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pdf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新大新材 公告编号:2010-011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如下: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4 月 26 日 关于核准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3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43.4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51,9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89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00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第 17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8,940 万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为 109,068 万元。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使用 21,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截止目前公司尚未落实具体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88,068 万元。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一)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2,420 万元在新疆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碳化硅专用微粉项目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在新疆奎屯市以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形式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2,420 万元实施年产 5 万吨碳化硅专用微粉项目。子公司暂定名:新疆新路标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3000 万元;经营范围:碳化硅专用微粉的生产和销售(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定为准)。2本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3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该园区交通方便,物流发达,工业生产配套设施完备。新疆伊犁及周边地区石英砂资源丰富,电力资源及石油焦等原料供应充足,新疆已经成为我国绿碳化硅主要生产地区之一。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而且碳化硅专用微粉是公司目前主导产品太阳能晶硅片刃料所需半成品原料,该项目的实施能够为公司原料供应提供有力保障。4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可实现营业收入(不含税)83,158 万元,年利润总额 6,858 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7.29%,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7.19 年。5投资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建设完成后第二年达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逐渐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进行实施。6项目投资预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用名称 金额 金额 备注 备注 1 建筑工程 11,942.72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4,871.15 3 其他费用 1,651.95 4 预备费 1,107.18 5 铺底流动资金 5,847 合计 25,420.00 7本项目已经过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8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涉及的风险主要有:(1)经营成本增加的风险。成立子公司需要设立新的组织机构,从公司总体运作的角度考虑,存在着经营成本增加的风险。(2)跨区经营管理风险。子公司成立后,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与子公司不在同一区域,因此对其经营管理的难度有所增加。(二)新建年产 25,000 吨太阳能晶硅电池片切割专用刃料项目。1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拟建设地点为河南省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司计划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建设该项目。本项目将按现代化生产的理念和要求,整体规划,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年产太阳能晶硅片切割专用刃料 25,000 吨,实现生产系统优化、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和竞争力。2本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3可行性分析 公司募投资金项目“年产 25,000 吨太阳能晶硅电池片切割专用刃料项目”已于 2009 年 7 月开始实施,计划在 2010 年 12 月完成建设,并达到设计产能。针对目前国内国际高速发展的光伏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的产业政策,根据目前市场对公司产品的实际需求和未来预测,完成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25,000 吨太阳能晶硅电池片切割专用刃料项目”后,公司总计 40,000 吨切割刃料的产能,尚不能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也不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和保持市场地位的要求。为此,公司计划利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入新增年产25,000吨太阳能晶硅电池片切割专用刃料产能。该项目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趋势,市场前景良好。本项目的实施,在原有专用工艺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行业自身发展,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及设备,新增建设年产 25,000 吨切割刃料项目,将近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项目规模适宜,技术方案可靠,设备水平先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本项目是可行的。4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可实现营业收入(不含税)57,242 万元,利润总额 8,211 万元。项目投资的盈利性指标较好,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31.8%,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4.5 年,均高于行业基准指标。5投资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建设完成后第二年达产。6本项目已经过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7项目投资预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用名称 金额 金额 备注 备注 1 建筑工程 5,040.4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5,567.2 3 工器具费 68.7 4 其他费用 2,190.4 5 预备费 1,029.3 6 铺底流动资金 2,964 合计 16,860 8风险提示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将面临着如何提高管理效率,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等问题;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公司面临技术革新及应用的风险。随着公司产能的释放,市场营销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三)公司投资实施上述项目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余款48,788 万元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最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妥善安排。在实际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前,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三、公司说明与承诺三、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0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对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其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议案中的1至2项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五、专项意见说明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规定,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超募资金中 22,42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5 万吨碳化硅专用微粉项目、16,86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25,000 吨太阳能晶硅电池片切割专用刃料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将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华林证券同意新大新材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按上述用途使用。特此公告。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