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洁员管理制度_1.pdf
农村保洁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村保洁队伍的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乡各村环境卫生,切实发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垃圾收集系统效益,现就保洁员管理制订如下制度。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村聘用,服从乡(镇)与村里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在本村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挑选,每年选聘 1 次。2、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保洁率要达到100,做到及时收集垃圾,把户用垃圾桶、公用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填埋场。3、保洁员要积极参加乡(镇)及村组织的各种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5、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6、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二、奖惩制度 1、乡(镇)政府将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要求保洁员严格遵守工作职责,随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并发放奖金和慰问品等进行奖励。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一次扣款 5 元,问题严重的扣 10 元。3、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 5 元,问题严重的扣 10 元。对于第 2、3 条情形出现三次以上者,扣发其当月工资,并做辞退处理。4、保洁员工资待遇按月先发放 90,剩余工资在半年考评后根据实际得分进行补发。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三、文明上岗 1、保洁员要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环境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生态村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2、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3、保洁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村主要干部进行妥善处理。4、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工作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