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pdf
XX 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 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年限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第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部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每月末由非出纳人员进行与银行的对帐工作,登陆网银进行复核,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报财务部门负责人。第十四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月末与业务部门核对,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第十五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严格借款审批程式,员工借款及外单位借款需经相关部门直属领导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批准。第十六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第十七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应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程序取得批复后,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中及每年末由综合管理中心会同财务部全面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按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程序取得批复后,进行帐务处理。固定资产清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中心审核,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按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程序取得批复后,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 10 年的期限摊销.第二十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应进行筹资方案选择,努力降低筹资成本,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国有企业融资程序取得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第二十一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处理.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费用的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不符合审批手续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部定期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月度预算表,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表,并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第二十四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第二十五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 15 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 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第二十六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第二十八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等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部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及质抵押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程序取得批复后,由财务部登记正式对外签发,财务部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第三十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从事股票、基金、期货、外汇等高风险业务事项,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国有企业相关事项程序取得批复后,由财务部登记并办理,并加强风险管控工作。第三十一条 财务软件及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需设置密码。并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