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法大全》对我国军事法的启示,军事法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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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法大全》对我国军事法的启示,军事法论文.docx
(国法大全)对我们国家军事法的启示,军事法论文 (国法大全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在(国法大全中固然私法规范占主要地位,但是也有诸如军事法律规范的公法。在桑德里 斯奇巴尼选编的(公法当中,对(国法大全中的军事法条款进行了具体分类。从这些军事法条款研读中,能够看到东罗马帝国军事法律规范中闪烁着私法的影子,能够看到特有的荣誉和地位,还能够看到相对完善的军事司法体制。 一、军事法规范中私法元素 (查士丁尼法典军事法律规范关于对奴隶的限制中有这样的规定: 优士丁尼皇帝致大区长官孟拉:针对那些无论主人知晓或者不知晓而试图入伍的奴隶,我们规定假如由于主人不知晓此事,这些奴隶最终入了伍,主人能够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官们起诉要求返还奴隶,经证明主人不知情并且不同意该奴隶人伍,那么奴隶将被驱逐出伍并被返还其主人。 1 本条一方面规定了对于奴隶参军的限制,另一方面展示了奴隶对于奴隶主的依附关系。本规定不仅能够保持武装气力成员构成的纯洁性,还能够保卫奴隶主对于奴隶所谓的物权。这样就能够维护以奴隶主为主的上层建筑的利益,最终维护罗马皇帝的统治。在以庞大的军事权利为表现形式的公权利面前,罗马法还能够保卫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实属难能可贵。 当然,法典对奴隶主权利的保卫不是无限制的。 优士丁尼皇帝致大区长官孟拉:但是由于奴隶已经入伍并且仍在军中,我们给他们的主人二十天的期限要求这些奴隶退伍,假如他们向我们的有或者获得管辖权的法官起诉,期限自处理惩罚公布之日起计算,假如认定主人不知奴隶入伍,那么应将奴隶归还其主人。超过这一期限,有必要以同样的方式剥夺他们对其奴隶的所有权和庇护权。 1 这就要求奴隶主在规定期限内积极行使自个的诉权,不能枕在法典赋予自个权利上睡大觉,进而怠于行使权利。从规定除斥期间的条款中能够看出法典的立法技术之高超。假如主人在知情后的 30 天内没有起诉返还奴隶,过期则视为放弃对其的全部权利,罗马皇帝将成为奴隶的所有人。这就具体表现出了法律制度的严谨,不但规定了对私权的保卫,也同时对私权加以限制,私权也不是无限制的,超过了规定期限,私权将让位于皇权。 无论是对私权的保卫还是限制,在军事法律规范中展现出的私法元素在处于奴隶制的东罗马帝国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和时代背景。这也从侧面具体表现出了民法在罗马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宏大影响。 二、(国法大全赋予了崇高的尊严和荣誉 当罗马的敌人不得不依靠雇佣兵打仗时,罗马军团却是以罗马公民为主体组建起来的。在罗马,公民就是兵士,兵士就是公民2随着罗马帝国的国力强盛,人口繁荣,罗马并不缺乏兵源,客观条件允许罗马帝国对招募的兵士身份加以限制,以保证始终处在被尊重的地位。 首先,参的组成上就不难得出在当时的罗马是一个有尊严和纯洁的群体。参军者的地位必须是自由人和贵族,奴隶没有被招募入伍的资格, 奴隶应被排除在任何之外,假如违背此规定,该奴隶将被判处死刑。 1 同时(公法中还指出自由人的身份存在争议,因通奸被判刑的人或受过公共审讯的人不得入伍,也十分指出商人禁止入伍,除非其放弃从商。从这里能够看出法典对入伍人员的身份限制严格,对于组成的纯洁性要求很高。 其次,法典给予参军者的荣誉还具体表现出在赋予退伍者的特权上。第一,法典免除了退伍的劳役和赋税。 君士坦丁讲过: 自这个时期起,基于我的荣耀,我许可所有的退伍不必被召唤从事民事劳役和其他公共事务、不必承当税赋-不管税赋是经审讯所确定的赋税还是土地税以及承当审讯事务和税收事务 . 1 第二,退伍在刑罚方面拥有不被丢给野兽喂食,也不受鞭刑的特权,同时不得被判处从事矿场苦役。第三 ,退伍及其儿子均享有这一归城市议会议员所拥有的荣誉 1.讲明法典赋予了退伍较高的政治地位和权利,并且能够世袭一代。这给了下层平民一个提升社会地位的时机,(国法大全的制定者 士丁尼的叔叔 士丁尼一世就是从一介农夫通过入伍一步步登上了东罗马皇帝的宝座。此规定有利于广大底层平民踊跃参军,提升兵源质量和战斗力。 三、(国法大全中相对完善的军事司法体制 (国法大全为我们展示了当时相对完善的司法制度。在所能看到的两条有关军事司法的军事法条文中,我们能够提炼出众多信息。 首先,(国法大全区分了犯罪平常和战时的形态。(公法中关于平常的军事司法管辖的是: 一个行省的被告应在被证实的其从事犯罪的行为所在地的法官面前接受指控和审讯。就方面做出的谕令也应得到遵守。 关于战时军事司法管辖的规定: (论行省执政官职务应遵守这样一个原则:假如从事了犯罪,将被交给指挥其军事活动的人手中处理。 1 从这里能够看出在平常犯罪由犯罪地的法官进行审讯,在战时直接由其直接指挥官进行处理。由于战时和平常状态的区别,平常对于犯罪的审理愈加注重程序性,注重保卫的权益和尊严,需要和其他被告人一样经过 指控和审讯 在战时由于更需要维护严明的军纪、保障战斗力,就需要适当牺牲的权益,所以对于犯罪则是从严从速,不经过平常的 指控和审讯 ,直接由指挥官处理。 其次,东罗马时行政权和司法权是统一的。公元 342年,君士坦丁皇帝废除司法程式,裁判官和民选法官乃为同一人,法官就意味着裁定案子的裁判官3.就职权来看,由于裁判官拥有治权,在执政官不在时,可代执政官行使权利。在非常场合之下,元老院可把军事统帅权委托给裁判官一人4.根据上文所列举条文,平常犯罪由犯罪地法院管辖,也就是由裁判官管辖。同样,军事指挥权与军事司法权也没有能分离。根据上文所列举条文,上级指挥官有对其下级的处决权和刑罚权。本条文属于(论行省执政官的章节,不难看出行省的执政官被赋予了战时的军事指挥权,同时把握了对所属的军事司法权。 能够看出东罗马帝国对于军事司法体制的设置还是相对完善和成熟的。其根据平常和战时的特点和维护的法益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军事司法审讯体制,既能在平常通经过序来保卫的权利和尊严,又能在战时根据战争的需要及时地处理犯罪,减少军事犯罪对的危害,恢复的秩序。而军事指挥权和军事司法权的统一则能够看作是行政权与普通司法权关系在军事领域内的延伸。 四、(国法大全对当代我们国家军事法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首先,(国法大全中的军事法条款注重对私权的尊重,提醒我们在军事法建设中需要调整好公权和私权的关系。罗马法是建立在理性主义基础上的正义的法,是以维护私人权利为核心的权利本位的法,是符合市民社会商品经济实践需求的世俗的法5.其私法传统就决定了在军事法这样的公法中注重保卫私权。而反观我们国家的传统法律体系中,小农经济的经济基础构成了发达的宗法制度和稳固的至上皇权,这就决定了我们国家封建 家国一致 、 亲贵合一 的君主专制传统法律文化。法律传统的差异致使我们国家军事法建设不能像(国法大全那样注重私权利。即便法律中规定了对私权利的救济,但当私权利与庞大的以军事权利为代表的公权利相冲突时,也会显得弱小和无助。所以,当今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条件下,军事法更应该理清公权利和私权利之间的边界,无论在军事需要对私有财产的征用或私有财产的毁坏,再或者对作为公民的私权利的保卫方面,都应给予充分保障并提供救济渠道。 其次,(国法大全军事法对于权利地位的给予和对行为的限制,提醒我们在军事法建设中提高权利地位同时,也要对的行为予以制约。古罗马实行职业化,禁止施行与建设、国家利益、职业无关的事项。使愈加专一地从事军事活动。而刑罚、劳役赋税、享有荣誉的特权则具体表现出了古罗马帝国的的崇高的社会地位6.的权利由于其特殊的身份以及肩负的职责而与普通公民不同,但是这种十分权利的获得是以对其某些正常公民权利的限制的补偿。为了排除国家安全隐患、恢复社会秩序,最好不要首先对公民中首当其冲肩负着国家安全责任的的一些权利进行限制,进而保障其他公民的基本权利。此时,为了知足公共安全的需要,牺牲的某些公民权利也就理所应当。但是,当我们认识到社会的根本目的是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就会发现,在特殊情形下,对权利的限制是必要的,但是对于这种限制并不是毫无限制的,某些权利是作为一个人的最少尊严需要而不可限制7. 最后,(国法大全对于军事司法制度的设置提醒我们完善军事司法体制,实行适应需求、适应军事法制发展状况的军事司法体制。第一,我军应当将法治理念贯彻到广大官兵心中,克制长期以来构成的 军中无法律 和 长官意志就是法律 的思想。观念的落后成为司法工作的障碍,进而导致当中存在不稳定因素。第二,建立健全军事司法程序,使广大官兵能够覆盖在正当程序的司法制度下,让每个犯罪嫌疑人都能根据正当的程序得到公正的审讯,这不但保卫了其合法权利,也树立了军事司法的威信。第三,建立我们国家的战时军事司法制度,合理规范指挥员的权利,规制战时指挥员的即决权,使其依法行使战时指挥权,保障广大官兵的合法权利,提高战斗力。 五、结束语 (国法大全是古罗马法的集大成者。它不仅规定了众多细致的民法原则和规则,也对军事法进行了详尽的规范,难能可贵的是两千年前的奴隶制军事法律竟然有如此高超的立法技术,并且注重对军事活动中私权利的保卫、荣誉的赋予和相对完善的军事司法体制。这也是我们国家同时期军事法制建设所不能企及的,同时对我们国家现代军事法制建设也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以下为参考文献: 1桑德罗 斯奇巴尼。公法M.张礼洪,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2魏凤莲。罗马军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3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4马海峰。论裁判官对罗马法的奉献J.云南大学学报,2008,6。 5张寒。浅谈罗马法的现实意义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8,4。 6周健。外国法制史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7金琳。论权利及其限制的限制J.监督与立法,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