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交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附答案(典型题).doc
重庆市重庆市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交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交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附答案(典型题)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高速公路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承包人为了避免今后可能向业主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的风险,在路基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使正常施工受到影响,而导致工程暂停。受影响的路基工程正好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于是承包人提出要求将路基的完工时间延长 180 天的索赔要求。(1)特大暴雨;(2)现场劳力不足;(3)业主在原工地现场之外的另一地方追加了一项额外工作;(4)出现无法预见的恶劣土质条件,使路基施工难度加大;(5)业主迟延提供施工场地使用权;(6)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进度款。【问题】2、由于现场劳力不足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认为这属于承包人自己的责任,由此引起的延误是不可原谅延误,不同意就此延长工期,这样处理对吗?为什么?【答案】2、现场劳力不足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就此延长工期,这样处理是对的。因为,现场劳力不足是由于承包人施工组织管理不当所致,承包人对此应承担责任。因此,不能给予工期延长。二、某干道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的 4 月 1 日和 9 月30 日。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三标段造价为 4150 万元,第三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1、A 监理公司承担了第三标段的监理任务,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服务期限为 190 天,监理服务费用为 60 万元。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时间延长了 25 天。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监理服务费用。2、为了做好该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明确了以下投资控制措施:(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控制目标;(2)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或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核查工程付款申请单,向承包人出具经业主签认的付款证书;(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5)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并予以签认;(6)审核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3、第三标段施工单位为 C 公司,业主与 C 公司在施工合同中约定:(1)开工前,业主应向 C 公司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25%的开工预付款,开工预付款从第 3 个月开始等额扣还,4 个月扣完。(2)业主根据 C 公司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5%,质量保证金按每月产值的 10%扣除,直至扣完为止。(3)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月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金额为 300 万元。第三标段各月完成产值如表 6-7 所示。【问题】2、监理工程师明确的投资控制措施中,哪些不属于投资控制措施?【答案】2、在所明确的投资控制措施中,第(5)项和第(6)项不属于投资控制的措施。三、某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投资为 5000 万元,计划 3 年完成,第一年完成 3500 万元,第二年完成 1000 万元,第三年完成 500 万元,第三年末投入运营,估算运营后每年的管理养护费用为 300 万元,年征收过路费 2500 万元,第四年为完善各种设施,需增加投资 1000 万元,若计算期为七年,基准收益率 10%,残值为2000 万元,具体见下表。【问题】(2)请计算该公路项目的净现值;【答案】(2)NPV=-3500(1+0.1)+(-1000)(1+0.1)2+(-500)(1+0.1)3+(2500-300-1000)(1+0.1)4+(2500-300)(1+0.1)5+(2500-300)(1+0.1)6+(2500+2000-300)(1+0.1)7=1198四、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以下两方面要求,一是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包括: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二是签发监理通知单的情形包括: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事件 2: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的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其中,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中提出: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事件 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需要见证取样的一批钢筋抽取试样后,报请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监理人员确认试样数量后,通知施工单位将试样送到检测单位检验问题。【问题】1.指出事件 1 中签发工程暂停令和监理通知单情形的不妥项,并与出正确做法。2.写出事件 2 中监理实施细则还应包括的内容。指出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中提到的具体要求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3.指出事件 3 中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答案】1.事件 1 中,签发工程暂停令的不妥项有:第项不妥。正确做法: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第项不妥。正确做法: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签发监理通知单的不妥项有:第项不妥。正确做法:应签发工程暂停令。第项不妥。正确做法: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事件 2 中,监理实施细则还应包括的内容有: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或重点)。对于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中提出的具体要求,第项妥当,理由:深基坑工程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第项不妥,理由: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而不是签发工程暂停令。3.事件 3 中,(1)施工单位取样后报请项目监理机构确认不妥,五、某路面工程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当基层施工完后,测量时发现比设计标高高了 lOcm。原因是某监理员给指定的临时水准点高了 10cm。但是,当时承包人并没有将其测设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经复核得知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都是正确的。承包人对此事项提出变更要求。【问题】2、案例中出现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应由承包人承担?为什么?【答案】2、案例中出现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因为该问题是由于是承包人过错造成的,这种过错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六、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 年 1 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 年 12 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 2013 年 11 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 2012 年 3 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 4 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题。关于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时李某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年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答案】七、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 年 1 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 年 12 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 2013 年 11 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 2012 年 3 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 4 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题。关于恢复用工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答案】八、某高速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由 H 公司中标承包施工。合同总价为 6500 万元,其中路基工程 2300 万元,签协议时,业主要 H 公司将路基工程中某段 800 万元工程分包给 E 公司施工。开工前 H 公司将一座分离立交 D 桥的 20m 跨径空心板预制分包给 R 公司施工。施工中出现以下问题:1公司延迟进场 2 个月,且施工时机械设备不足使工程延误 128 天;2D 桥施工时,因桥下净空不足,业主据此下变更令将跨径变更为 215m,并由承包方作变更设计。通车后空心板出现很宽裂缝,经检查鉴定设计错误。H 公司承包人提出如下意见:1E 公司是业主选择的分包人,H 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2D 桥是按业主变更令变更,由 R 公司作的变更设计,并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因此,应分别由 R 公司分包商承担 65的主要责任,监理工程师承担 30审查、把关的责任,H 公司作为总承包方承担 5的管理责任。【问题】1、业主可对承包商、指定分包商、一般分包商发指示、发变更令吗?【答案】1、业主不能在施工中向承包商任意一方发指示、指令,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合同关系。而只有监理工程师才能行使合同授予的权力。“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监理)处取得指示(指令)”、“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能进行任何变更。”九、某高速公路的业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施工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业主为了确保承包人能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业主与承包人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期和违约责任等均做出了具体约定。该项目中有一项互通立体交叉工程,在施工合同履行时,因该互通立交工程与当地城市道路规划不一致,需要重新论证该互通立交的设置,导致该工程停工 3 个月。恢复施工后,由于该承包人施工组织管理的失误,造成其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某项工作停工 15 天。这两次停工,该承包人均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索赔报告,并提交了相关的证据资料及施工记录。【问题】3.承包人的上述两次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3.第一次索赔成立。因为工程停工,不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或责任,而是由于工程规划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这不是承包人的责任,应视为发包人的风险,而且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提交了索赔通知、有关证明材料及记录。第二次索赔不成立。因为造成工程停工是承包人的原因和责任,承包人自己应承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一十、某高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采用的是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因该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沉桩施工和管桩预制工作,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采用平行分包模式,即土建、沉桩、管桩制作进行分别发包;另一种是采用总分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沉桩施工及管桩制作列入总承包范围再进行分包。【问题】3、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各应在何时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案】3、如采取平行分包时,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应在招标阶段组织考核,如采取总分包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前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人员素质;资质等级;技术装备;业绩;信誉;有无生产许可证;质保体系;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