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方案3篇.docx
2023年某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方案3篇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某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某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方案1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有关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我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xx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由黄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二、工作内容和措施开展集中清理。由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人口计生、民政、房管、工商、地税、乐里镇派出所等单位,以乐里镇社区为重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活动(本年度结合户口整顿工作同步进行)。在集中清理期内,县直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其他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由流动人口服务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开展登记管理。集中清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依托各级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按照谁用人、谁采集、谁输入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输入工作分解到用人单位及社区、学校、房屋出租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由其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案(事)件,加大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侵害流动人口利益的问题,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将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的人员纳入视线,实施重点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犯罪。建立推广警备协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协查通报制度。结合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犯罪、带有明显地域特点和职业特点团伙犯罪、流窜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此类犯罪上升势头。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以房管人。依法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着力完善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以日常管理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摸清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网吧等区域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用工单位法人、出租户主的管理责任。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要及时登记流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配合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制度,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登记、证件发放、信息采集传输和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对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严格居住证查验制度。公安、工商、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业务时,应查验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要以加强居住证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用工管理为手段,明确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用人、用工者(单位)的责任,实行合同化管理。要积极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街道监督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三、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及各乡镇(流动人口服务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研究,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密切协作,提高工作效能。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统一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责任制,调动工作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开展试点,稳步推进居住证发放。在乐里街道选择试点,对年满16周岁、居住30日以上、有固定住所、正当职业、合法收入来源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本人有意愿的,由公安机关或由公安机关通过社区办事处发给居住证。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援助等方面逐步与流入地居民享受平等待遇。加强宣传,推动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根据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实施提供保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某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方案3为加强我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工作目标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通过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及时准确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切实解决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地区的治安难点、乱点问题,为流动人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进一步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和突出的治安问题,有效扭转治安混乱局面,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民政部门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向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进一步强化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指导社区组织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管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等工作,使所有的单位,居民,个体商户和外来流动人员都置于社区的有效管理之下,不能出现游离于管理之外的自由人和组织,不能出现死角和空白点。(一)县民政局要负责督促辖区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并严格按分类建立流动人口台帐,并做到备案可查。(二)在登记备案流动人口时,同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要及时通知县计生部门。(三)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四)加强社会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大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切实做好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四、具体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在服务和管理工作中,民政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民政办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媒介手段,广泛宣传,充分激发群众支持参与排查整治的主动性。某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方案3近期随着我县复工企业的增加,企业职工和务工经商人员的逐步增多,流动人口流动性增大,在流动人口为我县经济建设注入活力的同时,也给我县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根据当前形势,今年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在疫情防控和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打造平安清水河的基础上,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水平。一、指导思想结合我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抓住流动人口登记、就业、居住等关键环节,以第七次人口普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的管理服务体系,对流动人口认真摸底排查、登记、录入、比对,对重点流动人口聚集地和辖区内流动人口情况做到底数清、信息准、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有效遏制并有力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努力提升我县治安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让百姓安心。二、组织领导在县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县局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基础大队,工作人员为基层基础管理大队全体人员。联系电话:三、工作目标及要求(一)加大基础信息摸排,夯实服务管理基础。各派出所要以第七次人口普查为契机,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派出所为主体,组织民警,充分组织利用各种辅助力量,从即日起,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的入户调查工作,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特别是针对社会治安乱点人员流动性大、出租房屋基础信息不准、安全隐患多发、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比较集中区域进行认真梳理,广泛深入开展信息采集、排查工作,严格按照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要求和街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进一步延伸采集触角,拓宽采集渠道,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核查登记工作,消除采集盲点和死角,全面掌握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并将信息及时录入、核签、比对。特别是在出租房屋排查摸底中,各派出所要认真组织社区民警、协警及社区治安辅助力量,深入辖区,扎实入户,以入户走访为基本手段,力争做到三见面,即与出租人见面、与承租人见面、与房屋中介服务机构业主见面,告知法律法规,明确治安责任,查找管理漏洞,发现疑人疑物。要始终坚持以房管人,对出租人和房屋中介服务机构业主要逐人签订治安责任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治安责任。对于房屋中介机构,社区民警要督促租赁房屋的中介机构建立租赁房屋登记台账制度。针对网上租房这一租房形式,各派出所要积极开拓工作思路,社区民警要及时掌握辖区出租房屋情况和承租人信息,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常态管理。(二)全面核实已录入信息情况,为打击流动人口犯罪提供有力信息保障。各派出所要在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摸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平台、派出所基础工作平台上的流动人口信息和出租房屋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保证录入信息的完整、准确、鲜活,加强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规律的研究,进一步提高治安防控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及时发现、列管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并落实管控措施,进行分类管理,对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严格审查,及时采取网上比对、发函调查、网上通报协查函调、电话调查等方法,从中发现线索和犯罪嫌疑人,对重点流动人口聚集地和辖区内流动人口情况要做到底数清、信息准、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防止人口流动过程中出现管理盲点;要在摸底调查的出租房屋中及时发现出租房屋内私藏管制刀具、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利用出租房屋开展的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制假贩假、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三)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各派出所要紧紧围绕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勇于创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归纳总结出行之有效的日常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纳入服务管理视线,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创新租赁房屋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等力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全方位入户,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媒体、标语、海报、宣传单等,尤其是张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告知书,敦促出租房主主动到派出所登记备案,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基层基础管理大队要切实加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检查指导力度,加强网上巡查和实地核查。(四)进一步推进居住证放管服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按照市局放管服工作的要求,各派出所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要求,对流动人口手续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办理,实现群众当天申报、当天受理的工作目标。同时,基层基础管理大队、各派出所要进一步拓宽居住证受理登记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服务平台等,开展预约、咨询服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更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把好事办好。(五)加强对涉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案件的责任倒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案件责任追究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发生涉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等,必须进行案件管控工作情况倒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局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涉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案件责任倒查规定的通知(内公办202310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各派出所的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