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分析仪器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方案分析模板.docx
-
资源ID:7358825
资源大小:48.22KB
全文页数:4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实验分析仪器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方案分析模板.docx
实验分析仪器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方案分析目录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主要方式3一、 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3第二章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及法律地位8一、 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8第三章 项目背景分析16第四章 项目基本情况22一、 项目概况22二、 结论分析22第五章25一、 公司发展规划25二、 保障措施26第六章29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29二、 董事36三、 高级管理人员40四、 监事42第七章44一、 项目进度安排44二、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45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主要方式一、 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除检查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外,主要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等方式实施监理。1、巡视巡视是指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巡视检查是监理人员针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日常检查。监理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时,主要关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两方面情况(1)施工质量方面1)天气情况是否适宜施工作业。如不适宜施工作业,是否已采取相应措施。2)施工人员作业情况。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3)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是否已检测合格。4)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5)施工机具、设备的工作状态,周边环境是否有异常情况等。(2)安全生产方面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方案施工。5)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运行情况6)施工临时用电情况。7)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8)工人违章情况9)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情况。10)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等。2、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平行检验的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量测(检查、试验、检测)和材料检验等内容。项目监理机构首先应依据工程监理合同编制符合工程特点的平行检验方案,明确平行检验的方法、范围、内容、频率等,并设计各平行检验记录表的样式;其次根据平行检验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平行检验工作。对平行检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项目,应分析原因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旁站旁站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根据工程类别、特点及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等。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执行旁站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尽可能消除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旁站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原始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掌握旁站工作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旁站方案、旁站记录等相关资料。4、见证取样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见证取样涉及三方(施工方、见证方、监测方)行为。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起采取有效的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见证取样实施细则,并检查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实施情况,包括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此外,还应听取监理人员汇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见证取样监理人员应根据见证取样实施细则要求、按程序实施见证取样工作,包括:在现场进行见证,监督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对试样进行监护、加锁;在检验委托单签字,并出示“见证员证书”;协助建立包括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台账等在内的见证取样档案等。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妥善、真实记录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台。第二章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及法律地位一、 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一)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自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1、明确了强制实施监理制度的工程范围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五类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又进一步细化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具体内容如下。(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3)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具体包括: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具体包括:1)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2、明确了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3、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明确了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二)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1)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1)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0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2)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4)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时,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来实现的,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错,其行为将被视为工程监理单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过错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追偿损失。因此,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必然要与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章 项目背景分析实验分析仪器是指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时所使用的仪器,是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物质支撑。实验分析仪器是仪器仪表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产业链来看,实验分析仪器产业链上游主要为原材料及生产设备供应层,主要包括离子源、分析器、计算机控制系统、进样系统等;中游为生产层;下游为应用层,实验室分析仪器应用领域广泛,涉及到环境监测、食品检测、生物工程、医药研发、航天航空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我国已成为全球仪器仪表生产大国,仪器仪表产业规模持续扩张,为实验分析仪器市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属于典型的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产业,在仪器仪表产业中的利润率最高,近年来,伴随国家对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视度提升,以及相关技术不断突破,实验分析仪器市场发展持续向好,目前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已进入高速度、高质量发展时期。2016-2020年,全球实验分析仪器市场发展态势较好,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发展到2020年,全球实验分析仪器市场规模达到635亿美元左右。全球范围内,北美、欧洲、中国以及日本是实验分析仪器主要消费市场,相关生产企业包括赛默飞、安捷伦、西门子、ABB、丹纳赫、日本岛津等。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起步较晚,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持续利好、市场需求不断释放的背景下,国内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发展速度加快,我国也成为推动全球实验分析仪器市场增长的重要力量。但由于行业发展时间较短,目前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发展仍面临较多问题,例如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技术较低、人才和技术经验欠缺等。为提高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竞争力,除需要国家大力扶持下,还需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创新能力,提高高端产品生产能力。实验分析仪器下游应用领域广泛,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属于典型的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产业,近年来,伴随市场需求升级,以及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高端实验分析仪器市场需求不断释放,在此背景下,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发展逐渐进入高速度、高质量时期。牢固树立协同发展理念,打造整体优势,把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区、我国高原生态宜居城市群,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的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努力形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加快路网建设,重点建设滇中城市经济圈高速公路网环线、连接线,加强国省道改造和农村公路建设,积极推进高铁、国铁及联络线建设,利用既有国家铁路、新建国家铁路和新建城际铁路,形成城际铁路客运网,鼓励主要城市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打造昆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曲靖市、红河州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构建国际化广覆盖航空网,加快推进民用机场、航线网络和昆明长水国际航空枢纽“两网络一枢纽”建设,适时推进有关新建、改扩建机场建设项目,建设一批通用机场。完善能源保障网,构建以昆明、玉溪、曲靖、红河为主的滇中负荷中心,推进城市、工业园区电网建设,升级改造县城及农村配电网,提高城乡供电质量和用电水平,依托中缅油气管道和安宁石油炼化基地,完善成品油管网布局,开展成品油储备应急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压缩天然气母站及液化天然气项目,加快天然气储气库、城市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城镇燃气输配管网建设。加强水网建设,重点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库和大中型灌区,完善供排水渠系和管网。加强互联网建设,超前建设信息网,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通信枢纽、区域信息汇集中心,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城市、重要场所和行政村连续覆盖,超前部署下一代移动通信(5G)网络,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到2020年,实现经济圈州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26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里程达2400公里;形成滇中全线双环电网,城市管道气化率超过90%。(二)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产业对接和整合,引导优势生产要素聚集,积极培育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生物、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促进烟草、有色金属、钢铁、煤炭等产业改造升级,继续做强电力交换枢纽。大力发展旅游文化、金融、现代物流、健康养生、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建设外销精细蔬菜生产基地、温带鲜切花生产基地和高效林业基地。健全产业合理分工的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大力推进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和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加快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差异竞争、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推动产能过剩企业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动钢铁、水泥等行业走出国门,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到2020年,经济圈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超过70%。(三)加快推进市场体系一体化突破行政分割、市场壁垒束缚,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性大市场,不断提高各类市场运行效率、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昆明综合保税区物流基地、红河综合保税区物流基地、楚雄综合物流园区、玉溪研和综合物流园区等物流基地和园区建设,促进资本、人才、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加快推进市场体系一体化。到2020年,经济圈电子商务的交易份额占批发交易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整合、优化、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构建资源共享、制度对接、流转顺畅、城乡统一、待遇互认、公平透明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协调统一的跨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在省内率先推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动实现经济圈内三甲医院之间检查结果的互认。到2020年,经济圈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五)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强化昆明、曲靖、玉溪、楚雄、蒙自等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山坝结合、城乡一体、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抓好曲靖市、红河州国家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增强城市整体竞争力、吸引力、承载力、文化魅力,全面提升城镇发展品质。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共同繁荣的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经济圈城镇人口达到1560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六)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一体化促进区域生态同保共育,完善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区域环境联防联控,建立滇中城市经济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加强跨界水污染和区域性大气、土壤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整治,加大滇池流域、抚仙湖流域、牛栏江流域的保护与治理,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搭建环境监管协作平台,共建宜居宜业的生态文明家园。到2020年,经济圈三大水系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超过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第四章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概况(一)项目投资人xx投资管理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选址意见书为准)。二、 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选址意见书为准),占地面积约21.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三)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7615.1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205.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1.49%;建设期利息69.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1%;流动资金1340.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60%。(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7615.13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4797.15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2817.98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126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10941.59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205.32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8.86%。5、全部投资回收期(Pt):7.46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6633.85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14000.00约21.00亩1.1总建筑面积25447.75容积率1.821.2基底面积8820.00建筑系数63.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271.812总投资万元7615.132.1建设投资万元6205.952.1.1工程费用万元5220.76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862.822.1.3预备费万元122.372.2建设期利息万元69.042.3流动资金万元1340.143资金筹措万元7615.133.1自筹资金万元4797.153.2银行贷款万元2817.984营业收入万元126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10941.59""6利润总额万元1607.09""7净利润万元1205.32""8所得税万元401.77""9增值税万元427.72""10税金及附加万元51.32""11纳税总额万元880.81""12工业增加值万元3147.42""13盈亏平衡点万元6633.85产值14回收期年7.46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8.86%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960.64所得税后第五章一、 公司发展规划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内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人员规模、资金运用规模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随着业务和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管理水平将面临较大的考验,尤其在公司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后,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复杂化,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资源配置、营销策略、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问题上都将面对新的挑战。另外,公司未来的迅速扩张将对高级管理人才、营销人才、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需进一步提高管理应对能力,才能保持持续发展,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来满足各项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在未来融资方面,公司将根据资金、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时通过银行贷款、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合理安排制定融资方案,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筹集推动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将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员工培训,加快培育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营销人才、服务人才、管理人才;对营销人员进行沟通与营销技巧方面的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的教育。另一方面,不断引进外部人才。对于行业管理经验杰出的高端人才,要加大引进力度,保持核心人才的竞争力。其三,逐步建立、完善包括直接物质奖励、职业生涯规划、长期股权激励等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和用人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择经理人员等方面的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证财务运作合理、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结构和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二、 保障措施(一)引入风险投资机制探索和促进风险投资与产业结合的模式,努力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积极发展多种投资模式,培育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民间投资主体,吸纳个人投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资金加盟。(二)加强技术指导各地应建立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和关键技术人才库,负责对本地区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方案和应用技术进行论证把关。分层次培养产业现代化领军人才、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产业现代化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各种类型的产教联盟,建设大批量的高技能产业技术人才队伍。(三)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性市场秩序。综合运用政策引导、执法监管等措施,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击侵权假冒、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和研发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产业产品质量管理,完善产业企业质量信用动态评价和公布制度,建立区域行业企业及产品信用数据库和信用档案。对质量违法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舆论氛围。规范行业自律。组建产业联盟,规范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行业自律,引导行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四)开展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产业招商服务宣传,汇编产业相关文件,强化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贯,运用各种媒介,扩大区域产业知名度。(五)政策法规鼓励支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寻求国家支持产业产业发展的相关资金,对于国家级大型产业项目建设、国家积极支持的产业项目建设等,积极申请国家相关对口资金支援。搭建融资平台。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发挥融资平台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产业业发展。优化产业用地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多途径优化产业用地政策,解决产业发展用地的瓶颈问题。(六)增强规划指导作用按照国家要求,分解落实约束性发展指标,强化考核,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发挥规划投资指导作用。强化规划与产业政策、标准体系、运行监管的配合,发挥好规划对行业发展规范、引领作用。完善规划实施跟踪评价和定期评估制度,结合实施中重大问题适时调整规划内容。第六章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关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股东的召集权,公司和控股股东应特别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对于投资者提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公司董事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5、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在股东权征集过程中,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股东权利;(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7、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总裁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启动罢免直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日,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如发现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在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签署侵占行为的情节。(3)董事长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敦促董事会秘书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应当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