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新.pdf
2016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 2 评标委员会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1 评标委员会职能分析 招标人有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及定标的权力,把评标的权力委托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的职能可分为以下三类:1 一般评标职能是指评标委员会专家需要根据招标文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易于用指标参数描述、评价指标可量化、自由裁量权小、需要运用较少的专业知识进行评判的评分项目,根据投标文件的实际情况予以审核或评分的职能;2 专业评标职能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评标内容技术含量较高,需要运用自身在该领域的专业技能以及较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评定、评分的职能;3 制约招标人的职能;为了限制招标人的权力,在评标环节设计了评标委员会制度,这一方面起到了制约招标人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求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不受招标人影响;2 影响评标委员会实现其职能的因素 1 规则框架内的影响因素: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评标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了基础性的规定,招标文件是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招标项目特点产生的影响;2 规则框架外的影响因素:招标人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影响;投标人影响;专家自身利益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