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税务硕士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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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税务硕士论文本篇论文目录导航:【第1部分】【第2部分】【第3部分】【第4部分】【第5部分】 我们国家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6部分】【第7部分】 第 4 章我们国家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历了几次并购浪潮后,我们国家企业在并购经过中做的税收筹划工作固然越来越成熟,但由于经济环境、法制要求、企业发展以及筹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税收筹划发展到今天,仍然面临很多的问题。本文从 China Venture 旗下数据库产品 CV Source 统计中选取了一定数量的较新且具有代表性的并购案例,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对这些案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华而不实比拟显着的问题有:忽视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时机、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筹划方案的实际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4.1 我们国家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以上实例的比照分析和单个案例的深切进入分析,笔者再结合相关的理论,以为我们国家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现在状况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4.1.1 并购中忽视税收筹划和法规变化的现象严重 1对支付对价的方式仍欠考虑根据上述案例,我们能够发现我们国家企业如今的并购方式是很单一的。根据财税201859 号文和用于补充的2020109 号文,我们能够知道并购的支付方式是非常丰富的,有股份支付、非股份支付和混合支付:股份支付指并购公司用本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权或股份来支付并购所需的对价;非股份支付指并购公司用本公司的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或承当目的公司的债务作为支付对价;混合支付指并购公司在购买股权或资产时,同时采用股份支付和非股权支付两种形式。 但是我们仔细观察上表就会发现,我们国家企业如今大都采用的是现金支付也就是也非股份支付的方式。假如我们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分析,就会发现这是有些问题的。且不管企业能否有能力提供如此大量的现金去完成这些收购项目,我们会考虑到,不管是用现金收购资产还是股权,企业都需要根据普通交易的情况对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在上表中超过 80%的并购都是采用的这种方式,而据笔者了解,部分企业确实是能够选择其他方式的,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考虑,能否我们国家企业在这方面的筹划意识还太过薄弱。 2忽视并购标的选择企业在并购中,能够选择收购资产可以以选择收购股权。在财税201859号文和用于补充的2020109 号文中,有如下规定: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以控制被收购企业的交易;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本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同样也是为了到达控制的目的。 根据之前整理的案例,我发现企业并购大多采用股权收购方式,这与企业想要扼要处理交易事项和税务活动有一定的关系。事实上,不管企业的并购标的是什么,企业都能够在到达条件时,享受免税的待遇。最新的财税2018106 号文中免税规定是: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资产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 85%. 我们能够发现与201859 号文中一处明显不同的规定,收购标的的比例从75%变成了 50%,这一规定具体表现出了国家对企业并购重组的支持和鼓励。这一点不同对企业来讲是一个宏大的福音,也就是讲只要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到达了控制水平,在知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就能够享受免税的特殊待遇了。假如在改变前有很多并购企业忽视了界线问题,正如上表中显示的那样,收购 50%-75%之间的资产或股权,那将是一笔税收损失;但如今这个问题却不存在了。 4.1.2 并购中税收筹划的方案设计目的过于单一 如表 5-1,2020 年 11 月 15 日,华视传媒斥资 1.6 亿美元收购地铁视频媒体运营商数码媒体集团简称 DMG ,交易以现金加股票形式支付。通过进一步搜集资料得知华视传媒在将来 2 年内分三次支付给合格的 DMG 股东,华而不实首笔1 亿美元应付款在交易完成后支付。剩余两笔应付款均为 3000 万美元,将分别在 2021 年年末和 2021 年末支付完成。首笔 1 亿美元应付款中,4000 万美元以现金形式支付,6000 万美元以股票形式支付。无论剩余两笔应付款是以何种方式支付,华视传媒当下股权支付额为 6000/16000=37.5%,即该项收购业务股权支付额不可能超过 75%,始终低于财税2020106 号中 85%的规定,不能享受免税待遇。但是在规定发生改变后,在不影响企业发展的前提下,企业或许能够考虑提高股权支付的比例,由于根据如今的规定,在收购标的临界点变为 50%后,即便 85%的对价用股份支付也要低于临界点为 75%时,支付对价的 75%为股权,即 50% 85%=43.5%,小于 75% 75%=56.25%.所以随着相关规定的变化,企业也要及时调整自个的战略。近期国税总局又有新的政策变化,企业也要及时调整自个的战略。近期国税总局又有新的政策变化。 4.1.3 内部控制不到位,错误评估税收筹划风险 就像上文中所分析的那用,假如仅考虑企业的税收问题,从开场到最后我们都能够为并购做出最优选择,但是往往在现实中,税收只是诸多因素中的一个,有时候是较重要的一个,有时候是次重要的一个,那么这时候筹划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了,很多看起来很好的计划可能并没有用武之地。 比方,我们总是在讲要选择一家有经营亏损的目的企业,由于在其被设立为分公司的前提下,被并购方的亏损能够由并购方在将来五年内进行税前弥补。可是前提是我们知道目的公司能否有亏损,亏损为多少,大多数情况下,公司间是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要把这些问题弄清楚,将包括多项成本,比方信息采集费、资产评估费、审计费等等非税成本,可能这些成本的消耗损费和节约的税收来比不相伯仲,甚至前者还要高于后者。所以假如这些工作仅仅是为了税收筹划服务的,那么首先过不了成本效益分析这一关。其次,在知道目的企业的亏损情况后还有对本公司的利润有合理估计,足够的利润才能让亏损得到充分利用,这也需要企业管理层做好相关的工作。 2020 年 5 月,上海众城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打算并购亏损的惠能软件公司,惠能软件累计经营亏损为 6500 万元,众城电子预估今后五年每年税前利润可到达 1300 万元,暂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过并购交易并购方每年可获得税收节约 325 万元,共计 1625 万元。假如众城电子没办法合理预测税前利润,会面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实际上,2020 年众城电子的税前利润只要 945 万,其实这已经和预估值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假如将来几年企业的发展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利润持续减少的话,并没有办法实现并购时税收筹划的目的,到达本来预设的节税数额。其次,假如将惠能软件和上海众城电子的整合成本、合并后人员的安置费用以及后期惠能软件本身存在的问题考虑在内,我们并不觉得这是一次成功的并购,如今电子行业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众城电子在并购完成后为了节省成本辞退掉了一部分惠能软件的职员,但由于前期调研工作没有做到位,这恰恰是惠能最具成长价值的一部分技术人员。这一举措无疑使本次并购的效果大打折扣。 4.2 我们国家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存在问题的原因 对于上文提到的三类问题,综合整个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以及企业本身的条件和人员素质,现将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如下: 4.2.1 无法及时应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 税收筹划的方式方法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税收方面的法规也是一样,但筹划人员经常关注的是方式方法和技巧,而对法规的更新有所忽视,而这些变化会让本来不能用的方式方法能够使用,本来能够用的方式方法得到优化。下面对现行税制的演变进行一些阐述,对企业来讲能够作为参考。 1最近关于并购的所得税政策的演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若干所的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59 号,对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明确规定新的政策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在这里之后,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公告,该公告在基本的政策上没有变动,只是要求企业根据财税201859号进行业务处理的,没有准备相关资料的,需要补充相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要求补充确认。并购业务属于重组业务,财税201859 号对收购包括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和合并都规定了一般税务处理方式方法和特殊税务处理方式方法。 2020 年 12 月 2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109 号,该通知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的相关要求,明确了企业重组有关所得税处理的相关问题,主要对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进行特殊税务处理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将收购资产或股权的比例调整到了 50%;同时还对股权和资产的划转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2最近与并购有关的流转税政策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项目营运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经过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国税20188 号文,华而不实也牵涉一些关于企业并购的法条规定。还有 2020 年 10 月发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2057 号文也对企业并购中的相关决策有所影响。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要求,股权的收购一般不会牵涉流转税问题,除非华而不实有一部分对价是用货物支付的。资产收购的情况就比拟复杂了,由于假如不能根据特殊税务处理,被并购方转移的资产比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就需要确认所得或损失,此时流转税的缴纳在所难免。而且根据国税202057 号文的相关规定,假如被并购企业能够知足相关法规对小微企业的要求,那么并购双方在并购完成后是选择母子公司还是总分公司的形式存在,又会有和规定发布前不同的考虑。 以上对于各类税种的变化对企业并购的影响只是冰山一角,更细致或者更有针对性的法规还需要企业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和分析,能节约的税要节约起来,能利用的优惠要在将来利用起来。已经发布了财税2020109 号文,就要及时对往常视为金科玉律的财税201859 号进行更新了,比方 75%的临界值已经变成 50%了。那么,即便收购的股权或资产的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企业可以以享受特殊税务处理的待遇。所以假如企业对政策文件的变化视而不见的话,很多可筹划的入手点都被浪费了. 4.2.2 筹划目的容易单一化、短期化 如今人们谈并购的税收筹划问题还是比拟片面,一讲筹划大家就觉得是要少交税。当然,少缴税只是企业能看到的最直接的筹划效果。但发展到今天,其实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的理论,都已经开场强调筹划后企业能够获得最大的综合利益。也就是讲企业应该从全局出发,将与并购相关的活动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再开场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而实现企业整体的财务目的。 详细讲来,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个环节,不会是独立存在的,它会遭到其他财务活动的影响和制约。因而税收筹划的目的不应该只局限于短期利益的实现,应该包括直接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这三个层次会构成企业税收筹划的综合性目的体系。要设计好筹划方案,也需要协调好政策与方式方法、非税利益和涉税利益、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短期收益、企业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企业和部门的关系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企业的筹划结果,假如筹划人员只是管中窥豹,那么最终可能是顾此失彼,得不偿失。 4.2.3 筹划人员构造失衡 通常我们会以个体为对象考察税收筹划人员对整个筹划结果的影响,但往往会忽视一点-筹划人员构造对个人水平发挥的影响。不合理的人员组成会使整个筹划经过的效率降低,也会使筹划结果偏离最优。在表 4-1 统计的案例中就存在这样的情况,华融公司并购敦化凯迪就是一例。华融公司的财务总监以全权负责制的方式将筹划权下放给一名优秀的税收筹划人员,并给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助理人员。从工作量来讲,这些数量的工作人员是足够的。但问题在于,税收筹划是一个整体性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和意见。华融公司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由于缺乏事先的沟通,筹划方案在初稿构成后遭到了业务部门的否认,由于方案中对增值税的筹划牵涉到降价问题,但业务部门以为设计中的降价幅度过大,会影响业务部门的业绩表现,进而影响员工的积极性。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筹划人员对降价比例进行了调整,使筹划方案得到了业务部门的认同。这只是一个案例中的一个环节,也是无数案例中的一个个案,但这种问题却是普遍存在的:筹划人员构造过于单一,缺少其他部门的介入。这就会导致筹划的事前准备工作很难做的全面,由于沟通成本太大,没有办法获取所有部门在某次并购活动中的诉求。进一步会导致事中工作量加大,修改和重复做工的情况增加。 4.2.4 风险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如上文所讲,税收筹划是属于财务管理的一个环节,它与其他财务决策一样具有风险性。通常来讲筹划活动的风险具体表现出为两种情况:一是筹划失败,企业没有办法根据筹划方案实行相应的并购活动;二是方案能够实行,但是却没有办法到达预期效果,这种情况多见于财务人员没有办法对公司将来的表现进行合理预期。下面,我们就风险的存在进行分析: 1内部风险内部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本身的问题而导致的风险。企业有没有合理进行组织构造的设置、人员布置是不是得当、筹划工作者的水平够不够、能不能实行有效的监督等环节都会影响对企业承受的风险程度造成影响。而且,在人员素质都较高的情况下,部分企业没有办法合理分配资源,做不到人尽其用,将错误的人放到错误的岗位上,这也会为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2外部风险外部风险则是指企业没办法控制的因素,包括经济环境、政策法规以及竞争者关系等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上文已经提及,与并购有关的所有税收筹划工作都是围绕由于税收筹划是利用国家政策合法合理地节税,其与国家政策有密切的联络,因而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外部风险最主要是政策风险: 政策选择的风险指由于政策选择错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即企业并购税收筹划行为与相关政策相违犯遭到经济惩罚而蒙受的损失。 政策变化的风险每个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特定的发展时期,由于经济发展或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这些政策甚至是瞬息万变的,这就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筹划风险。企业并购的时间跨度一般是比拟长的,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也就更明显了。通常来讲,并购双方规模越大,若双方想利用税收筹划在并购活动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并购成本增加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假如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制度来控制上文提到的这些风险,那么即便意识到这些问题也没有任何意义。在实际操作中,部门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被大多数企业作为专门的风险控制制度的替代。其有效性有待商榷,而且从风险防备的角度对这些制度的运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的企业也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