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民法典-新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该不该支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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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法典-新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该不该支付.pdf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该不该支付?解答:应当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条规定: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业主接受原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仍应向原物业公司缴纳相关物业费用。民法典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