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地税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docx
XX市地税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办法石地税发20031193号颁布时间:2003-6-11发文单位:XX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四章突出性工作加分及减分第五章考核要求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地税系统的税收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地 考核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含稽查局)的工作效率与质量, 全面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各项工作任 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区局XX市、XX市、XX市地税局及区局直 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XX市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 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紧紧 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遵守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统盘考虑, 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1、县(区)局及直属单位在本年度受到地(厅)级以上机关 的通报批判每次扣15分。2、县(区)局及直属单位所属机构在本年度受到地(厅)级 以上机关的通报批判每次扣10分。3、县(区)局及直属单位受到市局通报批判的每次扣5分, 所属机关受到市局本年度批判通报的每次扣3分。4、县(区)直属局领导班子成员本年度受到地(厅)级以上 机关通报批判或者受到党内、行政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第五章考核要求第十二条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 学习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增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观念,增强工作的规范性与实 效性。第十三条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对 下一级机构年度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的办法。加强对所属机构 的日常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实现税收工作规范化,促进我市地税各项事业的全面进展。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考核根据统计的起止日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 月31日。第十五条对加分或者减分,均以发文机关的文件或者 奖牌、证书为根据。第十六条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凡当年未做结论的,由市局 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第十七条本考核办法自二00三年六月一日起实行。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二00三年六月-一日第三篇:XX省人防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XX省 人防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全省人防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特制 定本办法。一、考核目标的设置根据工作任务,将工作目标分为二类。(一)一类目标为共性工作目标。要紧围绕全省人防当年中 心工作,由省人防办各处室提出,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二)二类目标为个性工作目标。由省人防办各处室与各市 人防办根据当年重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目标,报省人防办主任办 公会议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很多于5项。二、考核计分办法(一)目标分值。基本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一类目标为70 分;二类目标为30分。(二)计分方法。计分实行基本分、扣分、加分相累计的方 法。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基本分与扣分相结合的办法,完成任务的 给予基本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评分标准予以扣分。基本分 扣完为止,不倒扣分。年度工作中荣获先进与表彰的,实行加分制。有下列情形的,由各市人防办在考核时提供正式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材 料,报省人防办审定后予以加分:1. 人防(民防)工作获省部级或者南京军区国动委、南京军 区人防办或者省国动委、省人防办综合表彰或者评为先进的,分 别加3分、2分、1分;获单项表彰或者评为先进的,分别加1. 5 分、1分、0. 5分。2. 其他工作获省部级或者南京军区国动委、省国动委、省级 部门表彰或者评为先进的,分别加1.5分、1分、0. 5分。3. 创新性工作受到国家人防办、南京军区人防办或者得到省 领导批示确信、省人防办或者当地党委、政府正式发文或者以现 场会形式推广其经验的,分别加1. 5分、1分、0. 5分。4. 获当地党委、政府、国动委、军分区(警备区)表彰,综 合先进的加1分,单项先进的加0.5分。其中,获得文明单位、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按综合先进加分。5. 以各市人防办为主元成的科技成果,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 给予加分。其中获三等奖的加1分,获二等奖的加2分,获一等 奖的加3分。上述加分事项仅限于单位受表彰与评为先进的,同一奖项按 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上述加分事项如因时间原因未能在当年考核中加分的,能够 结转到下一年度考核时加分。其中每年年度考核时被评为全省人 防工作先进或者单项先进的,下一年度考核不再加分。三、考评组织省人防办人事宣传处具体负责考评工作。四、考评程序(一)总结自评。各市在认真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参照 工作目标逐条列出完成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将自评材料 报省人防办人宣处。凡涉及加分或者扣分事项,均需说明理由。(二)省人防办处室核查。省人防办各处室根据职能分工, 对各市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情况送交考核组。(三)考核组实地抽查。省人防办组织考核组对各市工作目 标元成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四)办党组会确定考核结果。人宣处汇总各考核组建议, 提交办党组会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年终考评工作于每年12月初开始,12月15日前各市将自 查自评材料报送省人防办人宣处,12月下旬省人防办视情组织 实地抽查。整个考评工作于次年1月下旬结束。五、其他(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总分 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90 (含)一95分为良好,85 (含) 一90分为合格,85分下列的为不合格。(二)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单位所在政府与军事机 关反馈,同时向各考核单位通报。(三)各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资格:1. 市办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年度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受 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影响全省人防重点工作完成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查处结果负有严重责任的;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判的。第四篇: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目标及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深入进展,进一步规 范安全目标及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以便正确评价各部门与人员的 安全目标及责任的完成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考核各部门及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结果纳入 年终绩效考核。部门考核结果均分优、良、合格、差四个档次。第二章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第五条各部门及岗位人员。第六条考核内容:1、安全目标;2、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安全目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紧以年初各部 门上报汇总的年度目标计划、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一是 看目标完成情况与工作任务饱满程度;二是看各级岗位安全责任 制的落实发挥情况;三是工作中有无显著成绩或者较大失误;具体要求。一是逐项说明目标要求、采取措施与完成结果; 二是要说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原因。第八条考核等次划分标准优。圆满完成本年度考核目标与领导交办的其它重要任务。 工作饱满,受到上级部门领导的夸奖,年度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责 任事故。良。安全管理意识较好,基本能发挥各职能的作用,基本达 到了安全目标的要求,年度内未发生过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合格。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勉强完成安全管理任务,工作缺 乏主动性。差。安全管理意识较差,没有落实安全职责的作用,未达到 考核目标的要求或者标准,年度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了 不良的影响。第三章考核时间、考核程序第九条每个季度监测考核一次,年终汇总综合分数纳入年度 绩效评分。第十条考核程序1、各部门,每年底按照责任目标要求完成情况进行本部门 工作总结。2、听取汇报,由考核组主持召开被考核部门全员会。3、评议。汇报后,各部门及人员对汇报内容进行评议,出 具意见。由考核组负责统计,作为考核根据。4、分析总结。考核组根据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结合各部门 工作总结,核实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核实的重点是年度内所取 得的重大成绩、要紧数据、受夸奖及奖励情况与未完成任务的要 紧原因及存在的要紧问题。5、考核评价。根据评价与汇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并写出初步考核报告,向处领导班子汇报,在听取主管领导意见 基础上,确定被考核部门的考核结果。第四章考核结果奖惩第十一条1、考核与评优相结合,当年考核为优秀的部门可优先参加 “先进集体”评选。2、部门考核为优秀的按当年年底在职在岗人数颁发奖金, 其部门正职一次性奖励500元。第十二条当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部门,通报批判,责令该部 门提出改进措施,扣发该部门职工年终奖金,同时部门正职个人 考核等次应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第五章考核组织第十三条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考核小组,具体 领导考核工作。第十四条考核组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各要紧部门负责人代 表构成。第十五条安全办为考核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考核的日常工 作。第十六条考核组的职责1、根据国家及上级要求制定年度考核工作计划;2、负责主持、召开被考核部门的全员会,听取部门的工作 报告;3、负责对部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数据进行调查核实;4、在考核中,对员工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向领导班子 汇报;5、完成部门考核后,及时写出考核报告与考核等次的建议。第十七条考核构成员须坚持客观、公平、保密的原则,严格 执行考核规定与纪律,实事求是地评价被考核对象,涉及考核组 本人的测评可交叉或者回避,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与违反考核 规定、考核纪律的行为,务必严肃处理。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5日第五篇: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节能目标管理的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2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与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规定XX省节约能源条例XX省节能监察办法gb/tl55871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l5316-9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l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3定义能源,为公司所消耗的煤炭等一次能源与电力、成品油等二 次能源及蒸汽、热水、自来水、空调送风、压缩空气等各类耗能 工质。4职责4. 1节能部门的职责4. 1. 1节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节能工作,行使公司节能管理 职能。组织贯彻国家及省市节能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落实省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有关节能节水管理工作的安排要求。4. 1. 3编制与修订公司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建立与调整公司 节能管理保证体系,完善节能管理网络。负责企业节能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核立项、监督执行、 检查考核工作。4. 1.5对公司各类能源购入、能源利用与节能管理进行指导 服务与督察考评;经常性的对用能现场与节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与考核评价,操纵与消除各类不合理用能及“跑、冒、滴、漏" 等浪费现象。4. 1.6负责公司能耗定额与限额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节能、 提水指标计划与能源消耗定额,编制、修订公司的节能措施与节 能指标计划、用水计划与能耗定额限额指标,定期检查、分析、 考核用能部门节能绩效与指标完成情况。负责企业各类能源消耗数据的统计或者审核工作;建第三条为加强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局局长,副组长为市局副局长、纪 检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要紧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 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根据各县(区)地税局及直属单位的职能与职责,结 合日常动态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分为税收任务及计会统管理、征 收管理、发票管理、税政业务政策、政策法规管理、稽查管理、 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及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 建设、行政管理及信息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共十二个 项目,具体考评内容及细则见附表。第五条考核办法使用千分值计分办法,其中,税收任务及计 会管理280分,征收管理150分,发票管理20分,税政业务管 理140分,政策法规管理100分、稽查管理100分、领导班子建 设40分、干部管理及教育培训20分、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 建设60分、公文管理及信息工作40分、党建工作10分、党风 廉政建设40分。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六条考核工作采取直观量化,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汇总评 分,即季度终了 20日内考核部门对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进 立与完善企业各类能源消耗台帐;定期对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 统计分析;按要求编制各项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各级能 源主管部门。4. 1.8负责企业水、电与热力系统的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对 各重点耗能设备与站房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运行监督。4. 1.9配合宣传教育部门进行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各类节能活动。4.2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4.2. 1在编制企业进展规划与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把节能 规划与计划列为重要内容、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节能规划 与计划的编制工作。编制、检查、总结生产经营计划时,会同节能主管部 门同时编制、检查、总结节能计划(包含产品单耗与综合能耗的 定额与考核指标)并跟踪与督促落实。结合企业技术改造与设备检修等工作的展开,制造好 节能四新利用或者节能技术改造条件,有效结合或者实施节能与 合理用能篇章。在生产调度过程中,及时调整能源动力系统运行供应, 提高生产用能均衡性,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总结各部门节能计划与能耗指标 的执行情况,对浪费能源的现象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总结企业生产与辅助生产系统的合理用能经验, 并向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改进用能管理与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建 议安排。4. 3动力部门的职责4. 3.1负责公司水、电、蒸汽的运行管理与维修工作。对厂区要紧动能管线进行检修与保护,消除能耗缺陷, 操纵“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4. 3. 3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完善各类能源计量仪表配备 率与计量检测率,保证各类动能计量的准确性、可靠性。4. 3. 4按时对生产区与宿舍区总进户计量点进行抄表、统计、 核算与转账结算,按时报送各类动能原始记录与统计报表。4. 3. 5负责对动能外转供户进行用能计量监督管理或者抄表 收费。4. 3. 6未经动力部门同意,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在公司动力管 线上接线、接管等无计量用能现象,不经审批不得私自向外单位 与个人转供各类动能。4. 4物资供应部门的职责1负责煤炭、成品油等的采购供应工作。4. 4.2加强对煤炭或者油品的能源源头质量操纵,保证所采购能源的数量与质量要求。4. 4.3及时向节能管理部门报送各类能源采购原始凭证与文 件资料。4. 5计量部门职责4.5. 1根据企业能源进出、分配与消耗等的实际需要,按照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导则"的要求,编制并实施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4. 5. 2组织制订能源计量的各类技术标准与管理制度并贯彻 实施。4. 5. 3负责能源计量情况与数据的监督检查,会同企业节能 主管部门规定能源计量的重点管理项目,建立重点监测网点与信 息传递、反馈流程、管理办法。4. 5.4积极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新器具,努力提高企业能 源计量的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4. 5. 5参加企业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负责解决测试中的计 量问题。4.6宣传教育部门的职责1负责组织企业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4. 6.2组织节能专业技术培训,能源管理短期培训、结合企 业能源利用的节能技术报告会与交流研讨会。会同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公司好各类节能活动,不 断提高全员节能意识与节能技能。4. 6.4会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进行重点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专 业培训,并实施上岗操作的考核、发证工作。4. 7物业管理部门的职责4. 7. 1负责建筑节能与公司生活区用能现场的节能管理工作。4. 7.2按时对宿舍区居民或者外转供户水、电、汽耗用进行 抄表、统计、核算、转账结算与管理操纵,按时向节能管理部门 报送各类动能原始记录与统计报表。4. 8各用能部门职责4. 8.1各用能部门负责各类能源使用的属地管理与自主管理 工作。4. 8.2建立完善本部门能源管理制度与能源管理保证体系。4. 8.3按时向节能部门提报并实施各项节能技术措施、管理 措施项目。4. 8.4对所属区域内的用电、用水、用汽及压缩空气、空调 送风、暖气等各类用能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对能效低下等不合理 用能现状与跑冒滴漏等不正常现象要及时维修整改,杜绝各类违 章、浪费用能现象。4. 8.5严格执行各类能耗定额限额。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节 能指标与节能计划。4. 8. 6按时报送有关能源原始统计报表。4. 8. 7不断进行节能宣传教育与节能技能培训工作。5考核节能管理部门根据企业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 经常性的对用能部门特别是重点用能部门进行节能管理状态与 工作状态的督查考核,对不尽责尽职或者各类浪费、违章情况进 行曝光通报,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因违章用能,受到罚款处理的部门、 人员明细表报考核主管部门,并督促实施。行考核,并进行通报。第七条考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采取听汇报、 查资料、看记录、问情况等方法进行。第八条在具体考核方法上实行“三个结合",即人工检查与 微机检查相结合,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在检 查考核指标上,使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有些指标可剖析检查。第四章突出性工作加分及减分第九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市局对各县(区)局及直属单 位年度内各方面工作所进行的量化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 干部工作实绩与各单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按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第十条凡有下列因素在考核时予以加分:1、县(区)局及直属单位本年度被评定为(复核)省部级文 明(先进)单位的加计10分;被评定(或者复核)为地级市(厅) 级文明(先进)单位的加计5分;2、本级领导班子或者党组织本年度被上一级党委评为先进 的加计3分。3、各局所辖所、科、室,有70%以上部门本年度被评定(或 者复核)为地(厅)级文明(先进)单位加计5分;被评定(或 者复核)为省(部)级文明(先进)单位加计10分;被评定(或 者复核)为全国文明(先进)单位加计20分。4、县(区)局及直属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单项业务 评比中荣获前三名分别加计15、10、5 分。5、县(区)局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本年度被地(厅)级领导 机关表彰的加计每人次加计5分;被省(部)以上表彰的每人次 加10分。6、县(区)直属局所属干部职工本年度被省(部)级领导机 关表彰的每人次计5分;被省(部)以上领导机关授予荣誉称号 的每人次加10分。第十一条凡有下列因素之一的在考核时予以减分:1、县(区)局及直属单位在本年度受到地(厅)级以上机关 的通报批判每次扣15分。2、县(区)局及直属单位所属机构在本年度受到地(厅)级 以上机关的通报批判每次扣10分。3、县(区)局及直属单位受到市局通报批判的每次扣5分,所属机关受到市局本年度批判通报的每次扣3分。4、县(区)直属局领导班子成员本年度受到地(厅)级以上 机关通报批判或者受到党内、行政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第五章考核要求第十二条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 学习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增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观念,增强工 作的规范性与实效性。第十三条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对 下一级机构年度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的办法。加强对所属机构 的日常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实现税收工 作规范化,促进我市地税各项事业的全面进展。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考核根据统计的起止日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 月31日。第十五条对加分或者减分,均以发文机关的文件或者奖牌、 证书为根据。第十六条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凡当年未做结论的,由市局 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第十七条本考核办法自二00三年六月一日起实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二00三年六月"一日第二篇:XX市地税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XX市地税 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石地税发20031193号颁布时间:2003-6-11发文单位:XX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四章突出性工作加分及减分第五章考核要求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地税系统的税收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地 考核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含稽查局)的工作效率与质量, 全面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各项工作任 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区局XX市、XX市、XX市地税局及区局直 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XX市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 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紧紧 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遵守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统盘考虑, 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第三条为加强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局局长,副组长为市局副局长、纪 检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要紧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根据各县(区)地税局及直属单位的职能与职责,结 合日常动态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分为税收任务及计会统管理、征 收管理、发票管理、税政业务政策、政策法规管理、稽查管理、 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及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 建设、行政管理及信息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共十二个 项目,具体考评内容及细则见附表。第五条考核办法使用千分值计分办法,其中,税收任务及计 会管理280分,征收管理150分,发票管理20分,税政业务管 理140分,政策法规管理100分、稽查管理100分、领导班子建设40分、干部管理及教育培训20 分、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60分、公文管理及信息工作40分、党建工作10分、党风廉政建设40分。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六条考核工作采取直观量化,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汇总评 分,即季度终了 20日内考核部门对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进行考核,并进行 通报。第七条考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采取听汇报、 查资料、看记录、问情况等方法进行。第八条在具体考核方法上实行“三个结合",即人工检查与 微机检查相结合,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在检 查考核指标上,使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有些指标可剖析检查。第四章突出性工作加分及减分第九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市局对各县(区)局及直属单 位年度内各方面工作所进行的量化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 干部工作实绩与各单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按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第十条凡有下列因素在考核时予以加分:1、县(区)局及直属单位本年度被评定为(复核)省部级文 明(先进)单位的加计10分;被评定(或者复核)为地级市(厅)级文明(先进)单位的加计5分;2、本级领导班子或者党组织本年度被上一级党委评为先进 的加计3分。3、各局所辖所、科、室,有70%以上部门本年度被评定(或 者复核)为地(厅)级文明(先进)单位加计5分;被评定(或 者复核)为省(部)级文明(先进)单位加计10分;被评定(或者复核)为全国文明(先进)单位加计20 分。4、县(区)局及直属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单项业务 评比中荣获前三名分别加计15、10、5 分。5、县(区)局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本年度被地(厅)级领导 机关表彰的加计每人次加计5分;被省(部)以上表彰的每人次加10分。6、县(区)直属局所属干部职工本年度被省(部)级领导机 关表彰的每人次计5分;被省(部)以上领导机关授予荣誉称号的每人次加10 分。第十一条凡有下列因素之一的在考核时予以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