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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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2023年关于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是指某一组织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协调他人的活动,使他人能够自行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它是人类组织最常见和最重要的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第一篇: 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某某区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业务整体能力,促进医疗同质化管理,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某某区进一步加强区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长政发20231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某某区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医共体),包括某某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某某区中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某某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专科联盟参照执行。第三条依托医共体牵头医院成立医疗业务管理中心,承担日常医疗服务督导考核、质量控制、安全防范、学科建设、分级诊疗、科研教学等医疗业务管理职责。管理各成员单位医疗业务的正常运行,指导支持督促各成员单位根据辖区人口和病种特点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辖区内居民能享受到规范及时的基本医疗保障。第二章医疗质量控制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医共体全面负责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依法执业,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共体法人代表是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共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成员单位医疗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医共体对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考核是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五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质量管理制度;成立院感、急诊等相应质控组织,负责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及反馈工作;每季度发布牵头医院业务科室及成员单位质控报告并提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意见。第六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和自我评估准入制度,明确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和新技术、新项目目录,加强手术分级管理,明确手术医师权限。制订成员单位医疗业务运行实施方案,成员单位借助医共体牵头医院优质资源下沉帮扶,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进一院一品差异化发展。第七条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根据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要求制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针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组织实施整改。第八条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的作用,各专业质控中心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更新区质控标准并监督医共体执行。第三章医疗安全防范第九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十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由牵头医院制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不良事件的无责呈报体系和不良事件快捷处置流程,建立定期的不良事件分析改进机制,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共享不良事件案例,牵头医院参与指导成员单位医疗纠纷处置化解。第十一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全体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每年开展全体员工医疗安全教育或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两次,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会议,确保不发生责任性医疗事故(医疗损害)。第四章学科建设第十二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医学重点学科(基层特色专科)建设的组织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统一要求、分步实施、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创建,并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第十三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应加强区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在区重点学科(基层特色专科)建设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区级龙头学科、市级重点(扶持)学科,逐渐在区域内形成以区专病中心、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为基本架构的学科布局和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发展的良好梯队。第十四条学科建设经费由医共体(含各级财政补助)投入,经费使用遵循突出重点、保证必需、合理有效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区卫健局负责学科建设年度执行情况评比,对每年评比位于前列的区域专病中心、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除资金补助外,并在医共体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评比排名落后的学科,将视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或撤销建设等措施。第五章科研教学第十六条医共体应深化医、教、研协同发展,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在能力提升、知识更新方面重要作用的宣传,构建新型的医共体卫生健康科技教育体系,主动适应体制改革转型新常态。第十七条医共体应加强全体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同质化提升,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制定各类别各层级卫技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特别加强各层级卫技人员三基训练与考核,确保人员技能与岗位职责相匹配。重点培养住得下、留得住的基层卫技人才,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第十八条医共体应加强科技创新共享平台建设,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显著进展,引导并支持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间多单位、多学科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转化和应用,推动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之间的有效衔接。第十九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医务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合理安排课时和授课师资,保障教学质量。第二十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联合体建设为重点,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重点抓好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提升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教学培训环节,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强化工作合力,完善统一考核、定期交流等工作机制;加强规培经费使用管理,优先保障学员生活补助、带教老师补贴,确保专款专用。第五章分级诊疗第二十一条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为患者提供便捷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医共体应建立起有效、实用、便捷的转诊渠道,共享区域双向转诊平台,方便患者在医共体之间、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间转诊,避免不必要的区域外转诊。完善各成员单位医疗应急体系,制定危急重症初步急救和及时规范转运的制度和流程,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安全。第二十二条医共体根据某某区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疾病种类目录(试行)、某某区区级医院下转疾病种类目录(试行)、某某区区级医院不轻易外转疾病种类目录(试行)和某某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的文件精神,制订细化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疾病目录、出入院标准、转诊规范及流程,根据服务能力动态调整。鼓励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业务的差异化发展,对于医疗能力基本达到区级医院水平的专科,可以突破某某区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疾病种类、区级医院下转疾病种类、区级医院不轻易外转疾病种类目录范围。第二十三条医共体牵头医院承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标准把握,协助处理疑难病症,区域内实行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对上转病人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检查,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各成员单位根据胸痛、卒中等十大专病中心建设及专科资源分布,原则上将病人转诊至区域专病中心或医共体牵头医院,严格控制区域外转诊率。经医共体牵头医院诊治后恢复期病人病情稳定,可以在基层进行后续康复治疗的,原则上将病人下转至其所在辖区基层单位。第二十四条区卫健局不断完善转诊平台建设,加强医共体分级诊疗执行过程监管和督查考核。第六章医疗资源共享第二十五条依托区域临床检验、病理诊断、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等医疗共享平台,全面落实医疗资源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第二十六条医疗共享平台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协调和实施远程诊断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诊断医生的排班、人员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维护以及其他日常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接受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诊断服务申请,完成诊断、审核及出具报告书;负责收集和保存远程诊断服务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资料,防范相关信息泄漏;定期整理、分析远程诊断服务相关信息,向医疗机构和区卫健局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七条医共体成员单位与医疗共享平台签订协议,原则上首选区域(检验、病理等)或医共体牵头医院(影像、心电等)已建设的共享平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操作,并将检查检验数据通过网络实时传送到共享平台。第七章中医药服务第二十八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中医药工作,积极推进成员单位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合理使用中草药(包括颗粒剂),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第二十九条依托区中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医院建设好全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在全区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带教等推广工作。第三十条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规范开展十类四十五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各成员单位推广十类三十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第三十一条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至少培养一名适宜技术应用推广骨干,掌握六类十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并负责向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广,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培养一名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骨干人员,掌握四类六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区卫健局应加强对医共体医疗业务管理中心的督导,跟进医疗业务管理中心相关制度的出台和完善。第三十三条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要根据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具体要求,认真履职,确保医疗业务管理中心有序运行。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第二篇: 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规范中医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临床疗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二、目标任务通过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医疗服务诊疗护理常规的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内涵质量。明确诊疗护理操作规程,使医护人员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有效避免乱开药、滥检查等过度治疗现象,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控制非必要医疗支出。三、组织保障1、医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本院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本院相关病种临床路径,指导并监督各实施小组开展工作,定期向市卫生局临床路径管理小组办公室报告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2、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组长:副组长:成员: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开展、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4、各科成立临床实施小组:内科:组长副组长外科:组长副组长骨科:组长副组长外科:组长副组长由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实施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本科相关试点病种的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定期向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5、医务科负责组织临床科室科主任修订临床医师路径;护理部负责组织护士长修订护理路径;病案室和信息科负责相关病案信息收集、统计工作;财务科和医保科负责收费的实时监控;药剂科负责监测合理用药,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降低用药成本,协助处理与药物有关的变异;医技科室负责执行临床路径表上本科室执行的项目,协助处理与本科室有关的变异。6、临床医生负责参与修订临床路径中与医疗相关的措施;决定病人是否进入或退出临床路径,并在医嘱中注明;确定治疗项目、计划并执行;对病人的康复进度进行评估,是否合乎临床路径的预期进度;定期阅读变异分析报告,提议讨论需要改良的服务项目。7、护士负责护理服务相关的部分。监测临床路径表上应执行的项目;负责病人的活动、饮食和相关的护理措施;协助和协调病人按时完成项目;记录和评价是否达到预期结果;负责提供病人与家属的健康教育;制定和执行出院计划;有变异时,仔细记录变异,与护士长和医生讨论并加以处埋;定期阅读变异分析报告,提议需要改良的服务项目。四、实施步骤(一)试点启动阶段(2023年7月)。1、各临床实施小组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结合临床工作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病种,编制本院临床路径标准及临床路径表并上报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审核。2、组织召开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会议,印发工作方案。3各科室组织学习临床路径管理方法,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动员、教育和培训。(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1月)。1全面启动临床路径工作,通过临床试行对临床路径进行检测,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逐步完善成一套合理、切实可行的临床路径。2各科室每月对本科临床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定期召开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会议,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讨,交流经验。(三)实施工作评估总结(2023年12月)。1.各科室对本科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3年12月上旬前将总结材料报医务科。2.组织召开我院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相关工作,逐步增加我院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五、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一)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1.效率指标。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平均住院日较前缩短或持平,如有延长需分析说明原因。2.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1)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死亡率、医院感染发生率、手术部位感染率、再住院率、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发生率、常见并发症发生率较前下降或持平,如有升高需分析说明原因。(2)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治愈及好转率较前升高或持平,如有下降需分析说明原因。3.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较前下降或持平,如有升高需分析说明原因。(二)卫生经济学指标。1.加强对单病种总费用的监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单病种总费用较前下降或持平,如有升高需分析说明原因。2.加强对重点科室医疗费用的监控。对重点科室医疗费用加强监控,尤其是对高值耗材的使用进行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单病种总费用较前下降或持平,费用增长率较前下降,如有升高需分析说明原因。六、工作要求(一)相关科室务必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按照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标准和方法实施确定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由指导评价小组负责日常督查,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稳步提高。(二)强化监管、务求实效。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检查、备案和督查制度。指导评价小组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点病种进行有计划的综合质量检查,定期考核入院人数、平均住院天数、平均药品费用、检查项目所占比例、治疗有效率、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病人满意度、临床工作人员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路径管理效果评价;定期对药品进行重新筛选,降低药品费用;定期对临床路径管理效果进行通报。(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临床路径考评结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四)积极探索、总结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管理模式,我们一定要在工作中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加强交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我院临床路径管理的制度和工作长效机制积累宝贵经验。第三篇: 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232023年)有关要求,我局将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现将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是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统筹兼顾医疗质量管理和效率管理、促进医院改革的具体探索。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和试点医院、试点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试点医院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专业和病种,按照我局下发的各病种中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方案,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指标到人。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相关临床科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要积极指导、帮助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定期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分析,我局医政司将适时组织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积极探索,总结提高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各试点医院要在试点工作中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研究建立我国中医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的制度和工作长效机制积累宝贵经验。第四篇: 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公司宣传报道工作,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激发公司员工参与宣传报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宣传报道水平,凝结正能量,提高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塑造公司良好社会形象,结合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职责和任务第一条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公司全年工作目标,抓住促进公司和谐发展主题,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对外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第二条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工作部归口管理。(一)党委书记是宣传报道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工作部按照党委宣传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对宣传报道工作进行实施、协调、采访、审核、上报、统计等过程管理。(二)公司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有关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三)公司各单位是宣传报道任务的承担部门,要按照党委目标分解指标和要求,承担完成宣传报道任务。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人,负责提出宣传报道工作思路和办法,策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单位稿件信息内容把关。(四)各单位要设立兼职宣传员,负责收集、整理新闻宣传素材线索,及时撰写稿件,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写作的宣传稿件经负责人把关后发送至党委工作部,由党委工作部做好记录、审核、投稿。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发布信息,对于发布虚假信息对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公司对本人做出严肃处理。(五)新闻宣传稿件要及时报送。消息类稿件从事件发生到报送不得超过72小时,其它类稿件根据情况及时收集和上报,避免因时效性滞后而失去新闻报道的意义。第二章宣传报道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第三条宣传报道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集团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下发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布置、学习落实等情况,以及领导调研、指导工作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2、公司、项目形象展示以及各项业务完成的阶段性工作、工作重大进展、重大突破,组织的活动,取得的成效、获得荣誉的宣传报道。3、公司制定的新政策、新措施、新要求,或者国资委、集团要求贯彻实施的新政策、新措施的宣传报道。4、公司主管业务的通报信息、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工作的宣传报道。5、集团主管部门、集团公司领导参加公司业务活动,视察、检查公司相关业务,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6、在经营管理、安全质量、党工团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及取得的荣誉。7、重要(大)工程的中标、开工、竣工验收等重要节点进展情况。工程的造价、规模、工期、功能效果文字信息,工程的效果图、特色亮点照片和竣工全景及局部照片。8、项目接受所在地有关领导参观、视察以及项目参加所在地的公益性活动等的宣传报道。第四条宣传报道格式1、消息、通讯、简报等均可,重要活动原则上要求配发照片,图片像素不小于1280*720。2、新闻稿件及工作信息要求严格遵守真实性、及时性、简明性原则,保证内容要素齐全完整、逻辑清晰、信息准确。3、动态性信息稿件原则不超过500字,通讯类稿件不超过2000字,所有稿件要求主题鲜明、语言简练生动,落款应为作者实名,若出现多人,原则上择选最大贡献人不超过3人。第三章宣传报道考评奖惩管理第五条党委工作部每月对各部室、项目部、分公司投稿及发稿情况进行统计并在生产会上通报。年底通报部室、项目部、分公司年度发稿情况。完成本部门(项目)指标的基础上,每多刊发稿件1篇增加1分,完不成指标的,每少完成1篇减少1分。第六条对未完成年度宣传指标的部室、项目部、分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公司党委不予推荐参评集团党委组织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评选,部室、项目部、分公司宣传报道负责人不予推荐参评集团党委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部室、项目部、分公司不得评为公司先进单位。第七条公司对宣传报道进行稿费奖励1.职工在媒体发表的新闻作品奖励标准为:国家级,XX元/篇;省级XX元/篇;市级XX元/篇;在搜狐、腾讯、凤凰、网易、长城等门户网站发表的作品XX元/篇;在县级媒体及业主单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上发表的新闻作品XX元/篇;在集团河北建工报、河北建工集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风尚杂志上发表的作品XX元/篇。2、职工的同一作品刊登在多个媒体平台上,只取1个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但刊登数量列入稿件统计。3、不列为稿费奖励对象的几种情形:(1)刊登在公司网站、公司综合信息平台等或拥有自有账号媒体上的新闻作品;(2)没有冠名XX集团、既不奖励也不计入外发稿数量。5、稿费发放方式:(1)公司职工稿费奖励,由党委工作部每半年统计稿件明细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经财务部批准列支后进行支付;(2)稿费奖励涉及个人所得税扣减的,按税法相关要求进行扣减。(3)报道作品统计过程中如出现遗漏,党委工作部核验无误后,纳入下半年稿件奖励。第八条附则1、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2、本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