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参加继续教育程序.docx
附件1个人参与继续教育程序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使用新的继续教育系统平台实行。操作程序如下:一、查询和打印个人完毕继续教育情况持证人员登录“广州财政网0一办事大厅一会计服务一继续教育”,在广东省财政 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从业继续教育办理一从业人员”栏目输入姓 名、从业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和验证码(以上操作下称登录服务平台),点击“继续教 育情况查询”,可查询及打印各年度继续教育完毕情况。二、选择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方式(-)面授培训1 .报名。登录服务平台,点击“面授培训教育、远程教育入口一进入面授教育一我 要报名”,选择“报名年度”,点击“查询”,可查看培训机构开班情况。选择要参与 的培训班,点击“我要报名一拟定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到所选的培训机构现场缴费,按开班时间参与培训和考试。2 .考试。登录服务平台,点击“面授培训教育、远程教育入口一进入面授教育一 我的面授考试”,在允许考试的状态下,点击“考试”即可进入考试界面。考试成绩不 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安排补考。个人参与培训班的缴费状态、考试成绩等情况也可通过 上述操作进行查询。(二)远程教育登录服务平台,点击“面授培训教育、远程教育入口一进入远程教育”,选择学 习年度、远程教育机构,根据远程教育平台网站规定完毕学习、参与考试。附件2继续教育登记操作指南一、学分申请持证人员登录“广州财政网()一办事大厅一会计服务一继续教育”,在广东省财 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从业继续教育办理一从业人员”栏目输入姓 名、从业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学分确认申请视同继续教育入口一我 要申请”,选择年度、受理日期、学分事项,填写申请理由。若有多个事项申请,可点 击“增长事项”。完毕后点击“保存一提交”。二、打印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有两种方式打印。一是在完毕上述“提交”环节后,点击“打印预览一打印”;二 是通过“学分确认申请视同继续教育入口一我的申请历史”栏目,点击“打印受理表 一打印”。三、现场登记持证人员按照受理日期携带以下资料至己预约的区、县级市财政局办理现场登记:(一)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三)不同继续教育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事项登记材料表(附表)。附表: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材料表序号事项及计算标准提交材料1参与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 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 4学分。录取书原件。2参与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 学分。培训证书/结业证书原件。3参与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I,考试或考核合 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培训证书/结业证书原件。4参与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 分。培训证书/结业证书原件。5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 为1学分。已完毕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证。6参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资格证/合 格证原件或单科成绩合格材料。若只提交资格证/合格证为证明材料的,只可认定资格证/合格证所列考试年度的 继续教育学分;若提交单科合格成绩为证明材料的,可认定单科合格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7参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 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 4学分。资格证/合格证/加盖公章的有效合格成绩 单原件。若只提交资格证/合格证为证明材料的,只可认定资格证/合格证所列考试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若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单科合格成绩证明为证明材料的,可认定单科合格年度的 继续教育学分。8参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 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毕业证书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合格成绩 证明原件。凭毕业证可确认取得从业资格证竹次年以来在校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如急需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可持加盖公章的有效学习科目考试合格成绩 证明提前办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9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队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 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 4学分;与别人合作完毕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 算为2 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结题书等有效证明原件。10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 文折算为24学分;与别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 每人折算为12学分。报刊原件。11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别人合作出版 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书 籍原件。12参与广东省财政厅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 折算为24学分。 成绩合格证明材料。附件32 02 3年度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一览表(面授)序号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中华会计学校越秀分校惠福西路276号三楼8186458 52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同福中路399号一楼培训部34381 5 5 2 34 3736773中华会计学校荔湾分校逢源路127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芳村大道东信义路19 8 号 8137 5 4 04 818 9 401 44中华会计学校天河分校中山大道西4345号兴华楼一楼(华师正门西侧) 875349165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天河区天平架兴华直街3 16号8 76385116中华会计学校黄埔分校大沙东318号党校2号楼十一楼823977 9 08 238 751 97中华会计学校开发区分校 开发大道3 5 0号8 2112 6 098中华会计学校萝岗区分教点孟田东路131号(原孟田小学)3228 4 3189南沙区万顷沙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万顷沙镇向东3街 8 4 9 48 1 2010广州市花都区会计服务中心 新华街花城路51号86834 1 2711中华会计学校番禺分校市桥街海傍路后街88号8 48 2 804584887 5 7612从化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街口街蓝田东路1 5 5号2号楼87 9 22 1 0 013增城市财政局会计办证培训中心荔城街园圃路西五巷1号8 2 623 8 8414增城市新塘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新塘镇新塘大道中40号8 2 7 0 400115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83 5 94 3 872 0 2 3年度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一览表(远程)序号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广州市正方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琶洲大道1号保利国际中心南塔21 0 3室 8 3 2 9 3 0 662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广州市普金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道西163号广电平云广场A塔5楼3中华会计网校 天河路1 04号华普大厦(南方人才市场)西座7 001室。总部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85 5 9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