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分配核算的若干理论问题.pdf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作者简介:杨缅昆,男,仰恩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国民核算理论和方法。GDP分配核算的若干理论问题杨缅昆(仰恩大学 福建 泉州362014)摘 要:GDP分配核算的研究,虽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却是一个研究相当薄弱的领域。国内已有的专著和教材,对这个问题的阐述缺乏一种整体上的理论视野,仅仅满足于对GDP分配核算指标的简单诠释,使研究停留在问题的表层。本文试图在探讨收入概念的基础上,就GDP分配核算的逻辑结构,收入核算的生产性原则,以及GDP分配核算与持有资产损益核算之间的关系进行整体上的理论研究,以弥补这一领域研究的不足之处。关键词:GDP分配核算;收入;生产性原则;持有资产损益中图分类号:F27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0000-0129/K(2009)01-0012-06倘若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文本进行认真研究,不难发现,SNA的国民分配核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虽然SNA文本从未对此明确指出过。广义国民分配核算是指全社会所有资金流量分配的核算,既包括产品价值分配的核算,也包括资本性的或金融性的资金分配的核算。而狭义的国民分配核算只是指产品价值分配的核算,更严格说,是指GDP价值分配的核算。本文的论述是在GDP分配核算框架下进行的。一、收入概念溯源及其演化在GDP分配核算框架中,收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然而,在国内理论界,几乎所有的文献对收入概念都没有进行认真的界定,似乎收入概念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不必讨论的范畴。其实,收入概念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从西方经济理论看,理论界普遍接受的收入概念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J1R1希克斯提出来的。希克斯认为,所谓收入是指“一个人在保持期末富裕状况像期初一样水平的前提下,一个时期内可以消费的最大数额”1。对于希克斯的定义,有必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它是在资产负债存量不变的前提下来定义收入概念的。基于这个原因,在GDP分配核算领域,货币所得和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指标范畴。前者可以看作个人或机构单位的名义收入,后者才是GDP核算意义上的收入;其二,希克斯在定义中强调的消费,是指经济学意义上的消费,而不是核算学意义上的消费。它是假定所有的收入都用于满足当前的货物和服务的需求,因而是一个潜在意义而不是一个实际意义上的消费概念,显然,其口径要大于国民核算体系中的消费概念。倘若我们将希克斯收入概念的理论定义用更21学 术 问 题 研 究(综 合 版)Academic Research(Integrated edition)2009年第1期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接近于现实经济生活的公式来表达,那么,收入等于实际消费支出加上期末期初实际资产净值变化。在这里,资产净值是指机构单位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的差额,表明机构单位所拥有的净资产。期末期初实际资产净值变化包括各机构单位的储蓄、资本转移净值、价格变化引起的持有资产损益,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资本存量变化等内容。在希克斯看来,在本期货币所得中,只有超过期初资产净值的部分才是真正的收入。20世纪50年代,联合国所颁布的SNA,其收入概念原则上采用了希克斯收入概念的定义,但彼此的外延有着较大区别。希克斯的收入概念,是经常性收入和非经常性资本收入的统一体;在SNA看来,经常性收入和非经常性资本收入对企业和个人经济行为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将两种收入混同起来,不利于开展经济分析和进行经济决策。正因如此,SNA将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分别在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中进行核算。换句话说,经常性收入属于GDP分配核算的对象,而非经常性资本性收入则属于资金流量的核算对象。因此,相对于希克斯的收入概念,在GDP分配核算框架下,SNA的收入概念是一个狭义的收入概念。它被定义为“住户或其他单位能够在不通过减少现金,处置其他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以及增加负债来弥补支出的情况下,在核算期内用于货物和服务消费的最大的量”2。将SNA的定义用公式表达,收入概念则等于消费支出与储蓄之和。显然,希克斯的广义收入概念和SNA的狭义收入概念之间的差异在于资本收入因素上,即如果相对于期初资产净值,在期末资产净值内没有发生资本转移、资产存量的其他变化及持有资产损益变化,则SNA的收入概念就会与希克斯的收入概念相吻合。根据以上阐述,不难看出,GDP分配核算框架下的收入概念,可以定义为:“在资产净值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个人、部门或全社会在一定时期创造的价值总和”。从这个定义可以推断,核算意义上的收入与现实经济中的货币所得是两个虽有联系但不相同的概念范畴。一种货币价值能否成为GDP分配核算的对象,必须表现为两种特征:生产性和财富的增长性。首先,收入表现为生产性,即它是本期生产的社会最终产品的货币价值表现。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有许多货币价值不具有生产性。一种是前期生产成果的货币价值在本期的使用,若将其作为收入加以核算,必然会造成重复计算,使本期生产成果人为“虚增”;另一种货币价值与社会产品没有直接的联系,例如金融机构在存贷款过程中所创造的派生存款。由于这部分货币价值的背后并没有实物产品支撑,仅仅是社会纯资金的运动,因而不具有生产性。其次,收入表现为财富的增长性。收入是连接期初和期末财富的中介变量。不论是个人或整个社会,确定核算意义上的收入,其前提是期末资产净值的数量必须大于期初资产净值的数量。如果期末资产净值数量小于期初资产净值数量,那么本期所获得一定数量的货币所得,就不能完全作为核算意义上的收入。需要扣除用于抵补期末资产净值数量小于期初资产净值数量的差额。例如,某人年初股票价值100万元,假定该股票年收益率为10%,投资者每年的收益为10万元。这部分货币所得无疑是投资者的本期收入。但是,如果投资者本年欲购买一套公寓,价格为25万元。投资者将手中25%的股票抛掉,得到25万元。根据希克斯的收入定义,投资者在股票交易中所获得的货币所得就不能看作是本期收入,它只不过是不同资产的一种转换,即投资者以自己的金融资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而资产总额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二、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核算的逻辑关系在GDP分配核算框架下,国民分配是由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组成的。初次分配是指生产过程内部对所生产的货物和服务产品价值的分配,更严格地说,是对社会最终产品价值的分配;而再分配则是指生产过程之外的价值分配。在SNA,相对于GDP的生产和使用核算,GDP的分配核算似乎更难把握。它不仅表现为总量指标多,而且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复杂多样。为使读者对复杂的GDP分配核算有一个总体把握,我们借助下面的GDP分配核算逻辑关系示意图(图1)加以说明。312009年第1期 杨缅昆:GDP分配核算的若干理论问题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图1GDP价值分配核算示意图 众所周知,增加值是GDP价值分配的最初来源。因此,GDP分配核算,首先要将生产核算中各活动部门或产业部门所创造的增加值进行重新组合,转换为各机构部门的增加值,从而形成初次分配核算的逻辑起点。逻辑终点则是各机构部门所获得的原始收入。从图1可知,在初次分配过程中,财产收入是连接机构部门增加值和原始收入的重要中介变量。所谓财产收入,是指拥有土地、资金及无形资产等非生产资产的机构单位或个人为其他生产者提供这些资产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报酬。根据该定义,因持有股票、债券而获得的红利、利息,因存款和贷款而获得的利息,因出租土地而获得的地租,以及因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性质上都属于财产收入。而对那些因使用他人土地、资金以及无形资产等而发生的各种货币支付则称为财产收入的支出。在这里,我们将其简称作财产支出。从历史上看,1968年的SNA曾将财产收入与支出定性为再分配收支。例如,金融部门的利息收入由于是再分配收入,就不能作为生产性收入而成为GDP的组成部分。1993年的SNA则改变了传统做法,将财产收入定性为生产性收入,不过,按照SNA的规定,财产收入不是增加值的独立构成要素,而是原始收入的组成部分。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财产收入是各经济主体所创造的营业盈余的转化形态。由于每一经济实体在计算增加值时,在营业盈余项目中已包括需要支付给其他经济实体的财产收入,如果将其他经济实体取得的财产收入计入增加值,从全社会看,必然导致GDP的重复计算。例如,甲企业购买乙企业债券,每年可得到利息100单位的财产收入;同时,又向丙企业租用土地,每年需支付60单位的财产收入,故其财产收入净额为40单位。将该企业的增加值与所计算的净财产收入相加,便得到该企业通过初次分配所获得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核算的完成,意味着再分配核算开始。尽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是同时进行的,并不存在严格的逻辑次序。但从核算角度看,将国民经济分配划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部分,是对现实经济生活中复杂的分配活动的一种抽象,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机构部门的原始收入便成为再分配核算的逻辑起点,而终点是机构部门最终获得的可支配收入。在各机构部门的原始收入过渡到可支配收入的过程中,转移收支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中介变量。转移收支又称为经常转移收支或现期转移收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其一,转移收支是单方面且无偿性收支的一种别称。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收入是以等价交换形式取得的,表现为生产要素与货币的交换,因此收入是双方交易的结果。而再分配过程中,转移收支则表现为单方面,即接受者并不需要为对方提供任何生产要素;同时,收入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接受方也不需要在未来偿还。其二,与资本转移不同,在一定期间内,经常转移收支是经常性的,且不管来源如何,其去向都是为了本期消费。而资本转移不是经常性的,其目的在于进行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投资。经常转移收支是发生于生产过程之外的收支,是生产性收入或原始收入的重新分配。根据1993年SNA,经常转移项目主要有以下几大类:收入税、社会保障缴款、社会福利补贴以及其他经常转移项目等。从图1我们还可发现GDP分配核算在整个核算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它是连接GDP生产核算与GDP使用核算和资金流量核算的中间环节。因为,作为GDP分配核算的最终总量指标可支配收入,一方面表现为购买各种消费品的资金来源而进入GDP使用核算账户;另一方面表现为本期收入剩余各机构部门的储蓄而进入资本核41学 术 问 题 研 究(综 合 版)Academic Research(Integrated edition)2009年第1期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算账户,从而形成资金流量核算的逻辑起点。可见,在SNA国民分配核算框架中,我们所要考察的对象是生产领域的增加值,如何通过分配和再分配转化为原始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在不考虑对外经济要素的情况下,由于某一部门的财产收入与转移收入与另一部门的财产收入的支出和转移收入的支出对应相等,因此,从全社会看,财产收入净额与转移收入净额是零。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可以建立如下恒等公式:社会增加值=社会原始收入=社会可支配收入(1)这一恒等公式告诉我们,分配的规模取决于生产的规模,或者说生产规模有多大,分配规模就有多大。从总量上看,相对于生产规模,分配不会增加或减少收入的数量,改变的只是收入数量在不同部门的分布。三、关于生产性核算原则的理论认识GDP是一定时期社会最终成果的集中体现。从实物形态看,表现为社会最终产品;从价值形态看,表现为社会增加值的集合。假定q代表最终产品的数量;p代表各种最终产品相对应的价格;y代表企业生产的增加值,它包含劳动报酬、营业盈余、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i和j分别代表最终产品和企业的数目。于是,我们可以建立以下等式:piqi=yj4(2)从公式(2)不难推断,如果说收入分配、再分配的源头是GDP内含的货币价值流量,则在GDP分配核算框架下,收入必须具有生产性,即这些收入的背后必须体现本期所生产的最终使用产品。相反,凡是与本期社会最终产品没有联系的货币所得,都不具有生产性质,一律不作为GDP分配核算的对象。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个经济实体所获得的收入多种多样、纷繁复杂,既有生产性收入,也有非生产性收入,根据生产性原则,并不是所有的收入都能成为国民分配核算的内容,需要把经济实体本身所创造的收入与该实体所获得的收入严格区分开来。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从经济实体的全部收入入手进行核算,必须将非生产性收入加以扣除。首先,资产交易所得不是生产性收入。在现实生活中,资产交易形式很多,主要有两种类型:其一,金融资产之间的交易。所谓金融资产,是指金融交易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是持有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向有关企业或个人要求归还本金或索取收益的凭证,包括股票、债券、存单等。在这里,为了防止混淆,我们将资产交易所得和资产交易收益加以区分。前者是指资产流量本身,如售卖股票、债券的货币所得,不是生产性收入。后者是转让资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回报,如利息、股金、租金等,属于生产性收入,应该作为原始收入的组成内容。其二,非本期有形资产的交易。例如,原有住房、汽车、机器设备的买卖。这部分有形资产买卖的货币收入,之所以不能看作生产性收入,是因为这些资产是前期的生产成果,已经计入前期的GDP内。如果再计入本期GDP,必然会导致生产成果的重复计算。第二,用来补偿劳动对象消耗的收入不是生产性收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销售收入,不能全部作为生产性收入计入GDP,其中很大一部分旨在用于对所消耗的劳动对象或中间产品进行价值补偿,以便能购买新的劳动对象,保证企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可见,用来补偿劳动对象消耗的收入只在企业内部周转,并未进入国民经济分配领域。基于此,在开展GDP核算时,与中间消耗相对应的货币所得必须给予扣除。反之,如果将它们计入了GDP,表面看来本期收入高了,但却是以流动资产价值的减少为代价的。第三,转移收入不是生产性收入。市场经济的特征是等价交换,即产品与货币的交换,劳动与货币的交换等等。而转移收入表现为企业或个人在获得货币收入时,并没有提供相应的等价货物、服务或劳动。因此,人们又将这种收入称为单方面收入或无偿收入。例如,对企业而言,政府补贴就是一种转移收入;又如,对个人而言,社会保险福利、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企业对个人的捐助和个人之间的捐助,其都属于转移收入的性质。应该了解,无论SNA,还是MPS,转移收入都被称作再分配收入,即对生产性收入进行重新分配所获得的收入,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作512009年第1期 杨缅昆:GDP分配核算的若干理论问题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为生产性收入集合的GDP,如果再将转移收入包容进去,同样会导致收入的重复计算。最后,资产价格变动收益不是生产性收入。应该了解,资产交易收益与资产价格变动收益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指标范畴。前者属于生产性收入,前面我们已经提及;后者则是非生产性收入。在市场经济中,价格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起伏不定的。这种时高时低的价格变化必然会影响现存资产的价值。企业和个人由于价格上涨导致其持有资产的市场现价高于资产的买价,差值就是资产价格收益;反之,如果价格下跌,企业和个人持有资产的现价低于该资产的买价,差值就是资产价格损失。因此,在SNA,资产价格收益核算又称为资产损益核算,它作为SNA重要的核算内容,是用于调整资产的存量价值的。GDP核算是流量核算,不应该含有存量核算的内容。所以价格变动收益不论是潜在的,还是现实的,都不应该看作是生产性收入。下面我们进一步探讨GDP分配核算与持有资产损益之间的关系。四、GDP价值分配与持有资产损益从表面上看,持有资产损益核算与GDP分配核算没有什么关系。前者与资产存量的估价息息相关,而后者只是一种收入流量核算。但如果认真研究,两者之间存在着间接的隐性联系。因为,GDP价值分配,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其源头是一定时期所创造的社会增加值。换句话说,社会增加值的规模决定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规模。在物价发生变动时,如果在社会增加值核算中,未考虑消除持有资产损益的的因素,那么将会导致GDP价值规模的虚增或虚减。众所周知,社会增加值是社会最终产品的价值反映。在社会最终产品的实物构成中,有一个重要的项目库存变化。无论微观企业还是宏观社会,库存变动与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以下公式加以表现:期末存量=期初存量+生产量-销售量(3)将公式(3)变换为期末期初库存变动=生产量-销售量(4)由公式(4)可知,生产量大于销售量,库存变化为正数,库存产品增多;反之,生产量小于销售量,库存变化为负数,库存产品减少。从本质上说,库存变化反映的是相对于期初库存产品,期末库存产品在实物数量上的变化。这一变化用货币来表现,称为库存变动价值。在物价没有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库存变化与库存变化价值两个指标是等价的,也就是说,后者能够真实反映库存实物产品的变化情况。然而,如果物价出现了变动,尤其是在一个核算期(通常为一年)内,产品价格出现多次波动或者发生强烈的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库存价值变化并不是库存实物变化的真实写照。例如,假定某种产品在某一核算期内存在两种价格,子期1价格为50元/件,子期2价格为60元/件,子期1生产10件产品,销售5件,子期2生产了5件,销售了10件。显然,在核算期内所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出去,从实物角度看,库存变动为零,但从价值核算看,库存价值变动=(5010+605)-(505+6010)=-50元。所以,即便期内产量与销量保持平衡,却仍可能由于销售平均价格与生产平均价格不等而使计算出来的库存变动价值不为零,从而不能反映现实实物库存的真实变化。可见,由于价格的变化,使库存产品变化产生了持有资产损益。由于增加值是总产出减中间消耗的余额,而库存变化是总产出的构成项目,所以当库存变化包含有持有资产损益时,就会导致总产出核算的虚增或虚减,进而影响到所计算的社会增加值或GDP规模的虚增或虚减。在西方国家,企业以生产法推导增加值,并不是直接采用总产出扣除中间消耗的标准公式,而是从销售收入入手,采用派生公式间接推导增加值的4。其基本公式是:企业增加值=销售收入+(期末库存价值-期初库存价值)-外购货物价值(5)显然,倘若物价发生变化,销售收入自然会含有持有资产损益。在这种情况下,所推算出的增加值就会包括非生产性收入持有资产损益。为了避免这一现象出现,SNA严格规定了产出估价原则。具体地说,该原则要求一旦产品生产出来,即按当时的市场价格估计产出,不论这些产品是在本期销售,还是本期进入库存而在下期才61学 术 问 题 研 究(综 合 版)Academic Research(Integrated edition)2009年第1期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被销售。当产品在销售时,则按出库时的市场价格进行估价。按照这种方法估价,目的在于将由于价格的变化而引起的持有资产收益或损失加以消除,使产出的核算保持在生产价格的基础上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库存变动价值是由两个方面的因素组成的。一个是库存实物的变动,另一个是库存价格的变动。将公式(3)进行变换,我们可得到如下公式:销售收入-产出价值=期初库存价值-期末库存价值(6)从公式(6)不难推断,如果期末期初库存实物数量差额保持不变,只是产品价格发生变化,那么,持有资产损益表现为销售收入与产出价值的差额,而这个差额又与期初库存价值扣除期末库存价值的差额等价。两个差额数字相同,但方向相反。当我们试图从销售收入入手来推算产出价值时,其实表现为从销售收入中消除持有资产损益的过程。例如,当产品进入库存,我们按照Pi估计产出;当产品被售出时,则按照Pj估计销售。由于库存变化价值是入库价值减出库价值,即(Pi-Pj);又由于产出价值等于销售收入加库存变化价值,即Pi=Pj+(Pi-Pj),所以,当我们从销售收入推算产出价值时,利用这种估算方法,就可以将持有资产收益或损失加以扣除3。例如,假定某企业核算期初生产5000件产品,入库时每件产品生产价格为100元,又假定该核算期末5000件产品全部售出,但销售平均价格为110元,若以销售收入来推算产出,则产出价值=(1105000)+(1005000-1105000)=500000(元)从所计算出的产出结果看,我们必须根据产品的入库价格计算产出,而不能根据产品的出库价格(销售价格)计算产出,否则,在价格波动时,必然会有一部分持有资产损益进入到企业产出从而进入到企业增加值内,最终导致GDP并不是生产性收入集合的真实反映。参考文献:1J1R1希克斯 1价值和资本M 1北京:商务印书馆,1956:160,17112联合国 1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93M 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19313联合国 1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修订草稿 1全国国民经济核算协调委员会编印 1199114杨缅昆 1GDP及其扩展核算研究概论M 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47-49,78-841Research into Several Theoretical Problem s concern ingGDP D istribution AccountingYANGMian-kun(Yang-En University,Quanzhou,Fujian,362014,China)Abstract:It is true that GDP distribution accounting is not a new topic,but research into it remains rather insufficient.The existingmonographs and textbooks only provide simple interpretations of the indicators of GDP distribution accounting due to their lack of anoverall theoretical view.Based on the vision of the conceptof income,thisweakness can bemade up for by doing an overall thereti2cal research into the logical structure of GDP distribution accounting,the productive principle of income accounting,and the rela2tionship between GDP distribution accounting and gains and losses accounting for assets held.Key words:GDP distribution accounting;income;productive principle;gains and losses of assets held【责任编辑 孙洁斐】712009年第1期 杨缅昆:GDP分配核算的若干理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