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docx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教 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全面发展创新人 才的迫切需要。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促进当代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根据有关精神,坚 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 全方位育人”,结合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把心理健康 教育与德育工作紧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大学生 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 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基本原则(1)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 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 度。(2)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 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 导和咨询工作。(3)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 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 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4)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 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 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5)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 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三、主要任务(1)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 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 系。(2)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 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 自强的优良品格,有效开发大学生的心理潜能,培养大学生 的创新精神。(3)开展并强化心理现象解析,帮助大学生以科学的态 度对待心理问题。(4)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增 强承受挫折的能力,引导大学生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 自己,善待他人。四、体制机制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 成员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部)团委、总 务处、保卫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研室、研究生处、藏医 系、藏药系、继续教育部、附属医院负责人。(1)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统筹、 分级管理、专业引领、行政保证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体制。(2)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职能。每 年定期召开1-2次会议研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解决实际问 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文件,提供政策 保障;协调各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 工作;定期听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为心理健康教 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提供人员、物质、经费保障等。(3) “心理之家”四级构建模式。根据我校的学生管 理模式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现状,建设“大学生心理发展中 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指 导与咨询等事务)一一专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工作站:负责 组织和落实本系(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工作)一一 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委员工作站)一一宿舍心理信息员”,充 分发挥学生骨干、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等基层力量的 作用。构造四级(校级、系(部)、班级、宿舍)、两线(教师 线、学生线)组成的工作队伍,旨在通过心理之家的建设,促 进学生“自助助人、互助成长”,进一步做好心理危机干预 工作。一级建设:校级心理之家(心理教师和心理委员工作站)。 依托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建立专兼职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 和各系选派的心理委员工作队伍,开展大型心理健康活动。 全面规划和领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重大危机事件的 处理作出决策。二级建设:系(部)级心理之家(辅导员工作站)。在大 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的统一领导下,与各系(部)负责学生管理 工作的领导共建,将各系(部)专职辅导员纳入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队伍。通过辅导员工作站,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 预小组,实时对学生进行危机评估,协助制订危机事件处理 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专职辅导员在心理教师的指导下 开展工作。三级建设:班级心理之家。由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统一 领导,各班班长、心理委员具体负责。同时在大学生心理发展 中心下设心理委员工作站,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学生心 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四级建设:宿舍心理之家。以寝室为单位,设立寝室心理 信息员,在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的指导下,通过宿舍之家的 建设化解寝室矛盾,增加自我认识水平,促进寝室成员和谐 相处,减少危机发生概率,增强危机应对意识。五、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设立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下设心理学 教研室),形成一支以校内外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补 充,聘请社会力量为辅助,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 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教社政20052号)的要求,按照师生 比不低于1:4000配备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心理咨询教 师,结合我校实际,保证1名专职教师情况下,从辅导员中 培养2-3名兼职心理学教师。聘请校内外医学、心理学和德 育方面的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和咨询员。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教师的选拔、配备、 培养和管理。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特别是直接 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教师,应具有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专 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原则上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系 列并评聘相应的职称。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 应计算相应工作量。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教师的培训工作。保证 相关人员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学时或至少1次省级以上主 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结合 我校实际,委派我校心理教师到援藏学校接受心理学相关培 训。适时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 持相关教师结合实际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相关人员取得职业 资格证书。挖掘、总结我校藏医药经典著作中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 内容,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意识,加强专业教 师、管理干部、后勤服务人员对学生健康教育责任。学校要 把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对作 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重要力量的辅导员、班主任、研究 生导师和学生宿舍管理员等后勤服务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 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六、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体系建设(一)教学体系建设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 作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 思政厅(2011) 5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纲要(教党(2018) 41号)文件精神,将我校大学生心理健 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并作为公共必修课设 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规范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切实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制 定专门的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 动、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寓心理健康教 育于思想政治工作和“两课”教学过程中,积极引导广大同 学树立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服务体系建设1 .充分利用“5. 25心理健康”主题宣传月平台,不断创 新活动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贴近学生需求的心理健 康教育活动。2 .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开展符合学生特点 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心理情景剧、心理沙龙、知识竞 赛、心理美文美图征集等形式,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 氛围。3,认真做好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加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 预体系建设。普测追踪,摸底建档。新生(本科生、专科生) 入学后,由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统一规划、组织新生心理健 康普测。以心理普查为基础,建立筛查、干预、追踪、监控 一体化的防御体系;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筛查,建立 “心理危机干预学生信息库”,做好特殊个案研究。心理普 查及心理咨询结果及时统计、及时反馈,对可能形成严重心 理问题的学生主动约请,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四)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1 .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积极开展预防性 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原生家庭、学校和社会 等因素,从危机评估、危机即时干预、危机后干预的全程角 度,建构多层次、全方位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完善 宿舍、班级、系(部)、学校四级心理防护网络,形成早预防、 早发现、早评估、早干预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2 .健全并执行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各项机制。完善班 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制度、心理异常学生及时报告 制度、重点关注学生定期谈话制度等,完善从学生骨干、辅 导员、到系(部)、学校的快速危机反应机制,完善从心理发 展中心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快速危机干预通道,加强对精 神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关注跟踪。3 .建立宿舍、班级、系(部)、学校心理危机四级预警系 统。学生发生异常情况后,宿舍心理信息员、班级心理委员 等各级学生骨干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并寻求支持。出现危机 情况时要立即向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 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心理咨询人员要牢固树 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意识,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 预的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4 各系(部)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予以重点关 注,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 机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 好监控工作,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将学生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 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七、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1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学校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和高 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划拨专项工 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列入学校一级预算。主要用于购置设 备和心理测试软件、人员业务培训、外出学习交流、讲座咨 询活动、科学研究和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等工作。2 .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用房和场地,打造功能齐全、 服务规范、运作高效的咨询服务场所。3 .学校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 备、常用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 心理健康教育产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