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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研究,行政法论文内容摘要:在当下信息时代的背景下, 个人信息行政法的保卫也是逐步的遭到人们的关注。公民个人信息不仅可能遭到非公共部门的损害, 并且还可能会遭到机关等一些公共部门的损害。然而随着行政职能不断的扩张, 公民个人信息遭到公共部门的损害的比例也是逐步的在上升。并且我们国家当下还是那样没有一部系统且完好的个人信息的行政保卫法律。本文主要分析了个人信息法保卫的意义, 然后对华而不实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讨论, 同时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希望能够更好的完善我们国家个人信息保卫制度。 本文关键词语:个人信息,行政法,保卫研究 我们国家现行法律中对于个人信息概念还未做出明确的界定, 那也就更谈不上在个人信息行政法中对公共部门收集和处理以及合理的应用行为上进行一定的规范了解。当下我们国家的个人信息行政法中仅仅仅是零散的出如今行政法、宪法以及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条文中, 并且只是对个人信息主体在特定的条件之下进行相关的规定。同时我们国家信息的公开制度在实际的构建中也是经常会将公共部门侵犯个人信息所需要承当的责任给忽视了。由于我们国家当下的个人信息行政法相比拟于国外还是差距较大, 所以应该积极的顺应时代的发展来进行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一、个人信息行政法的保卫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资讯技术的飞速发展, 个人信息保卫问题也是随之出现。个人信息安全主要遭到行政机关、公共服务机构以及私人的侵扰。华而不实来自前两个方面的侵扰比拟严重。而本文也主要就是针对行政机关、公共服务机构这两个主体进行具体的研究。而私人方面对于个人信息的侵扰不管是在危害的结果还是危害的数量上面都是相对较轻的。 (一) 很好的调节了和信息公开制度之间的关系 个人信息保卫法主要就是保卫个人的信息。和人们社会的生活是分不开的, 公众也是有着知情的权利, 而这就得要求部门的办公应该做到没有遮拦和隐藏, 使得公民能够深层的了解到政治1。不过个人信息更多的还是代表着个人的利益, 很少牵涉到公共利益。所以当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相冲突的时候, 知情权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基于此种情况, 部门为了更好的知足公众的知情权而牺牲部分个人信息也是能够理解的。不过这也并不是就直接代表了个人信息权应该遭到冷落。假如将个人信息进行公开的目的仅仅为了知足私欲, 那这个时候个人信息权的地位就应该高于知情权。 (二) 促进了我们国家信息保卫法体系的建设 我们国家当下发展进程中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决策就是有效的推动我们国家社会信息化的发展, 然后以此来更好的带动工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发展2。全面的开展信息化也是我们国家个人信息行政法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要想有效的保障信息化建设, 首先就得加快中华特点信息保卫法体系的构成。而要想更好的实现我们国家个人信息法律制度以及相关立法的完善, 那就必须的做好个人信息的保卫。当下社会各界对于个人信息保卫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极为的关注, 十分是在风俗习惯差异、经济增长的形式以及相关的技术水平等方面, 我们国家大部分的公民还是那样没有意识到个人信息保卫的重要性, 而这也是影响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重要原因。 二、我们国家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卫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个人信息行政法保卫的发展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我们国家公民个人的信息权, 不过由于我们国家个人信息法起步相对较晚, 进而使得华而不实还是那样存在的一定的问题, 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得加强重视起来, 并且积极的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有效的解决。 (一) 立法对于个人信息的保卫不够重视 我们国家当下对于个人信息保卫方面极为的落后, 十分是在行政法中对于个人信息保卫基本处于完全忽略的态度。在实际的生活中也仅仅只要几个规模较大的省市对这方面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性的条例。但是这些条例中对于个人信息的保卫也还是严重的缺乏, 完全没有将个人信息的概念以及范围明确的进行设定3。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条例中也将信息公开制度中的个人信息例外情形严重的忽视了。 我们国家当下有关于个人信息保卫的法律主要存在于(储蓄管理条例、(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宪法当中。例如在(宪法当中就明确的规定了 中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而这项规定就是在原则将个人信息保卫这方面进行了规定。而(信息公开条例对个人信息保卫方面规定的最为具体。不过由于我们国家文化背景以及历史传统方面的影响, 我们国家当下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是那样不能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的保卫。 在当下信息时代的背景下, 批量的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处理以及分布也是变得特别的容易。并且个人信息被恶意的使用情况也是逐步的增加, 个人信息难以得到有效的保卫。例如炒股的人经常会遭到各种机构的 骚扰以及短信骚扰, 给你推荐各种炒股软件等等。法律规定不够明确, 那人们很可能就会由于信息的泄露而遭到严重的影响, 严重时还很可能导致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4。例如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将求职者的个人简历给丢失了, 而正好被不法分子给见到了, 进而根据简历中的相关信息来对求职者进行诈骗等行为。不过由于我们国家当下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进而很难有效的解决这类案件。因而, 直接依靠以上这些法律来保卫个人信息是绝对不够的, 也正是如此才使得当下社会中个人信息侵犯的相关事件层出不穷。 (二) 个人信息收集的程序不规范 在我们国家当下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公共部门。由于公共部门本身的特殊性质以及地位, 所以对其进行个人信息收集以及使用时应该进行十分的规定。相比拟于非公共部门, 公共部门的行政权利以及立法权利都是相对较大, 所以它也是能够直接依靠行政管理和决策的需要来大量的收集个人信息。公共部门进行个人信息的采集能够直接根据职权以及行政行为等各种形式。固然当下公共部门内部与部门在政策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改变, 以此来更好的保卫个人信息且更好的适应行业和社会的需要, 但是其在实际的处理经过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在社会生活经过中, 公共部门市场会进行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 不过由于没有完善的个人信息收集的行为准则, 进而公共部门通常都会选用最为简便的方式, 没能对所采集的信息妥善保管, 进而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 严重的影响到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三、个人信息行政法的有效保卫策略 (一) 明确宪法的基础 随着我们国家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一些先进的自动化设备以及计算机技术也是在我们国家机关中被广泛的应用, 而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个人信息的隐私安全。而很多的西方国家针对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专门提供了宪法的基础。例如, 美国主要是从隐私权延伸到个人信息的保卫。不断的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卫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 并且还是社会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具体表现出。 我们国家现行宪法中还没有对个人信息保卫条文进行明确的规定, 并且没有针对性的进行立法。仅仅仅是在一些分散的法律文件中有这一定的具体表现出, 而这方面的具体表现出也仅仅仅是片面的立法。由于我们国家这方面的宪政制度的建设起步相对较晚, 所以将个人信息保卫纳入宪法也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 需要长期的实践5。将个人信息保卫问题直接上升到宪法的高度, 也不是讲直接照搬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就能够了, 这样不仅不符合我们国家当下国情, 并且也是特别的不现实。同时假如频繁的对我们国家宪法进行修改也会严重的影响到宪法权威性, 因而, 我们能够在遵守宪法的基础之上来不断的完善行政法, 以此来有效的促进宪法的稳定发展, 并且还能切实的解决个人信息保卫这一严重问题。 (二) 建立相关个人信息保卫制度 要想更好的完善信息保卫制度, 那就应该将个人信息保卫制度和行政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有机结合。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和社会法制的完善, 信息公开对于提升公众信任度也是非常的重要了, 并且这也是当代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同时也是行政法治最为基本的要求和当代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提。信息资源的公开不仅能够有效的监督部门公权利的行使和公民知情介入权, 并且还能进一步的防治部门的腐败行为, 这样也是能够很好的提升部门行政的效率, 并且还能将信息资源的公共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公民对于公共管理机关以及应该享有信息资源知情权, 而这也是信息公开法律的基础。假如个人信息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那不仅会严重的损害到个人利益, 并且还可能会遭到其他方面的伤害。所以个人信息保卫制度的建立也是特别的有必要。 (三) 完善个人信息方面的行政法规 要想有着正当的程序规则, 那首先就得进行行政法规方面的完善。健全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也是行政法治的核心所在。在传统的普通法中, 最开场的自然正义这一原则仅仅只在法院审讯中具体表现出, 然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自然正义原则也是演变成为我们国家行政法中最为基本的原则。而这项原则的具有公民公平听证以及避免偏私这两个核心思想。行政机关存在着对个人信息采集、整理以及使用等行为, 而这些行为不仅有利于福利行政, 同时还有利于行政服务。不仅能够针对相关人员的申请进行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并且还能在职权的范围之内来进行。而这些都得在严格遵守制度的基础之上进行。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 个人信息行政法的保卫不仅能够明确个人信息保卫法的主要目的, 并且还能够将个人信息中的内容进行有效的界定, 同时提供合理的行为形式。在个人信息收集的时候必须得寻求本人的同意, 同时还应该具体的感悟个人信息收集的目的和用处, 这样也是能够有效的保证个人信息处理的安全性。除此之外, 对于获取个人信息的工作还应进行必要的限制, 进而促进个人信息的科学合理性, 提升个人信息使用的效果。 以下为参考文献 1常煜衡.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卫研究J.经营管理者, 2020, 16 (31) :218-219. 2王贺军.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卫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 2021, 31 (15) :121-122. 3郑妍.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卫研究D.黑龙江大学, 2021, 21 (11) :31-32. 4陆锦丽.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卫研究D.云南大学, 2021, 19 (26) :61-61. 5黄宁.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卫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 2021, 32 (24) :2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