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现状,法学毕业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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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现状,法学毕业论文.docx
浅谈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现在状况,法学毕业论文内容摘要:在当代社会当中,商品外观在指示方面的功能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时在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体系当中,(反不正当竞争法成为了商品外观保卫的重要法律内容,但是该法律也存在着不够完善的地方,因而本文主要讨论商品外观的保卫现在状况,对系统的法律保卫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我们国家法律进一步需要完善的内容,为商品外观的保卫提供支持,进一步促进我们国家市场竞争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能够让我们国家的市场秩序得到稳定与发展。 本文关键词语:法学,品外观,保卫现在状况,法律,保卫 商品外观是一个从国外引进的概念,我们国家并没有将其界定为法律方面的术语,至今也没有对商品外观构成一个统一的定义。在美国商标法以及相关判例当中的定义,商品外观指的是商品的包装和产品的外观设计。而且我们国家不少学者将商品外观翻译为商业外观,以为包括商品的尺寸、外部形状、颜色以及颜色之间的组合和构造,包括图形和一些特殊的销售记忆都在华而不实的考虑范围当中。 一、商品外观保卫的意义 (一)维护商业伦理道德 在我们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中,提及了关于商品外观保卫的相关内容,实际上在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当中,关于商品外观保卫最基本的要义就是要维护商品本身的能力和相关的道德1。在英美法系的国家当中,坐享其成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在大陆法系的国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里面就牵涉到真诚实在信誉的原则,实际上这两个原则的基本内涵和本质是比拟类似的,都是站在道德的层面高度进行审视,希望打造一个愈加正当的竞争环境,使得市场的秩序得到维护。在当下的商业社会当中,每一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产品进入到市场里面,固然产品的质量存在着差异性,但是在商品的外观当中却比拟容易出现抄袭的行为。这样的一种过火竞争行为,不仅会对消费者以及同行竞争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伤害,同时也会影响商业方面的道德秩序,构成一些恶劣的影响。因而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商品外观得到保卫,并且站在法律的角度进行约束能够构成正当的竞争秩序,使得我们国家的市场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二)鼓励创新和竞争 创新行为的存在能够刺激竞争的出现,反过来竞争行为又能够进一步对创新产生鼓励作用,二者之间往往是一种互相促进的作用。实际上在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当中,无论是关于商标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是专利方面的规定,都是为了调节创新和竞争当中所面临的矛盾与冲突。在竞争自由的市场经济和环境背景之下,模拟自由已经成为了商业表示出自由当中的一种形式。商品的名称和外观固然从原则的角度来讲归属于公共领域,并不会遭到商标法以及专利法的保卫,任何人都能够使用和模拟,但是假如一些特定的商品外观,一旦由于经营者的长期经营,构成了一定的知名程度,甚至构成了商业来源方面的标识意义,那么就应该遭到法律方面的保卫。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对商品的外观进行保卫,既是对权利人的劳动成果给予保卫,鼓励他们进行继续创新,同时也是鼓励竞争者进行创新,通过愈加正当的方式来进行合理的竞争,最终使得市场秩序得到良性的发展。 (三)实现企业和消费者的共赢 在当下的社会当中鼓励竞争,实际上也是鼓励大家不断的提高技术和产品的质量,并且在这里基础之上降低商品的价格。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会对市场的竞争秩序产生毁坏,甚至也会侵犯消费者本身的知情权。在一些模拟知名商品的案例当中,这些模拟的行为对消费者带来了混淆,实际上就是由于消费者并不能够判定自个所买到的商品能否是真品,因而从这样的角度来进行考虑,商品外观模拟行为的出现,不仅会损害商品本身的声誉,同时也会导致市场当中的赝品泛滥,最终导致消费者购买其他的品牌,对商品本身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于企业也带来了伤害。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对商品的外观施行保卫,既能够维护企业本身的良好信誉,同时也能够维护消费者在商品方面的知情权,实现双方之间的合作与共赢。 二、我们国家商品外观的法律保卫现在状况 (一)现行立法的规定 在我们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中并没有直接使用商业外观的字眼,同时也没有出现商品外观的词汇,但是在第5条第2款当中,提到了与之相关的一些解释,能够以为是对商品外观进行保卫的一个基本性条款。 1商品外观的范围 在我们国家当前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商品的外观范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固然有相关的条例和规定进行了细化,但是仍然存在着界定不够明确的现象。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商品外观包含着商品的装潢,其次,商品的名称以及商品外观也是华而不实的服务范畴。假如商品固然有一些特有的名称,但是没有与之配套的包装和装潢,或者特有的名称是单独进行使用的,没有和相关的包装和装潢进行配套性的使用,那么这样的商品名称就会排除在商品外观的保卫范围里面。对于服务商品外观来讲,有形的商品才会存在着这方面的范围问题,一些无形的服务是不会存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因而也难以把服务商品外观认定为一种包装。 2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条件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否构成混淆是判定能否存在着侵犯别人商品外观的重要条件。但是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在中国的市场里面,商品的最终端是消费者,而商品本身也是面向消费者进行考虑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借鉴商标法当中的商标混淆理论,在进行混淆判定主体的时候,要将对象定位在消费者这个群体当中,要注重包含着销售之前、销售经过中以及销售之后的消费者群体。对于潜在性的消费者和使用操作消费者也要纳入到考虑的范畴当中。 (二)存在的缺乏 1知名商品的认定存在困难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知名商品这样的提法并不符合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的考虑对象,他考虑和保卫的是具备着辨别功能的一些特有商业标志,能够防止在市场当中出现其他竞争者,不但窃取别人在辛勤经营之后所获得的成果,能够对市场的秩序公平产生保卫方面的作用,防止混淆情况的出现。 2商品外观保卫范围小 我们国家的商品外观保卫范围小是一个典型的问题。在我们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当中,通过举例的方式方法表示清楚了商品外观的范围,但是举例的方式并不齐全,在面对市场经济日益剧烈的背景之下,层出不穷的商品外观也会具体表现出了商品外观保卫范围本身的局限性。 3商品外观保卫标准不够明确 在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体系当中,关于商品外观的保卫标准固然有所提及,但是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关于这个方面的标准,首先具体表现出在显着性层面当中,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解释体系内,商业外观的显着性指的是能够区别商品来源的一些显着性特征,比方商标就是华而不实的典型代表,这样的一种区别性的特征能够是商品本身与生俱来的,可以以是在后期使用的经过当中长期所构成的2。什么样的一种情况会具备着显着性,也应该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当中有着明确的解释,实际上在当前的法律里面规定了三种情形,第1种情形是商品本身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型号,第2种类型就是商品本身的性质以及与之相关的形状,第3种情形牵涉到了一些缺乏显着性的商品名称和包装。但是在这3点当中所提到的第2种类型是非功能性的,即便在后期使用的经过当中,也难以具体表现出出本身的显着性。 第2个保卫标准就是混淆可能性,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商品外观保卫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出现混淆,同时也使得公平的竞争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护,因而把混淆作为商品外观侵犯方面的标准是非常必要的一项内容。借鉴我们国家商标法律当中的规定,提到的混淆,不应该仅仅仅是实际层面的混淆,同时也要包含混淆行为方面的可能性,久而言之也就是足以导致公众对商品的包装来源产生误认的行为都应该纳入考虑的范畴。在市场竞争越来越剧烈的背景之下,搭便车的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 三、我们国家商品外观法律保卫的完善 (一)取消知名商品的认定 知名度仅仅仅是针对一些商业标识,而非商品本身。从本质意义的角度出发,之所以对保卫的对象提出知名度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由于知名的商品在市场当中的占有率比拟高,同时遭到人民群众的认可程度也比拟高,是市场利益长期在积累经过当中所构成的一种竞争优势和结果3。另一方面,也具体表现出出了经营者在长期经过当中所付出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也正是由于这两个方面因素的存在,因而要保卫经营者已经付出的和已经获得的成果,这样的一种想法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一个商品还没有到达知名状态之前,假如不禁止别人的刻意模拟行为,对于这些还没有成名的经营者来讲,也是一种不公平的措施。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对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而言,他们在成立之初很难有更多的资源作为支持对商品的外观进行发展,假如一味以知名度作为商品外观获得保卫的重要前提条件,那么就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上的阻碍和影响。因而在我们国家的现有系统法律保卫当中,也建议取消知名商品这样的一个限定条件,通过这样的调整,能够更好地促进公平竞争的实现,同时也到达避免混淆的目的。 (二)扩大商品外观保卫的范围 在一些国际的条例或者国外的立法当中,都会通过概括的方式对商品的外观进行描绘叙述,这样的一种处理措施,有利于使得商品外观的保卫得到提升,同时也能够在我们国家商品外观的保卫当中做到与时俱进的效果4。为了实现这个方面的效果,能够借鉴商标法当中的概括方式,结合举例的方式方法,对商品外观的保卫范围进行明确,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特有的包装和外形都属于商品外观的保卫范畴,同时装潢和文字色彩等等所构成的一些特有外观和形象可以以作为商品外观的保卫范畴。 (三)明确商品外观的保卫标准 针对商品外观保卫标准需要明确的问题,我们国家对于商品外观侵犯的现象不应该具体表现出在事后的救济环节当中,要加强事前的预防和禁止工作,要注重明确详细的判定标准和保卫标准,进而使得法律能够发挥作用,保卫经营者的利益,同时也防止消费者出现混淆,最终使得市场竞争秩序得到维护。 结束语 商品外观固然和传统意义上的商标有着区别,但是也存在着和传统商标一样的功能和作用,这样的背景之下,加强对我们国家商品外观保卫现在状况的分析,讨论系统法律保卫的可能,能够进一步维护市场的良好竞争秩序,同时也有利于理清我们国家现有法律当中所存在的缺乏,并据此提出有效的建议,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帮助。 以下为参考文献 1任丽晓,邱晓琴商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与着作权冲突与对策研究J商场当代化,2021(01):6-7. 2卢学丽,张今 改变商品外观 的商标侵权行为探析J中华商标,2020(04):69-72. 3袁博商品外观形状构造获得知名商品特有装潢保卫的条件J科技与法律,2020(03):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