容易导致怨恨主体构成非理性的价值判定,一旦激化情绪,就很容易导致大量人群卷入到具有匿名性特征的群体性事件中。而无直接利益相关群体的参加为怨恨主体增加了非理性判定的筹码,前者在仇视心态驱动下,先是围观继而从情感、道义甚至是行动方面给予援助,这极易蔓延传播,最后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19。 五、结论与讨论 怨恨心理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常见现象。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以及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怨恨问题。相比之下,当下,现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加速期,社会矛盾处于高发期与积累期,公众在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问题中容易产生怨恨心理,而这种心理很容易传播和扩散。底层的怨恨心理有其特定的演化逻辑及再生机制。怨恨最初的表现形式是 怨 ,而后由于的不作为和不当干涉发展到 恨 由于基层对抗争活动的压制和阻碍, 怨恨 由分散到聚集;在话语传播及情绪感染中,怨恨由个体扩展到群体;在这里进程中,怨恨由原生怨恨发展到次生怨恨。 可见,怨恨心理的程度和层次呈现出不断加深的态势。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当人们的公民权利与其实际社会地位之间存在差异时,怨恨也就容易发生了。正是这种政治等级和社会差异不同在人们心中埋下了对抗的火种 假如每个人都有权利将其价值与别人作比拟,并发现他的社会地位比拟低,于是,怨恨不满之情便油然而生。 20(P58)因而,在怨恨心理的再生机制研究中,不能忽视有关利益群体的相对受剥夺感以及底层社会心理预期的落差等因素。 在路易岛渔民的环境抗争历程中,基层没有及时地回应他们的利益诉求,还在维稳机制下对他们的环境抗争进行了压制,渔民由此对基层产生了怨恨,将在抗争维权中遭到的相对剥夺以及无能感归咎于基层的不支持。而基层的不当干涉则使怨恨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原生怨恨为主转变成了次生怨恨为主。同时,怨恨的主要矛头由肇事企业转向了基层。 当下,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怨恨心理亟待引起学界重视与部门关注。本研究所讨论的是环境抗争事件中的怨恨心理,但仍然具有一般性的启示意义。这就是面对突发事件和底层群体的利益诉求,部门需要积极重视并正面回应。当下,部门需要加强民情和舆情调研,直面怨恨心理十分是群体性怨恨心理,这是避免怨恨再生产以及群体性意见向群体性事件转化的重要基础。否则,一旦某个导火索被点燃,就可能造成无法估计的后果,导致严重的社会矛盾甚至政治危机。当下,很多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就与基层不愿直面底层社会的诉求,不重视民情舆情有很大关系。因而,当环境突发事件爆发和环境抗争产生后,部门需要加大民情民意调研力度,正面回应民众的利益诉求。 以下为参考文献: 1张凤阳.转型背景下的社会怨恨J.学海,2020,(2). 2张明军,陈朋,王李兵.2020年上半年群体性事件分析报告C.杜志淳,主编.中国社会公共安全研究报告(第3辑)M.北京:编译出版社,2020. 3李培林,陈光金,张翼.202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 4德马克斯 舍勒.价值的颠覆M.罗悌伦,林克,曹卫东,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 5成伯清.怨恨与成认 一种社会学的探寻求索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8,(5). 6朱志玲,朱力.从 不公 到 怨恨 :社会怨恨情绪的构成逻辑J社会科学战线,2020,(2). 7杨正喜.构造变迁、怨恨集聚、共同命运与华南地区工人集体行动J.社会科学,2020,(7). 8邢朝国.情境、感情与力:暴力产生的一个解释框架J.中国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版),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