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建议,物权法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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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建议,物权法论文.docx
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建议,物权法论文摘 要: 在社会发展中,房屋拆迁是不可避免的一项问题,但房屋拆迁所牵涉的问题众多,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因而备受关注。(物权法和相应的法律条例就规范房屋拆迁和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制定,旨在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就房屋拆迁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切进入的分析和研究,对于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本文关键词语: 房屋拆迁; 公众利益; 物权法; 近年来,伴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建设化脚步的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的数量急剧增加,正因如此也牵扯到了各种各样的纠纷和矛盾。房屋拆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本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也关系着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一、房屋拆迁相应权利及其权益保卫 进行房屋拆迁时需从两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分别是被拆迁人和其他私权主体。 一被拆迁人 1. 房屋所有权 在民法意义上,房屋的所有权是被拆迁人的物权,但是,在实际当中,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能够享受土地的使用,且有最高年限的使用限制。在(物权法中也对该项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并对此进行了相应的解决和处理,最终使得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到公民手中,保证公民享有真正的物权。如今,我们国家的(民法通则以及(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房屋的所有权进行了制定和附属,还十分制定了有关房屋所有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针对房屋拆迁不同时期和阶段,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解决和处理。另外,公民获得房屋所有权是公正合法的,国家以征收的身份进行妥善处理,使得公民的权利能够和公共利益相联络,且民法的公正性也使得需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的赔偿和补贴。 2. 土地使用权 就当前来讲,宪法对于城市土地所有权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规定国家享有土地所有权,根据这一规定以及随房走的原则能够明确看出,关于我们国家当下的房屋拆迁行为,十分是进行商业经济建设乃至城市经济建设规划等,进行房屋的征收该项行为是极为不正确、不合理的,由于剥夺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除此之外,进行房屋征收也是一种不公平不公正的财产流转行为,正确的做法是要经过法律途径赔偿,在事前进行约定洽商。 3. 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更好地提升本身的不动产权益因此利用他们不动产的一种权利,有着显着的特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不能够单独的进行转让,根据(物权法的相应规定,假如被拆迁人进行拆迁以前对本身的房屋进行了地役权的设立,则将会给房屋拆迁造成相应的损失。根据民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拆迁人需对被拆迁人的损失进行核实,然后进行一定的赔偿。 二其他私权主体 1. 承租人 承租人和被拆迁人有着租赁关系,他们之间的租赁关系也是债权债务的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 原则不完全适用于房屋拆迁,所以拆迁所造成的利益和损失需拆迁人根据违约的情形进行处理和承当。拆迁人还需在赔偿合同中具体规定好拆迁人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2. 抵押权人 抵押权有着物上代位性的特点,根据(中国担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抵押权人对于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进行赔偿,华而不实拆迁人有着优先的受偿权。房屋进行拆除以后,能够通过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对于抵押人的权利进行相应的保卫,但是根据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而言,抵押人的保卫形式多种多样,例如货币补偿需要抵押人的诉讼请求,而并不是拆迁人向抵押人进行补偿金的发放,否则会违背(中国担保法里的相应细则规定。 二、房屋拆迁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有关房屋拆迁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非公益拆迁法律规定缺失 在我们国家(新条例及(物权法和其他相应法律当中,绝大多数是对公益性拆迁规定,尤其是(新条例当中对公益拆迁进行了专门的具体规定。但是也要明确非公共利益房屋拆迁的存在,且要进行合理化规范处理,然后再进行房屋拆迁,保证各施工部门的顺利运作。在社会经济迅速的发展下,一定要合理的明确非公益房屋拆迁,然后根据市场本身的运作进行的适当干预,有效的鼓励公民自发的创造财富。为此需要根据(物权法和(宪法有关公民权利维护的精神下,更好的制定非公益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 2. 公共利益界定过于广泛 尽管(新条例对(物权法当中的公共利益进行了愈加细致的界定,但是华而不实有很多的规定亟待考量,假如在旧的城区进行改造对于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华而不实所牵涉到的环境、水源、社会资源以及市政发展等等,怎样更好的进行处理。在进行房屋拆迁时重新建设的基础设计能否能够知足公共的需求。在法国,专门制定了行政征用目的的调查和审批,我们国家在进行公共利益界定时能够进行借鉴,公共利益最重要的要保证利益相关人员的介入权利,通过开展会议等方式进行拆迁决策,只要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证公众利益的公平性。 二有关房屋拆迁主体观念意识的问题 由于我们国家长期的专制计划经济和历史制度,进行房屋拆迁尤其是公益拆迁时由于拆迁人程序观念淡薄,会特别容易造成(新条例中的公告及会议等存于形式,并没有太多的现实意义。被拆迁人在拆迁经过中缺少积极性和介入性,即使遭受不公平待遇也不会主动寻求法定援助等。所以相关部门需充分的强化拆迁法律程序宣传和观念意识的普及,对于赏罚机制进行相应的制定和规范。 三有关房屋拆迁中赔偿制度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土地的使用权遭到长期的忽视,且在(新条例中也没有对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赔偿问题进行合理的规定,部门进行房屋征收是为了获取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在(新条例中却对该权利赔偿进行了回避,违犯了民法当中的公平公正原则,与(物权法中的一定制度不符。土地使用权在纳入赔偿范围中时需要注意区分房屋的公共部分和地基部分,不同的地方进行不同的骨架赔偿。另一方面,被拆迁人以外的利益相关人赔偿缺乏,在(新条例当中对于(物权法担保物权的规定,对出租房屋或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征收时怎样赔偿没有合理的规定,为此需要进行明确的制定,防止出现矛盾和纠纷。 四有关房屋拆迁中权利救济的问题 司法制度作为公民合法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需要加大重视力度,但是由于房屋拆迁问题较为复杂,司法并没有特别专业,所以会导致各种各样问题的出现。我们国家的司法体制存在着很多的弊端,进而并不能合理的保证被拆迁人真正的权利,假如对于裁决不服能够进行诉讼,法院会根据判处,法官不能够造法,在缺乏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司法救济并不能够对根本问题进行解决,无法有效的知足被拆迁人的需求。想要确保(新条例对应的拆迁司法性,一定要对于房屋拆迁权利救济问题加大重视力度,保证法治环境的稳定,且在司法体制完全独立的情况下对(新条例的相关细则进行完善和制定,为司法提供合理有效的根据,保证被拆迁人的救济权利得到真正的实现,为社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屋拆迁是不可避免的一项社会问题,需要加大重视力度。有效地解决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立法、司法以及行政等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协作,进而有效的构成、社会以及公众权益合理化的局面,只要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为参考文献 1姬新江.我们国家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法律问题解析J.政法学刊,2018,28(1):55-62. 2刘永峰.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J.现代经理人,2006(12):167. 3杨军,马万飞.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法律问题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2):35-38. 4张曦.城市房屋拆迁中有关法律问题的考虑J.学习与实践,2004(10):53-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