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视频监控巡查制度.pdf
校园视频监控巡查制度校园视频监控巡查制度一、校区监控系统由学校政教处负责管理,由校值班领导负责监督检查监控室的工作。二、值班人员当班时间内应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监控设备密切关注防区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并作好当班的交接记录。三、值班人员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任何人不得无故遮挡摄像头、切断电源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凡是影响到校学校安全的违规做法将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千分考核处理。四、学校设立专人为本校监控用计算机设置密码,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五、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六、监控用计算机不得做无关工作,值班人员利用监控用计算机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等,一经发现将受到严肃处理.七、校区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导致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相关领导,学校应安排人员加强校内安全巡检,并及时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八、需要查看监控图像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内容、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九、如发生外人强制入侵(如翻越校区围墙)报警,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组织班组人员到现场阻止入侵,问询入侵原因,做相关记录.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十、学校领导、保安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电子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使用方法,熟练应用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