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_1.pdf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如下:一、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简捷、实事求是;二、考核对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考核依据:本月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四、考核权重: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实行直接主管和上一级主管的两级考核,即每月的考核评分是直接主管考核评分占 70,上一级主管(即公司分管领导)占 30%的考核评分.人力资源部做好考核的组织实施及汇总。五、考核流程:被考核人于每月 30 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工作业绩、存在问题交至直接主管,直接主管于 2 日前完成对被考核人评价和评分后交至上一级主管领导,上一级主管领导在5日前完成评分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于 6 日前完成汇总后书面上报总经理。六、考核比例: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当月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40%,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工资中兑现;各分公司总经理当月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30%,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工资中兑现;考核在 95 分(包括 本数)以上绩效工资为全额工资;95 分以下每减少 1 分按月绩效工资的相应百分比计算,得出分值对应的金额。七、年度考核: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分公司总经理(包括项目总经理)、各部门部长每月工资总额的 10参与年度考核,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中的各项指标全额发放,具体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中的指标制定。八、考核反馈:1、考核结果由考核人及时反馈到被考核人。对存在的问题考核人要和被考核人进行谈话,指出问题,说明原因,以便改进工作。2、每月的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予以公布并存入人事管理的考核档案中,要作为年度考核、任用和晋升、培训或辞退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