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pdf
校车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学校校车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及校车管理员具体负责校车管理,确保乘坐校车的学生人身安全,承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和错误责任的大小承担过错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1、审核校车车况。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驾驶员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2、选好校车驾驶员。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 12 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3、确定校车随车护送人员。学校要聘用一名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学生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4、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6、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7、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XXX 小学校长:分管校车领导:校车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