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异常处理管理规定.pdf
优质.参考.资料 慈溪市精彩汽车零部件*品质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编号:JC/QA-PZ-11 使用部门:品质部 受控状态:一、目的:规范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的时效性,确保来料质量及产线的正常运转,同时满足顾客的质量要求.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来料、制程、出货品质异常的处理.三、定义:3.1 来料品质异常:a、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且不良率超过质量目标时;b、合格物料制程中发现严重缺陷超过 1%,轻微缺陷超过 3%;c、有经过改善且有效果确认,但又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3.2 制程品质异常:a、严重缺陷超过 1%,轻微缺陷超过 3%;喷漆:?b、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c、同一缺陷连续发生 d、不遵守作业标准或不遵守工艺卫生要求 版次 制定日期 修订内容 核 准 审 核 作 成 A/0 20160904 新制定 .e、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f、其他情形影响到产品质量时 3.3 出货品质异常:a、出货发现严重缺陷超过 1%或轻缺陷超过 3%;b、客户投诉或抱怨;四、职责 4.1 来料品质异常:品质部:负责填写来料检验报告、品质异常联络单异常显现描述和时效 部分;负责将来料检验报告、品质异常联络单发送于采购部,仓库;负责品质异常改善结果确认.采购部:负责将来料检验报告、品质异常联络单发送给供应商并及时与供应商联 系,跟踪供应商及时回复原因分析矫正与预防措施并将结果回复品质部.4.2 制程品质异常:品质部:负责品质异常之最终判定;负责确认品质异常责任部门;负责主导品质异常案例的处理过程;负责对责任单位的改善结果进行追踪确认异常责任单位,并每月进行统计上报.生产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原因分析,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负责品质异常的改善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其它相关单位: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4.3 出货品质异常:品质部:负责将品质异常通知各部门及确定责任部门;负责异常改善后的跟踪确认;负责处理客户抱怨异常责任单位:生产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原因分析,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负责品质异常的改善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业务部:负责将客户抱怨反馈给相关部门.其它相关单位: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 五、工作程序:5.1 进料品质异常:IQC 依相关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通知仓库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5.1.2 异常成立 4 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采购.5.1.3 采购接品质异常联络单后 4 小时内转责任供应商.5.1.4供应商需于1个工作日内针对异常物料提出临时对策,如对异常内容有疑问,需在 4 小时内与品质相关人员确认清.5.1.5 供应商必须在 品质异常联络单 要求的期限前回复完整的改善方案.品质工程师针对供应商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以退件,要求供应商重新回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由 IQC 跟踪后续进料品质状况,依 5.1.7 执行.IQC针对供应商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连续追踪 3 批中途发现不良现象仍存在,则重复 5.11-5.17.5.1.8 如供应商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 2 个月无进料,则强制结案,后续进料依正常检验执行.5.19 如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发起两次品质异常,验证结果无明显改善,则需采购部组织召开供应商评审,决定是否需要取消供应商资格.5.2 制程品质异常:5.2.1 发现制程产品不良,应立刻停线.5.2.2如异常属现场作业人发现,需立即找IPQC确认不良现象可否接收.如异常可接受则继续生产,不可接收依 5.2.3 执行.IPQC 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认不良成立时,应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并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进行整改.5.2.4 针对已生产产品依 LOTNO.往前追溯,直至良品.IPQC 针对已追溯到的不良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不良品如可以进行返工、返修达到合格要求,则由 IPQC 发出返工通知单,生产对不良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需交付 IPQC 进行检验,合格品进行流入下一工序,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处理.5.2.6 由品质、技术、生产共同会签判断不良问题是否影响生产正常生产,如不影响生产,则恢复生产,如影响生产,则待相关部门确定临时应对措施后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后 IPQC 负责跟踪相关工序,确认临时应对措施是否有效.5.2.7 制程品质异常开立时机:5.2.7.1 制程异常属材料所致,需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IQC 前往确认,双方判定标准一致,确认异常成立,则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要求责任单位改善.5.2.7.2 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良率超过?5%时,IPQC 应开出生产异常通知单待技术、品质、制造担当分析出原因找出责任单位后由责任单位进行对策,品质部监控对策实施有效性.5.2.7.3 当产品制造不良率超过 3%时,IPQC 应立即通知产线停线并召集工程、品质等单位对问题点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对策,等问题点解决后,方可再开线生产.相关不合格品的控制见不合格处理流程.5.2.7.4 品质再现时,开立生产异常通知单,通知生产单位停线整改.5.2.8 所有制程中品质异常联络单需生产部进行会签,生产部接到品质异常信息后半小时内需针对异常现象提出临时对策.5.2.9 责任单位需于品质异常联络单要求期限前,针对异常现象提出长期改善方案.品质工程师针对责任单位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 以退件,要求责任单位重新回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由 IPQC 跟 踪后续进料品质状况,依 5.2.11 执行 IPQC 针对责任单位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 3 天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5.2.12 如责任单位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 2 个月无生产,则强制结案,后续生产依正常检验执行.5.3 入库品质异常:FQC 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定不良成立时,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FQC 于半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返工通知单并附不良样品,要求生产单位返工.5.3.3 生产单位接 FQC品质异常联络单、返工通知单及不良样品后,当天安排返工作业,并回复生产失效原因及改善措施,FQC 负责跟踪返工及验证工作.5.3.4 返工 OK 产品需重新送 FQC 检验,重新检验合格予以合格入库,检验不合格依不合格处理流程要求执行.5.3.5 针对异常改善后产品,FQC 时行加严检验,连续追踪 3 批无异常后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5.3.6 如异常发生后连续 2 个月无生产,则强制结案,后续生产依正常检验执行.5.4 出货品质异常:.FQC 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定不良成立时,针对不合格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仓库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5.4.2 异常成立半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返工通知单并附不良样品,通知生产部安排返工.5.4.3 生产单位收到返工通知单后安排返工作业,并于品质异常联络单回复生产失效原因及改善措施.5.4.4 返工 OK 产品需重新送 FQC 检验,依 5.3.4 执行.5.4.5 针对异常改善后再出货产品,FQC 应加严检验,连续追踪 3 批无异常后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5.4.6 如异常发生后连续 3 个月无出货,则强制结案,后续出货依正常检验执行.5.5 作业品质异常 5.5.1 符合 3.2 中 d、e、f 任一项,作业品质异常成立.5.5.2 相关单位发现作业品质异常后,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改善.5.5.3 针对重复发生作业品质异常未达到有效改善时,可开立 品质异常联络单,由品质统一编号后,交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5.5.4 责任单位需于品质异常联络单需求期限前提出整改措施,由部门最高主管签核后回复异常反馈单位.5.5.5 异常单回复后,由品质统一归档整理/追踪.5.5.6 改善对策执行后,QC 依对策内容进行追踪确认,连续 1 个月内无同样异常再发,则予以结案.5.5.7 追踪期内再发则重新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依 5.5.3-5.5.6 执行.5.6 客户投诉或抱怨 客诉品质异常依客户抱怨处理程序 六、相关文件:不合格处理流程 客户抱怨处理程序 七、相关表单:品质异常联络单返工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