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综合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doc
-
资源ID:73425059
资源大小:26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青海省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综合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doc
青海省青海省 20232023 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综合练习试卷通)综合练习试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拟建项目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6 年。建设投资总额 3540 万元,第一年投入 1200 万元为自有资金,第二年投入 2340 万元(其中贷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建设投资预计形成无形资产 540 万元,其余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10 年,残值率为 4%。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收回。无形资产在运营期 6 年中,均匀摊入成本。建设期投资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的前 4 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借款利率为 6%(按季度计息)。、计算该项目的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该项目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分别计算运营期前 4 年的还款本金和利息。【答案】1.贷款实际利率=(1+6%/4)4-1=6.14%第一年建设期贷款利息=0 第二年建设期贷款利息=2000/26.14%=61.4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 61.40 万元。2.固定资产折旧额=(3540+61.40-540)(1-4%)/10=293.89(万元)固定资产余值=(3540+61.40-540)4%+293.89(10-6)=1298.02(万元)3.运营期第 1 年期初借款余额=2061.40(万元)运营期前 4 年每年还本额=2061.40/4=515.35(万元)运营期第 1 年应付利息=2061.406.14%=126.57(万元)运营期第 2 年期初借款余额=2061.40-515.35=1546.05(万元)运营期第 2 年应付利息=1546.056.14%=94.93(万元)运营期第 3 年期初借款余额=1546.05-515.35=1030.70(万元)运营期第 3 年应付利息=1030.706.14%=63.28(万元)运营期第 4 年期初借款余额=1030.70-515.35=515.35(万元)二、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条旅游专用公路。该项目土建工程(路基、桥梁、涵洞)、路面工程分别与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分别为乙方和丙方。合同约定土建工程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正式开工,竣工期为2016 年 4 月 25 日。因土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分别承建,为了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为方便物料的进场,同时可以尽早解决当地村民出行需求,路线的第一个工区(15km)及连接线(3km)要提前6 个月竣工,乙和丙两家单位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施工时间。在工程施工 4 年 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 2 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在该工程投入使用 2 年 6 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投入使用。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 9000 万元,但只付 8200 万。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 8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路肩排水、超高段路面平整度、桥梁防水层、混凝土工程平整度等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此,部分工程由丙单位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 450 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造成边坡滑塌共计损失 350 万元,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 8200 万元。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企业晋级,在此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丙公司提出的索赔 450 万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 件。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属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在路面工程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 2 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问题】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答案】1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扣留的保修费用内支付。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 2 年(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 3 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 2 年 6 个月,但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至起诉前,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每次提出要求均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所以乙方的诉讼权利应予保护;而甲方直至庭审前的 2 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所以,甲方的反诉权利不予保护。三、某公路桥梁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某投标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经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 1 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成本大大增加;还发现原设计采用桩基础方案过于保守。因此,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 6 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将桩基础改为明挖基础,并对这两种基础结构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明挖基础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对加快工程进度较有保障,而且可降低造价约 5%。该投标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密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 天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 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投标人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问题】1该投标人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说明。2从所介绍的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答案】1该投标人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和突然降价法。其中:(1)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投标人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2)增加建议方案运用得当,通过对两个基础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明挖基础)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3)突然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 1 天,这既符合常理,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 1 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再调整报价的可能性很小。2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1)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投标人的补充文件,因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标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而不应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主持和宣读。(3)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四、某地拟建一条高速公路,根据交通量需要和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的要求,设计单位提出了 A(沥青混凝土路面)、B(水泥混凝土路面)两个方案。该高速公路面层数量为 710850m2、基层数量为 771780m2、垫层数量为 832710m2。为对两个方案进行深入比选,设计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有关情况如下:1公路通车年建设成本:沥青混凝土面层 120 元/m2、水泥混凝土面层 85 元/m2、路面基层 45 元/m2、路面垫层 283 元/m2,公路使用寿命为 100年,预计沥青混凝土路面每 15 年大修一次。水泥混凝土路面每 10 年大修一次,大修费用按重新铺筑面层计算。2旧路面挖除费用:方案 A 为 4.5 元/m2,方案 B 为 8.0 元/m2。3假定社会成本:方案 A 为 500000 元/年,方案 B为 1000000 元/年。4每次大修时,将增加有关社会和经济成本:预计将减少收费收入 100 万元,增加燃油损耗、时间损失等社会成本 200 万元。【问题】假设两个方案营运养护管理成本相等,社会折现率取 5%,请从全寿命周期成本的角度,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答案】由题意可知,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为建设成本、大修成本和社会成本之和。(1)建设成本的计算。方案 A:1207108504577178028832710143347980(元);方案 B:857108504577178028832710118468230(元)。(2)大修成本的计算。方案 A:(1207108504.571085010000002000000)(15%)101(15%)901(15%)15915008250.915483759855(元);方案 B:(85710850871085010000002000000)(15%)101(15%)901(15%)10691090501.5704108528852(元)。(3)社会成本的计算。方案 A:500000(15%)10015%(15%)10050000019.84799923950(元);方案 B:100000(15%)10015%(15%)100100000019.847919847900(元)。(4)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的计算。方案 A:143347980837598559923950237031785(元);方案 B:11846823010852885219847900246844982(元)。(5)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五、某公路工程业主确定某投标人为中标人,合同工期 6 个月,工期奖罚均为1 万元/天。部分工程合同内容如下:(1)开工之日前 7 天内支付合同价 20%的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在最后 2 个月等额扣回。(2)业主按承包商每月应得的工程款 90%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的 5%,竣工结算时一次扣留。(3)月进度款最低签发金额为 500 万元,若不足与下月合并支付。(4)项目 16 月计划完成工程量依次是 4800m2、6800m2、5600m2、4300m2、6200m2、5800m2,全费用综合单价 1000 元/m2。、该工程预计合同总价是多少?工程预付款是多少?、计算 15 月业主按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答案】1.工程合同价=(4800+6800+5600+4300+6200+5800)0.1=3350(万元)业主在开工前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335020%=670(万元)2.(1)1 月第 1 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48000.1=480(万元)第 1 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48090%=432(万元)应签发的付款金额低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故 1 月不支付。(2)2 月第 2 月承包商完成的工程款为:68000.1=680(万元)第 2 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68090%=612(万元)本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612+432=1044(万元)(3)3 月第 3 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56000.1=560(万元)第 3 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56090%=504(万元)(4)4 月六、某施工合同中,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因不可预见的地质情况致使施工中增加钢护筒。由此增加的材料费按市场价格计算为 30000 元;另外因此停工 10天;有价值 200 万元的材料积压,其中有 100 万元材料为应支付预付款的主要材料,已按投标书附录规定支付了 75的费用:利率 002。问题:应给承包人的材料费赔偿额是多少【答案】七、某建设项目拟进行投资估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 22500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 450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5000 万元。预备费为 4160 万元,建设期为 3 年。各年的投资比例为:第一年 30%,第二年 45%,第三年25%。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本金为 56000 万元,分年度按投资比例发放,贷款年利率为 8%(按季度计息)。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估算拟建项目的总投资。【答案】1.(1)贷款有效利率=(1+8%/4)4-1=8.24%(2)第 1 年贷款:5600030%=16800(万元)第 2 年贷款:5600045%=25200(万元)第 3 年贷款:5600025%=14000(万元)(3)第 1 年贷款利息:16800/28.24%=692.16(万元)第 2 年贷款利息:(16800+692.16+25200/2)8.24%=2479.59(万元)第 3 年贷款利息:(16800+692.16+25200+2479.59+14000/2)8.24%=4298.9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合计:692.16+2479.59+4298.95=7470.70(万元)2.拟建项目总投资=22500+45000+5000+4160+7470.70=84130.70(万元)八、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条旅游专用公路。该项目土建工程(路基、桥梁、涵洞)、路面工程分别与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分别为乙方和丙方。合同约定土建工程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正式开工,竣工期为2016 年 4 月 25 日。因土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分别承建,为了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为方便物料的进场,同时可以尽早解决当地村民出行需求,路线的第一个工区(15km)及连接线(3km)要提前6 个月竣工,乙和丙两家单位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施工时间。在工程施工 4 年 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 2 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在该工程投入使用 2 年 6 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投入使用。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 9000 万元,但只付 8200 万。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 8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路肩排水、超高段路面平整度、桥梁防水层、混凝土工程平整度等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此,部分工程由丙单位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 450 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造成边坡滑塌共计损失 350 万元,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 8200 万元。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企业晋级,在此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丙公司提出的索赔 450 万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 件。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属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在路面工程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 2 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问题】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答案】1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扣留的保修费用内支付。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 2 年(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 3 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 2 年 6 个月,但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至起诉前,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每次提出要求均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所以乙方的诉讼权利应予保护;而甲方直至庭审前的 2 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所以,甲方的反诉权利不予保护。九、某施工合同中,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因不可预见的地质情况致使施工中增加钢护筒。由此增加的材料费按市场价格计算为 30000 元;另外因此停工 10天;有价值 200 万元的材料积压,其中有 100 万元材料为应支付预付款的主要材料,已按投标书附录规定支付了 75的费用:利率 002。问题:应给承包人的材料费赔偿额是多少【答案】一十、施工单位承建了某座钻孔灌注桩箱型梁桥工程施工,大桥钻孔灌注桩共20 根,桩长均相同。现场一台钻机连续 24 小时不间断钻孔,每根桩钻孔完成后立即清孔、安放钢筋笼并灌注混凝土,钻孔速度为 2m/h,清孔、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及其它辅助工作综合施工速度为 3m/h。该施工合同中约定,人工单价 100 元/工日,人工窝工补偿费 80 元/工日,除税金外企业管理费、利润等综合费率为 20%(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灌注桩钻孔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勘察地质情况不同,停工 12天,导致人工每天窝工 8 工日,机械窝工费 1000 元/天,停工期间施工单位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探用工 10 工日;后经设计变更每根灌注桩增长 15m。(原工期计划中,钻孔灌注桩施工为非关键工序,总时差 8 天)事件二:在 1#主墩钻孔桩开钻前夕,承包人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石油部门要在墩位处补充调查地下石油管线,要求 1#主墩停止钻孔桩施工 3 天,监理工程师根据机械设备进退场申请单和现场核实,确认有两台钻机停工,其中一台为租赁,其分摊进退场费用后的实际租赁费 2000 元/天;另一台为自有,投标报价为台班费1600 元,停置费 1000 元/天,利润率 7%。、针对事件一,计算工期延长的天数。除税金外可索赔窝工费和用工费各多少元。(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列式计算 1#主墩钻孔桩停工 3 天可索赔的钻机停工费用。【答案】1.每根桩增加 15m,而钻孔速度为 2m/h,所以每根桩延长的钻孔时间为 15/2=7.5h,共有 20 根桩,所以钻孔时间共增加了 207.5=150h。清孔、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及其它辅助工作综合施工速度为 3m/h,所以每根桩增加的时长为 153=5h,那么共增加时长为 150+5=155h,即 6.5 天,故工期延长的天数为:12+6.5=18.5(天),实际可索赔天数=18.5-8=10.5(天)。可索赔窝工费为:8128010001219680.0(元)。可索赔用工费为:100(1+20%)10=1200.0(元)。2.租赁钻机停置索赔费 2000 元/天3 天6000(元),自有钻机停置索赔费1000 元/天3 天3000(元),合计 60003000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