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之构建,行政法论文.docx
-
资源ID:73341701
资源大小:19.99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8.8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青海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之构建,行政法论文.docx
青海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之构建,行政法论文在青海广袤而神奇的土地上,世代生息繁衍着藏族、回族、撒拉族、蒙古族和土族五个世居少数民族,他们在长期生产和生活实践中用自个的辛勤劳动和智慧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具有鲜明民族个性的灿烂文化,并 构成了自个独特的文化仪式、社会实践、信仰体系、亲属构造以及可能有的种种特质。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大力推进,以及实践 生态立省 和 四个跨越 发展战略且在青海省 十二五 规划所确立 充分挖掘青海文化资源,突出文化作为灵魂的重要作用 的当下,本省世居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原真性消失、接近消亡的严峻形势。因而,研究青海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卫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青海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卫的现在状况 当前,青海对世居五个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主要有三个层次: 一是青海省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青海省及所属文化部门公布的地方性规章; 三是各自治州制定的单行条例。 (一) 地方性法规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于 1989 年通过(青海省施行中国文物保卫法办法,该(办法于2001 年进行了修正。2018 年 7 月,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青海省施行中国文物保卫法办法(修订草案) ,这是当前青海省对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相对完善的法规。2002 年,青海省人大还制定了(青海省发展中医藏医蒙医条例和(青海省发展中药藏药蒙药条例,两个条例对青海世居少数民族中藏、蒙医药文献和古籍的收集、整理、研究、翻译、出版以及传统藏药蒙药秘方、验方、组方和炮制工艺的挖掘、抢救、保卫工作进行了法律的规定。 (二) 地方规章 青海省人民办公厅于 2006 年出台了(青海省加强文化遗产保卫施行意见的通知,2007 年出台了(建立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成立青海省文化遗产保卫领导小组的通知,2007 年还转发了青海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古籍保卫工作意见的通知。上述规章主要是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之后,青海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定程度上对本省的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到法律上的规范和保卫作用。 (三) 自治州、县层面 各自治州、县并没有出台专门保卫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规条例,但各自治州、县自治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却对本地区民族风情、民俗、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的保卫和合理开发以及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和出版做出了规定,如(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保卫、开发、利用名胜古迹、贵重文物和其他重要民族文化遗产; 重视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和出版,认真做好图书报刊发行和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二、青海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存在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青海省积极制定保卫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彰显其原真性和重要性,使得本省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开场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但由于历史性毁坏和面临 自然消亡 威胁等原因,保卫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详细表现如下: (一) 保卫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尚属空白 2018 年,国家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法,很多省、自治区根据本身特殊情况在这里之前就已经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固然青海省当前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但通过法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卫明显滞后,至今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的地方立法,更没有专门针对世居五个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保卫,导致社会缺少专业的机构及时保卫世居少数民族接近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 立法层次较低且法律保卫缺位 当前,青海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卫具有浓烈厚重的政策性,很多政策和措施都是采用 意见 通知 批复 的形式,效力层次较低且保卫形式也不规范,其效力和适用范围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三) 法律意识淡薄 尽管青海省的各级和文物保卫单位积极对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和法律保卫,但由于广大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还较为陌生,对身边一些习以为常的传统民间技艺、文化、风俗等(其本质即非物质文化遗产) ,经常加以漠视。再加上投入的经费有限,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律保卫的意识淡薄,更缺乏运用法律对其予以保卫的意识。 (四) 单一的保卫形式 在保卫本省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过中,保卫方式应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更应该趋向于多样化,包括行政保卫方式、知识产权保卫方式,制定行政法、民事法等法律保卫,甚至能够通过民间习惯进行约束和保卫。但青海省当前仍然以行政保卫方式为主,而其他保卫方式很少,单一的保卫方式造成保卫效率较低。 三、青海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卫之构建 (一) 批判地借鉴和继承国内外有关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卫的难得珍贵经历体验,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完善传统文化是人类在历史演进经过中创造的文化成果,代表着民族的特定身份认同和文化基因传承。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保卫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中,法律保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卫经过中的重要一环,运用法律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卫,这是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成功的首要经历体验。 青海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卫方面明显落后,更未构成对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保卫的法律体系。在将来制定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时,应当着重凸显本省世居少数民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中的作用和地位,彰显地方民族特色。 (二) 建立和完善青海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机制 批判地继承和借鉴国内外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的优秀经历体验,同时结合本省世居五个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特性,从普查机制、制定相关政策与措施以及引入文化生态保卫区和专项资金保卫等方面进行保卫和完善。 1 建立有针对性的普查机制 所谓针对性,是针对青海省世居的五个少数民族进行普查,通过普查现存的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优秀民间文化传承人、民族语言、民间音乐、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曲艺、美术、杂技、手工技艺等,全面了解本省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在各州县的分布区域、种类、数量以及法律保卫中存在的问题,完成调查、登记、记录以及建立档案等工作。在普查经过中,以全面性、真实性和代表性三原则为指导,选择有特殊代表性和民族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原真性,真实客观具体的进行记录。 2 制定相关政策与措施,加强本省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卫 传承人保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注重对传承人的保卫与培养也显得尤为迫切。应着眼青海本土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和发展的内在需求,建立合适本省省情的、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卫的有效机制。通过家族、学校以及社会等各种教育传承形式,加强对世居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卫。 3 引入 文化生态保卫区 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发展和蜕变经过中,都依靠于其所处的文化生态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组织环境的产物。青海省应该引入 文化生态保卫区 的理念,使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和整体性保卫进入新的阶段。 在引入 文化生态保卫区 的理念时,也要从法律保卫的角度入手,对 文化生态保卫区 将来的建设管理、资金运用以及文化遗产保卫、传承人权利义务保卫及违背保卫区管理规定的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制定,进而更好地保卫本省世居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 建立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卫资金 要保卫好本省世居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卫是手段,而经费保障则是基础。实践经过中,为保证本省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卫资金的健康顺利运行,就需要通过建立有效合理地资金投入和输出的保障机制。确保省对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的经费投入是有效、合理并且能够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的,而且要在资金投入之后建立有效的监察机制,确保该专项资金为保卫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所运用。通过财政的支持,建立多元化的保卫机制,发挥组织、民间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的气力,积极拓展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卫领域,加强合作,进而更好地保卫本省世居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以下为参考文献: 1美罗伯特 C 尤林 理解文化 从人类学和社会理论视角M 何国强,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47 2李晓燕 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现在状况与对策研究J 青海社会科学,2018,(4) 3吴汉东 论传统文化的法律保卫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为对象J 中国法学,2018,(1) 4王文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 北京: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5周和平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卫的实践与探寻求索J 求是,2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