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法律文化的形成和特点,法制史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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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法律文化的形成和特点,法制史论文.docx
西周时期法律文化的形成和特点,法制史论文法律文化从西周时期回溯的原因概括为两点:一方面,西周之前的夏商时期流传下来的文献资料有限,即便存在也很难下定论。另一方面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典章文物确实是在西周时期构成的。总之,西周上承殷商礼乐文化,下开礼乐综合之先河,对法律文化构成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价值129。 一、西周法律文化历史背景 1.周人的迁徙和开拓。先周时期周人主要分布在山西汾水一带,他们继承了当地的农业文化以及若干草原文化。遭到当时北方实力强大的部落的影响,周人忧患意识较强,因而其愈加注重对现实世界的关注和考虑。到了公刘时代,周人发展迅速原有土地已经不能知足发展需要,于是开场向东北方的泾水流域迁徙,到了太王时期西汉东北一个名为鬼方的游牧部落发展壮大,周人为了避免来自鬼方的威胁,又一次迁徙到渭河流域并在这里长期发展。到了王季时期,周发展迅速实力逐步壮大,加上王季具有良好的德行,周围部落纷纷向周称臣。商王看到周实力大增,于是将王季杀害。王季的儿子野心大且德行高尚,他就是文王姬昌216。经太多次的迁徙和数次的战争,周人除了保持对天表示出敬畏之外,愈加重视现实生活,因而他们勤劳智慧、生活严谨认真,擅长从历史中汲取教训。(酒诰记载商人奢靡无度,结果获罪于天,因而,周人迁徙经过中有意将本身行为和田地、德行联络起来,为后来 礼 的构成,奠定了基础。 2.周公宗法封建。周公克商进入中原之后,发现和商的人民关系不大,而且当时商拥有广阔的国土和诸多民众,想要短时间内成为商的主人并非易事。因而吴王获得商大量珍宝之后,决定派两个弟弟帮助纣王的儿子管理朝政,成为 三监 ,对商原有人民进行监视。能够看出武王克商之后,并未构成新的政治制度,实际上周和商还是独立的国家。 238武王逝世周公继承政权平定了商王叛乱,被称为第二次克商。这次克商范围较大牵涉商的众多附属小国,周的势力逐步向东方发展。周公打算深远,将西周的族人分封到新征服的地方,即使在商王管辖的范围之内也分封给周王朝的重要人物,在这个经过中周王朝利用血缘关系逐步完成了权利的部署,构成了以家族血缘为基础的关系纽带。外表看来这些事件是周公偶尔的反映,但是却完成了伟大的制度设计,这种设计对周朝法律文化的构成具有深远影响。 二、国家制度的精巧规划 1.封建宗法制度。到达成康之治,西周国家发展已基本稳定,国家建制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宗法制,即亲亲尊尊,嫡长继承。 另一方面分封诸侯的封建制。通过对(周礼的分析能够看出这种制度的详细运行,固然制度内容有周公之制之嫌,不过结合其他资料从中仍有很多是周朝的国家制度3153。(周礼中对不同职位和官职作了具体的描绘叙述,这些描绘叙述包含的层面比拟多涵盖了国家治理和政治生活形式,因而将其称为是古代封建国家的 宪法 并不夸大。从周朝对国家制度设计的意义来看,它对我们国家法制文明的构成作出的奉献不可估量3154。封建制度对等级的划分较为重视。从政治角度来看周初期进行了大规模的封建,而且在周的影响下原有部落重新裂割,构成了分封的局面。这种局面牵涉土地、人民的分配问题,从中能够看出从天子到士均是奴役百姓的贵族特权阶级。另外,为了维护所封土地的完好性,宗族一系相传,成为从血缘关系引发到政治上的封建关系,构成了我们国家封建社会的社会政治构造,影响深远。 2.宗法封建制度的文化意义。一种制度可将其看做文化的组成部分,且需要深切厚重的文化做强大的支持。因而,从封建主义的构成来看,能够揣测封建统治者拥有强大的宗教基础,这里所讲的宗教基础与祖先崇拜有着密切的联络,这也是统治者只在其亲属中分配统治权的重要原因。就封建的权利来看周王权利最大,由他对天下进行分封,但是谁赋予他分封天下的权利呢?追问下去无非是上天的旨意,不过单纯的议论上天太过于飘渺,只要通过现实的现象才能让人民信服。商代时期主要靠巫婆神谶,其主要作用是与上天沟通,传达上天的旨意。西周时期,对神固然相信但是人们更为注重道德之 天 ,加上周人对现实的关注,因而应找出和夏商时期 神造 区别的东西,即对祖先的崇拜。通过祖先领悟上天的旨意。这种祭祀祖先的行为不但顺应了天意,而且进一步深化了王权。这种宣扬祖先崇拜,有助于亲属之间的团结,为宗法制度的构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之后的帝制中国逐步构成了 祖宗之法不可变 的法律传统。总之,从传统的法律体系中,仍能看出血缘宗法的影迹3155。 三、西周法律文化人本主义特点 1. 民心和理性的彰显。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是人本主义,该传统构成于西周时期。殷商时期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鬼,先鬼而后礼 ,不过鬼神并没有保卫商朝的统治,最终因其压榨百姓,奢侈无度走向了灭亡。商朝灭亡的事实让西周统治者的认识发生了重大改变,他们发现民众在维护政权统治上发挥重要作用,所以提出 敬天保民 ,将民心和天意联络起来,宣传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的思想,将殷商对鬼神的崇拜转变成到民心上来,进一步提高了人的地位,同时又没有对神的地位带来影响,从中表现出西周统治者理性的一面451。 2.刑罚中具体表现出的人本主义。人本主义在西周刑罚中多有具体表现出,(尚书 康浩中记载 克明德慎罚 、重视人命 ,而且人们常用 人命关天 形容事情的重要性,这些表现出西周刑罚对人的重视。在这里之前对人的处理惩罚有 天罚 ,还包括将人投入水中任其沉浮、漂流的惩罚方式,华而不实商纣的炮烙之刑较为残酷。甚至周朝之前帝王发布处理惩罚命令时,表现出恶狠狠的情绪,这一点从(尚书记载夏王讲的 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能够看出来。不过在西周时期惩罚相对较轻,一般不会轻易处死,(尚书 康诰中周公反复叮嘱官僚们 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 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或劓刵人 。而且其再三强调 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 。从中看出周代对刑罚的使用较为慎重,其背后正是人本主义的具体表现出和对生命的敬畏。 3.由神判到理性审讯。根据资料显示殷商时期的占卜盛行,很多事情需要通过神来决定。从开掘的殷商时期甲骨文 兹人刑不 其意思为 神啊,请告诉我要不要用刑罚处理惩罚这个人 。从诸多的史料中看出,殷商时期的司法均需要神的支持。不过到了西周经过长期的实践发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性的惩罚更为合理,因而逐步摆脱了神的束缚。这是人类思想的重大进步,讲明人的判定和思想不再依靠神的气力。而且周人发明了 三赦 、 三刺 、 三宥 讲明周人审讯时理性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民事诉讼中的理性主要具体表现出在重视证据上, 凡民讼,以低比正之;地讼,以图正之 ,这些规定具体表现出人们思想的成熟和对理性的重视。 4.祭祀更彰显人性。殷商后期祭祀重要分为新旧两派,新派仅仅将先王当做祭祀的对象,而旧派祭祀对象包含的内容诸多。新派占优势时期,问卜的问题大部分是例行公事,占卜事减少讲明神鬼的影响力逐步被淡化,人事则愈加遭到人们的重视。对人事的重视取代了对鬼神的崇拜,表现了新派祭祀具体表现出出更多的人道精神。后来新旧两派经过不断的斗争发现人实在有限,而且将祖先神化无法避免,于是对神的崇拜有所收敛。新旧两派的合流开启了神道设教的新局面,不但安宁了人心,而且为后世儒家政治法律哲学奠定了基础。 四、法律文化内涵 1.天命和德行的融合。首先,周人以为上天的气力非常宏大,人假如没有上天的帮助将很难成功。(尚书有关周王言论的记载是个典型的例子 ,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 天明畏,弼我丕丕基! 从中也能够看出上天变化无常很难捉摸,因而很多情况下,人们对偶尔奇怪现象的好奇心源于上天。天能够解决人们的很多疑惑,因而后来人们经常使用 天理 、天子 等代表非常神圣的事物。和西方相比,我们国家缺乏宗教生活,人们恰好通过 敬天 进行弥补。从此以后,我们国家朝代的更迭,必须考虑上天的旨意。 敬天 在后来封禅、祭天等活动中具体表现出。247 其次,固然天命的气力非常宏大,但是人并不能永远恒久的保有。历代帝王都宣称授命于天,统治天下完全遵守上天的旨意。不过到了西周,人们以为天命是流动的,即 天命靡常 ,周人较为清楚明晰的看到 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 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 周人将天命和生活中的细节联络起来,小心慎重,担忧天命不在。最后,周人以为天命固然处在变化之中,但是它并不是随意变化的,而是由人的德行来定。固然敬天是(尚书的重要基调,不过华而不实也有 天不可信,我惟宁王之德延 的言论。将天命和人的道德以及人民的支持程度结合在一起,成为天命与民意联络在一起的开端,对我们国家政治法律文化产生带来较大影响。另外,这种注重人德行的行为从上周青铜器上的饰物能够具体表现出出来,殷商时期的青铜器图案所谓鸟兽虫鱼大部分用于祭祀活动,而西周时期的青铜器上面篆刻很多宣示天意的铭文。 2.礼是德的外在表现。礼是一种规范,是德的外在具体表现出。(礼记 礼运中记载 故圣人乃为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 舍礼何以治礼? 其实, 礼 的提出正式为了实现 德 。(周礼中记载 一曰六德:和、忠、义、圣、仁、知 三越六艺:礼、数、书、御、射、乐 从中看出其对德的重视,然后又讲 以王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 ,意思是讲礼能够指导人的行为,应归于德,乐能够陶冶情操,应归于性情,进而揭开了以德礼为政教之本的治术传统。 以下为参考文献 1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商务印书馆,1994. 2许倬云.西周史M.三联书店,1994. 3焦利.为国以礼:西周礼制的 法 文化形态J.北方论丛,20061. 4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学林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