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控制要点.pdf
z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检查 项目 编 号 检查容 检查依据、标准、规性条文 法律法规及规性文件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处理名称 临时 用电 案和 施工 组织 设计 电工 作业 人员 管理 1 1、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案(5 台或 50KW 以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临时用电案(组织设计)容必须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第 3.1.2 条规定;3、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专业分包单位案(组织设计)报总 包单位审批;4、编制防触电应急预案,并报总监审 批。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过验收合格 后可投入使用;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3.1.1 条;3.1.2 条;3.1.3 条;3.1.4 条;3.1.5 条 3.1.6 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第二十六条。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 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 号第二十五条第 十款。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第四款。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 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 定第二十五条、第十款。3、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 计分标准(京建发(2013)。GQJZ102008.、GQJZ202002。1、责令改正,记分 0 分;2、逾期不改,记 2-4 分;罚 款10-30 万 3、扣 1-4 分。2 1、持证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必须经 过审核(网上查询)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2、持证人员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 格。3、持证上岗(检查时,身份证和特 种作业证相对应)。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3.2.1 条。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 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 30 号令)第五条、第二一条、第二十五条。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规定第四条。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 30 号令)第四十二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 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247 号令)第二十条。1、警告并处罚 1000-10000 元 2、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3、GQJZ102058 扣 1-3 分。z 电工 技术 交底 作业 3 1、电工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由电气 技术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2、交底容符合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 程,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容要详细记 录并对作业容作针对性交底。3、取后由安全员、电气技术人员、电气作业人员共同签字可有效。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3.2.1 条 3.2.2 条。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 法(第 247 号令)第七条。3、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暂行 规定(建教 83 号文)第一章、第二 条。1、北京市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 法(令第 247 号)第 31 条。2、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 计分标准(京建发(2013)。(GQJZ102028)1、责令改正。2、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 下罚款;情节重的,处 1 万兀以上 3 万兀以下罚 款。3、扣 1-2 分 用电 安全 4 1、电工要定期对各种电气设备,电缆 线路、用电设备进行常态检查巡视 检修工作,保证用电安全。2、电气设备及线缆检修时,对检修的 设备或线缆线路的上一级开关必 须停电、验电、将停电的断路器下 口接线处与接地线连接,并锁好箱 门,在箱门处悬挂警示标志。3、电工作业前应穿戴和配备好相应 的劳动防护用品。4、电工作业应符合 05 规 3.1.5、及 334 的验收要求。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3.2.2 条 8.3.4 条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 卫生和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2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3.1.5 条 3.3.4 条.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 第四款 2北京市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办法(令第 247 号)第 31 条 3、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 计分标准(京建发(20113。(GQJZ102032)1、责令改正 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1000 以 上3 万兀以下罚款。3、计 1-3 分 z 外线 防护 5 1 施工现场外线路及电气设备安全防 护安全距离要符合(JGJ46-2005)规的第 4.1.2、4.1.3、4.1.4、4.1.6 表的要求,当达不到以上安全 距离要求时必须米取安全隔离措 施,并挂警示标志。电气设备围不 得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介质,防 护措施无法满足时,必须和有关部 门协商解决后,可施工。2、在外线路正下不得建造生活区及堆 放材料,3、地下施工作业,如地下开挖,打钻 等必须探明地下没有外线缆及各种 管道可作业与外电缆沟槽变边直线 距离不小于0。5 米,并作防护处 置。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4.1.2 条第 4.1.3 第 4.1.4 第 4.1.5 条。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oo 监 督总站 20084 号、第三章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 准DBJ01-83-2003 第九章第四条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第六十五条 第五款 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办法(市政府令第 247 号)第三十 三条。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 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 定第二十五条第十一款。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兀以上 10 万兀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配电 系统 设置 6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为设专用电 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系统。2、电源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3、必须是 TN-S 接零保护系统。4、必须采取三级配电。5、必须采取逐级漏电保护系统。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第 1.0.3 条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01-83-2003)第九章第九条规 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 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3、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 计分标准(京建发(2013)不良代码 GQJZ102032 1、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兀至 30000 元罚款。2、计 1-3 分。z 保护 接零 7 1 施工现场应使用专用变压器进行供 电的TN-S 系统。2、电气设备的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 与保护零线(PE)做可靠连接。保护 零线必须由工作接地、配电室(总配电 箱)电源侧或总漏开电源侧零线处引 出,禁利用做相线或工作零线,在冋一 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 一部分接地。3、在 TN 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 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 不得再做电气连接,PE 零线应单独敷 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 PE 线相连接,禁与 N 线相连接。PE 线上禁装设开关或溶断器,禁通过 工作电流,且禁断线。5、PE 线上禁装设开关或溶断器,禁通 过工作电流,且禁断线。6、保护零线应符合建质(2008)4 号第一十二条。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GJ46-2005 第 5.1.1 第 5.1.2、第 5.1.3、第 5.1.4、第 5.2.1 条、第 5.2.2。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 号、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 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2889 号第 25 条第 10 款 2、北京市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 法(令第 247 号)第 31 条 1、被暂时停止施工,项目负 2、责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收回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丿考核合格证书。3、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 下罚款;情节重的,处 1 万兀以上 3 万兀以下罚 款。z 接地 与防 雷 8 1 施工现场的专用变压器或发电机电 源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得 大于 4 Qo 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 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 夕卜,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 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气处重复接 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Qo 2、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电源时,总配 电箱电源进线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4Q,盾构机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不 得大于 4 Qo 3、施工现场配电箱重复接地的接地体 应满足以下要求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 不小于0.6 米,深度 2.5 米,不小于 3 根接地体,垂直距离不小于 5 米,焊 接部分应做防腐处理。4、在相邻高大建筑物防雷装置接闪器 保护围以外塔式起重机及龙门吊等超 过 32 米的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1、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 DB11/693-2009,第 3.4.2 条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5.3.2 条第 5.4.2 条。第 5.4.7。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 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4、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 二十四条第二十二条。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3.11.14,。1、北京市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办法(令第 247 号)第三一条 2北京市建巩业企业违规行为计 分标准(京建发(2013)GQJZ102032)、1 责令改正。2、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罚 款;情节重的,处 1 万兀 以上 3 万兀以下罚款。3、计 1-3 分。、z 发电 机 9 1、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 连锁,禁并列运行。2、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 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 TN-S 接零保护系统,其工作接地电阻 值应符合本规第 5.3.1 条要求。3、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设同期装 置在机组冋步运行后再向负荷供电。4、发电机使用要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专人值班巡视检查,运行状况,各 仪表指示是否止常。5、发电机应有专用的发电机组房,机 组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有 灭火器材。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623 条、第 624 条 第6.2.7 条 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 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七条、第三一条。2、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 计分标准(京建发(2013)(GQJZ102032)1、责令改正,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款。2、情节重的,降低资质等 级,3、计 1-3 分。变压 器 10 1、施工现场应根据临时用电的施工组 织设计的负荷计算要求安装箱式变电 站的变压器容量,2、箱式变电室及围要与其他设施保持 安全距离,不得有易燃物,并设置扑灭 电气火灾的火火器和电工咼压操作用 具。3、电气专业人员应定期对配电室的电 气设备巡视,各配电柜的仪表是否指示 正常,变压器是否有过热漏油放电现象 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5.1.1 条、第 5.1.2 条第 6.2.7 条。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 号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3.11.7。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3、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计 分标准(京建发(2013)(GQJZ102023)1、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 至30000 元罚款.2、计 1-2 分 z 配 电 线 路 室 外 电 线 电缆 11 1、配电电线电缆进场产品,必须采用 查验合格符合标准的产品 2、配电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使用前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对电线 电缆的检查和摇测,合格后可使 用。3、导线的选择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第 7.1.3.)4、电线电缆的敷设应采用绝缘子、穿 管、支架、电缆沟等式敷设禁沿脚 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5、配电线路敷设的要求应按北京市轨 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 号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 十五条。6、盾构机采用电压 10KV 直接自地面 高压配电柜送至洞盾构机的干式变 压器的高压侧,高压电缆应应选择 耐气候型乙丙橡皮不含卤素,且带 有绝缘屏蔽的软电缆,特别在电缆 头制作完成应进行绝缘遥测合格后 可使用。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7.1.2 条、第 7.2.3 条、第 7.2.5、第 7.2.6、第 7.2.7 第 7.2.9,第 7.2.10。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3.11.6)。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 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1、北京市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 法(令第 247 号)第三一条。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 定第二十五条、第十一款。1、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 至30000 元罚款.2、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限期 3 个 月至 12 个月整改。z 配电 线路 室 配 线 12 1、室配线必须米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施工现场搭设的工人生活区、办公区应 采用阻燃的 BV 电线,并根据配线类型 采用瓷绝缘子、瓷夹、绝缘槽板、及 PVC 管敷设。2、办公区、生活区应设专用配电箱,工人生活区应采用 36v 及以下的安全 电。空调、电风扇等设专用配电线路和 插座,室的照明灯具高度不低于 2.5 米,每路的支线的灯具和照明不宜超过 25 个。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型安全隔 离变压器。4、室配线必须有过载、短路保护,采 用导线截面要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来 计算,铜线截面不小于 1.5mm.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7.3.1 条、第 7.3.2 条 第 7.3.7 条 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监督 总站20084 号第四十二条。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17、第 3.11.18 第 3.11.19)。4、北京市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 术标准第 3.4 条。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第六十四条 第四款 2、北京市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办法(令第 247 号)第三一条。1、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重的,责令停业整顿。2、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 罚款.。配电 箱 13 1、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 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 三级配电。2、各级配电箱应编号、线路走向、并应有用途标记,箱体上标有责任单 位、责任人和联系,配电箱应设置防雨 棚,防雨棚2 米围不得有其他杂物,并设置火火器材;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8.1.1 条、第 8.1.2 条第 8.1.3 条第 8.1.11 条。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8、第 3.11.9 第 3.11.10)。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七条、第四十八条。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八十二条。2、北京市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办法(令第 247 号)第三一条 1、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 款.。z 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4、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 设。5、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 N 线端子板和 PE 线端子板。配电 箱电 器装 置的 选择 14 1、配电箱(柜八 开关箱按规定进场查 验,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 使用。2 施工现场的 A 级箱、B 级箱应装设 总可见断电的断路器、以及总、分 路漏电保护器,必须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漏电 动作电流、时间参数应合理匹配,形成 分级保护,禁使用可调式漏电保护器。4、开关箱必须设可见断电的断路器,及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中容量大于 3.OkW 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 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 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5、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可以大于 30MA、漏电时间大于 0.1S,但其额 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开关箱 漏电电流不得大于 30MA、漏电时 间不得大于 0.1S 在潮湿的场所流动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第 6.1.6.条第 6.1.7 条 第 6.1.8.条、第 8.2.1.条第 8.2.2 条第 8.2.3.条第 8.2.7 条第 8.2.8 条第 8.2.10 条第 8.2.11 条第 8.2.12第 8.2.15第 8.3、4 规定。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11.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七条、第五一条、第五十 二条、第五十三条。1、北京市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办法(令第 247 号)第三一条 1、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 款.。z 箱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漏电 时间不得大于 0.1S.。大型 电动 机械 15 1、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 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CB 5144 中的要求。2、潜水式钻机电机的密封性能应符合 现行标准外壳防护等级(代码)GB4208 中的 IP68 级的规定。3、龙门吊、物料提升机应符合标准 轻 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和 GB10055 的相关规定。4 以上各种设备必须设专用开关箱,过载保护适合电机启动特性。,开关箱 处做重复接地,龙门吊轨道每隔 30 米 需做一组重复接地、轨道的接头处作电 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做环形电气连 接,其重复电阻不大于 10 欧姆,5、潜水电机因在潮湿场所使用其负 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应小于 1.5m,且不得承受外 力。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大 于15AM,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9.2.1 条、第 9.2.2 条第 9.2.3 条、第 9.3.1 条、第 9.3.2 条第 9.3.3条第,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2.12.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 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 条。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 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2889 号第二十五条 第七款。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 计分标准(京建发(2013)(GQJZ102039)1、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兀至 30000 元罚款。2、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兀以上 30 万兀以下的罚 款;情节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3、被暂时停止施工的,项目 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限期 3 个月至 12 个月整改。2、计 1-4 分。z 电 焊 机 16 1、电焊机要经过电工进行绝缘摇测 合格后可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 须穿戴防护用品并在干燥和通风 良好的地。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开具动火证、旁边 设有灭火器、看火人。2、交流电焊机要设专用开关箱并设 置一次侧防漏电、二次侧防触电保 护装置,其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3、电焊机一二次线无破损、接头,一 次线不得大于 5 米,二次线不得大 于 30米、并双线到位,一、二次 接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第 9.5.4 条第 9.5.5 条。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 号第六十三条。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21,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五条。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2、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款。手持 电动 工具 17 1、手持电动工具在空气湿度小于 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 1 类或n类手持式 电动工具,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 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额定漏 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在潮湿场 所或金属构架上禁使用 1 类手持式电 动工具,禁使用倒顺开关。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n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 电的川类手持式电动工具。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 疋穿、戴绝缘防护用品。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3 条第 9.6.4 条第 9.6.5 条第 9.6.6 条 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第六十六条、第五十七条。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 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15.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2、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款。z 其它 电动 建筑 机械 18 1、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经电 气作业人员摇测检查并做好记录,合格 后可使用 2、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 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机、钢筋 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水泵 及夯土机械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应符合 本规第 8.2.10条要求,以上设备负 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 软电缆,并不得有任破损和接头,禁使 用倒顺开关。3、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 用品,使用过程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 缆长度不应大于 50m。电缆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多台夯土机械 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 5m;前 后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 10m。4、以上设备必须按五个一配置,设备 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 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 点,并关门上锁。5、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和电动机械 时,必须切断电源,电气备的调试、试 运行时,应按确定的操作规程和程序进 行,统一指挥、专人监护。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9.7.1 条、第 9.7.2 条、第 9.7.3.条。第 9.4 条。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23、第 3.11.24。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3、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 计分标准(GQJZ102005).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2、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款。3、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兀以上 30 万兀以下的罚款 4、扣 1-4 分 z 盾构 设备 19 1、盾构机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工 作业类(高压运行维修)证。2、盾构机电气设备线缆和用电设备应 经常巡视检查,防止油泥浸泡,发现问 题及时解决,并明天做好维修巡视记录 3、盾构机械的 10kv 供电路线必须采 用已丙橡皮带绝缘屏敝的软电缆,设备 运行中要随机运行固定牢固悬挂,距地 咼度不得小于 2.5m。1、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第四十六条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9.7.2 条 3关于加强盾构机安全使用管理的规 定第七条。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2、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款。室外 照明 20 1、施工现场照明 所有灯具必须完好无 损,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 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具有安 全认证标志 2、现场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必须采用 密闭式防雨灯具必要时应采用防爆灯 具。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应 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 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开关箱必 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 和漏电保护器,并应符合本规第 8.2.5。3、室外 220V 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3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 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 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 500mm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10.3.1 条第 10.3.2.。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 七十条、第七十 条、第七十条。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2、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款。z 室照 明 21 1、室 220V 灯具距地面不得低 2.5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 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2、荧光灯管应采用管座固定或用吊 链悬挂。荧光灯的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 燃的结构物上。3、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 关控制,或面板控制,拉线开关距地 面咼度为 23m,其他开关距地面咼 度为1.3m,与出人口的水平距离为 0.150.2m 灯具的相线必须经 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4、插座应设置二插座,或五,在潮湿 场所应安装防水、防溅性插座,安装高 度不小于1.5 米。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10.2.6 条、第 10.3.9 第 7.3.3.第 7.3.5 第 7.3.7。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 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17、第 3.11.24。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2、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款。低压 照明 及应 急照 明 22.1、在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 明器: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比较 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 等 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 电压不得大于 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的照 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2、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源电压 不大于 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 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体结合牢固,灯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 第 10.2.2 条、第 10.2.3 第 10.2.4.第 10.2.5 第 10.3.11。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总站 20084号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 七十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五条。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17、第 3.11.24。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2、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 计分标准(京建发(2013)不良 行为代码(GQJZ102032).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2、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款。3、扣 1-3 分 z 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4.施工现场应在自备发电机房及工人 宿舍疏散口和车站及紧急出入口、无天 然采光的作业场配备临时应急照明: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 规为标准,编号为 GB50720-2011 第 5.4.1 条。临时 用电 安全 资料 23 施工现场应编制符合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11/383-2006 相关规定临时用电安 全资,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容:(一)用电组织设计或案及变更资料;(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三)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四)电气设备的试、检验报告和调试 记录;(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 测试记录表;(六)用电技术交底资料;(七)定期检(复)查记录表;(八)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 作记录;(九)盖有原件存放单位红章的配电箱(柜)、开关箱、电缆、电线、电器等 强制安全认证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 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合格证 原件;1、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第 3.3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 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 3.11.1、。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三一条。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2、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至 30000 元罚款。z (十)检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等仪器、仪表计量合格证书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