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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施工招标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招 标 人: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2/3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须知附表 1.须知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名称: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中原大化煤化工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高东峰 传真:0393-8958260 手机 13513913541 1.1.2 项目名称及地点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 建设地点:濮阳市濮水路西、石化西路南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到位 1.3.1 招标范围 濮阳永金,具体范围见本章第 2.4.1 条的叙述。1.3.2 计划工期 投标单位根据以往经验自行报工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项目经理资格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含)以上公安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四级(含)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资格:3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有真实类似工程业绩。1.5.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5.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2.5.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发标后 2 天内 1.6.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发标后 3 天内 1.7.1 分包 不允许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3/36 1.7.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要求 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14:30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要求 3.2 投标有效期 20 天 3.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款、汇票或银行信用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二万 收款单位: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濮阳工业区支行 账号:41001512810050202569 3.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07 年 10 月 1 日后(项目按照合同签署日期为准)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2 投标文件份数 1 正 4 副 4.1.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濮阳永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投标文件 在 2011 年 10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单位签字并盖章 5.1 开标时间 2011 年 10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5.2 开标地点 中原大化煤化工办公楼五楼 5.3 中标服务费 五百元 5.4 是否退还标书 否 5.5 购买标书费 100 元 5.6 图纸押金 无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4/36 2 总则 2 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2.1.1 濮阳 20 万吨/年产乙二醇项目是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五套乙二醇项目之一,项目采用河南煤化集团与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拥有、世界首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基乙二醇合成技术。项目总投资 7.8 亿元。本次招标为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厂区周界防范系统):包括:1.采集部分。2.监控中心部分。3.材料部分。具体要求见本章文件 3.2 条。2.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前附表 2.1.3 项目名称及地点:见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见前附表 2.3 招标方式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 2.4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4.1 招标范围:1)采集部分(立杆、监控防雷器、室外接线箱)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和保修。)采集部分(立杆、监控防雷器、室外接线箱)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和保修。2)监控中心部分:数字硬盘录像机(控制中心)、硬盘、显示器等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和保修。)监控中心部分:数字硬盘录像机(控制中心)、硬盘、显示器等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和保修。3)材料部分:视频光纤、电源电缆、控制电缆等材料采购及安装和保修。具体要求见报价表。材料部分:视频光纤、电源电缆、控制电缆等材料采购及安装和保修。具体要求见报价表。2.5.2 计划工期:见前附表 2.4.3 质量要求:见前附表 2.5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2.5.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本标段的招标人、监理人等有利害关系的(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5/36 2.5.4 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2%)。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或甲方直接从乙方当月工程款内支付。2.6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7 保密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8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9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0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招标方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方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11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分包分包 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2.13 偏离偏离 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图纸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6/36(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 技术标准和要求 3.2.1 具体参数:名 称 参 数 备注 球型摄像机(索尼高清球机(低照度、露天防水))360无限制旋转,4 个预置位,1 条巡航轨迹,内置风循环散热自动温度控制系统,内置 SONY 480CP 一体化摄像机,1/3SONY CCD,18 倍光学变焦*12 倍数字放大,水平清晰度540 电视线,150M 红外智能高速球型摄像机(400/S),金属铝合金外壳,外置拨码,3D 定位功能.3 个 摄像机(索尼高清枪机(低照度、露天防水))1/3 SONY Super HAD CCD,540TVL,0LUX/IR ON,灯距离 80100 米,DC12V 供电,标配 25mm 镜头,防护等级 IP66,内置雷电泄放器、过压保护,功耗最高 7W 11 个 硬盘录像机 模数混合型高清硬盘录像机,DVROS 操作系统,高清 D1 格式,16 路视频输入,16 路音频输入,16 路报警输入,8 路报警输出,支持双显,可实现报警联动,预览 704*576,回放704*576,USB、支持光盘刻录,USB、网络等种备份方式,支持远程 IE 监控 硬盘 监控专用企业版 2T 1 监视器 三星 22 寸液晶 1 立杆 4 米立杆 14 监视器 三星 42 寸液晶 1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7/36 电源 24v 带云台控制器 3 电源 2A12v 野外型 11 视频线 SYWV 75-7 国标线(带屏蔽)ups 500W 维持 3 小时 1 Pvc 线管 25mm 厚壁管 电源线 RVVP 2*1.5 国标线(带抗拉层)控制线 RVVP 2*1.0 国标线(带抗拉层)监控防雷器 SV-3/220 室外接线箱 其它 合计 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应符合 GA/T 75 的规定。所有视频信号均采用光纤及电缆的传输方式。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8/36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9/36 注:需从监控室向综合楼铺设一根信号线,满足在综合楼办公电脑上能够查看现场情况(需设权限)。投标人根据布置图自行设计摄像头间距。3.2.2 安防中心控制室 1)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电子巡查的终端设备均应设置在安防分控室或安防中心控制室。在安防中心控制室或安防分控室应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打印。2)安防中心控制室或安防分控室配置的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准确地指示报警区域,实时声、光提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等信息。3)监控中心需要电子地图(3D)、监控中心的相关系统需有联动功能、系统集成(统一的管理平台)、操作简洁及实用。4)需厂内的所有摄像图像、报警等信息集中到监控中心统一集中管理。3.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摄像机安装应减少或避免图象出现逆光,且摄象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 200Lx。2)出入口、主要通道摄象机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固定焦距、方向 b、监视区域内不应有盲区 c、在 24 小时内通过监视屏均应能清楚地辨别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3)在面积较大的公共区域宜安装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辩别监视范围内的人员活动情况。云台、变焦停止操作后,摄像机应在 20.5min 内自动复位至原始设定状态。4)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 24h 图像记录。图像记录帧速应不少于 24frame/s,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15 天。硬盘录像机应符合 GB/2006-20815 的要求。5)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能根据系统的配置,控制摄像机云台、镜头等。6)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s 以内。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0/36 7)(无路灯照明的情况下)(无路灯照明的情况下)摄像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监看不低于 540 线,回放不低于 480 线。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GA/T 367 的规定。9)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s 以内。3.2.2 施工及验收标准 按图纸要求标准,图纸无要求的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当标准要求不统一时,按严格者执行。3.3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3.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3.3.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3.4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4.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4.1.1 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投标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信用保函(4)投标单位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投标商务报价(需单独密封);(6)同类工程业绩;(7)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4.1.2 技术标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设计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进度保证体系等);(2)项目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1/36 管理机构;(3)招标人规定的其他材料。4.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见第二章 投标报价 4.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4.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4.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5.2 投标人前附表 3.3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4.4.3 合同签署前,中标人缴二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和安全、质量、进度、人员风险抵押金。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质量、投资、进度、人员方面相关规定,按规定从履约保证金内进行处罚。竣工验收完无息退还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注:安全、质量、投资、进度、人员方面风险抵押金是指在 1)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安全、质量等问题的处罚;2)没有完成进度节点的的处罚;3)具体处罚办法在签订具体合同中予以明确。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5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4.5.1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5 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5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准采用活页形式。4.55 商务报价表一份需单独密封。商务报价表一份需单独密封。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2/36 5投标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5.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3 未按前附表第 4.1.1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 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5.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6开标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抽签顺序确定开标及述标顺序;(6)评标委员会质疑及评标;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3/36(7)如有必要进行二次或三次投标报价;(8)评委评议及投票(9)开标结束。7评标评标 评标的基本原则:投标报价、报价费率及计算基础的合理性;工期及保证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企业资历、施工经验、社会信誉、资金调剂能力及对承发包合同的承诺程度。8合同授予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得票多少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8.2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传真等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8.3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8.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8.3.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9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4/36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一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5/36 第二章 投标报价 1 招标人供应要求招标人供应要求 1.1.本工程中工程材料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报价时写清设备型号)。材料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材料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1.2.投标单位所采购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所购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投标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甲方、质量检查单位、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出厂合格证在工程竣工时作为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1.3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工程说明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等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基础,依据报价书编制的原则结合施工组织措施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工作量的变化现场签证处理。1.4材料价、税金、施工、保修、现场清理、机械场外运输费、安装拆卸及停滞费在报综合单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取任何费用。(施工现场自行勘查)材料价、税金、施工、保修、现场清理、机械场外运输费、安装拆卸及停滞费在报综合单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取任何费用。(施工现场自行勘查)1.5 水、电:水量、电量按乙方工程实际消耗量为准,每月从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包括损耗及公摊),没装水、电表的按预算量扣除。2 报价编制办法 21 本招标工程定额可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取费只计取安全文施明措费和规费。在满足已有方案的条件下报包死总价(需现场勘察后根据现场情况报价,中标后总价不再调整)、综合单价以及综合单价取定表,结算价在满足已有方案的条件下报包死总价(需现场勘察后根据现场情况报价,中标后总价不再调整)、综合单价以及综合单价取定表,结算价=总价总价+变更价(如其他位置需要增减监控点)。变更价(如其他位置需要增减监控点)。22 人工单价由投标单位根据有关文件及工程所在地的物价水平,结合本企业的管理状况自行报价,不作调整;2.3 施工用水、电按有偿使用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在工厂内提供水、电接口,但投标单位必须在报价中明确总用电负荷(功率)。2.4 投标报价汇总表详见附表一 3 报价须知报价须知 3.1 工程报价表是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对比和经济分析的主要依据,要求投标单位认真填写;3.2 报价表数值应为一个确定值,若出现变值则作为废标,取费的让利部分必须明确;3.3 由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图纸或其它招标文件的错误理解或疏忽,而导致报价时少报、漏报,中标后将不再调整,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6/36 附表一附表一 投标报价汇总表一 投标报价汇总表一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生产厂家备注 1 球型摄像机(索尼高清球机(低照度))SONY 480CP 台 3 个 2 摄像机(索尼高清枪机(低照度))SR-V1310PDV 1/3 SONY Super HAD CCD,540TVL,0LUX/IR ON 台 11 个 3 硬盘录像机 海康威视8116HF-S 台 1 4 硬盘 监控专用企业版2T(三星)块 1 5 监视器 三星 22 寸液晶(三星)块 1 6 立杆 4 米立杆 根 14 7 监视器 三星 42 寸液晶(三星)台 1 8 电源 24v 带云台控制器 台 3 9 电源 2A12v 野外型 台 11 10 视频线 SYWV 75-7 国标米 长度勘察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7/36 线(带屏蔽)现场自定 11 ups 500W 维持 3 小时台 1 12 Pvc 线管 25mm 厚壁管 米 长度勘察现场自定 13 电源线 RVVP 2*1.5 国标线(带抗拉层)米 长度勘察现场自定 14 控制线 RVVP 2*1.0 国标线(带抗拉层)米 长度勘察现场自定 15 监控防雷器 SV-3/220 个 14 16 室外接线箱 防雨型 台 14 型号自定 17 其它 18 工程总价及工期 19 优惠条件及免费保修年限 20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21 注释 以上所报综合单价包括:材料价、税金、施工费、保修费、现场清理费、机械场外运输费、安装拆卸及停滞费等费用不再单独计取任何费用。电缆等长度自行勘察现场后自定,报价时填写实际米数。以上总价为工程结算价(如无变更),所有视频信号均采用光纤传输。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8/3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发包人(全称):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承包人(全称):_(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 1 条 工程概况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 1.2 工程名称: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 1.3 工程地点:濮阳市濮水路西、石化西路南 1.4 承包范围:1)采集部分(立杆、监控防雷器、室外接线箱)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和保修。2)监控中心部分:数字硬盘录像机(控制中心)、硬盘、显示器等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和保修。3)材料部分:视频光纤、电源电缆、控制电缆等材料采购及安装和保修。1.5 工作内容: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的材料采购及安装和保修。第 2 条 合同工期第 2 条 合同工期 2.1 合同工期:总工期_天日历天数。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进场。2.2 发生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甲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一周以内累计超过 8 小时的停水停电、甲方连续三个月不能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监理认可后,可以顺延工期。2.3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具备安装条件的工期或甲方、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担每天 1000 元的违约金。第 3 条 质量标准第 3 条 质量标准 3.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19/36 第 4 条 合同价款 第 4 条 合同价款 4.1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4.2 工程量确认 乙方每月 18 日前向甲方、监理提交已完工程量进度报告一式 6 份:甲方、监理在 4 日内审核完毕,工程量进度报告只做为申请进度款的依据,不做为最终结算依据。4.3 合同价款结算原则: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全费综总价全费综总价+现场变更费用。现场变更费用。4.4 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照每月完成实际进度的 85%支付工程款,单位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经甲方批复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保留时间为整个项目竣工后一年)。4.5 本工程不计取以下费用:误工费;8 小时以内的临时性停水、停电所造成的影响;因场地狭窄或其他原因发生的厂内材料二次搬运费用;施工现场临时作业场地平整与铺垫所发生的费用;因工期要求需要组织抢工、赶工;施工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农关系等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乙方为方便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第 5 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第 5 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第 6 条 第 6 条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6.1 法律、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6.2 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效力顺序:图纸指定的标准规范优先,其它依次为行业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本工程的标准、规范。第 7 条 双方及监理单位驻工地代表及其职权 第 7 条 双方及监理单位驻工地代表及其职权 7.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20/36 职权: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7.2 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3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7.3.1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3.2 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特殊情况需向甲方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应承担1000 元/天的违约金。第 8 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 8 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工作 8.1.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需的电接口接至施工场地 200 米以内。8.1.2 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四套施工图(其中两套作为竣工图交回甲方)。8.1.3 向乙方提供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8.1.4 办理应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8.2.5 向乙方交验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8.1.6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1.7 甲方及监理认为乙方的劳动力数量、现场组织等不足以完成相应工程内容,并将影响到整体工期的情况时,乙方在甲方催促的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工程中直接分包工程并从乙方造价中扣除相应部分,乙方不计取肢解索赔费用。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乙方须进行赔偿。8.2 乙方工作 8.2.1 开工后 7 日内向甲方、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8.2.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8.2.3 按国家或地方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21/36 8.2.4 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保护不善造成损毁的,负责返工修理,并承担相关费用。8.2.5 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8.2.6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进行分包。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乙方须进行赔偿。8.2.7按时参加图纸会审,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施工图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理、质监站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协调。8.2.8.乙方施工按规定填写施工日志,如实记载施工情况,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8.2.9.按照规定提出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提供工程完整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竣工图纸。8.2.10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分块管理,各负其责,保证施工现场整洁,设备清洁完好,做到文明施工,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8.2.11.在合同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补完善,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8.2.12.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8.2.13.在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连续施工两个月。8.2.14.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事宜。第 9 条 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和终止施工 9.1 延期开工 第 9 条 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和终止施工 9.1 延期开工 9.1.1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工期不予顺延。9.1.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9.2 暂停施工 9.2 暂停施工 9.2.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甲方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22/36 9.2.2 由于不可抗拒力或甲方的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予以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以甲方确认的乙方人员离进场差旅费、施工设备进出场费为限。9.3 终止施工 9.3 终止施工 由于不可抗拒力或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终止施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做好已完工程的工程量确认,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原则结算工程价款;工程量完成不到二分之一的,甲方予以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以甲方确认的乙方人员离进场差旅费、施工设备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为限。第 10 条 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第 10 条 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10.1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10.2 乙方在施工中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质监站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方便,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标准。10.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0.4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按要求需要中间验收的部位,乙方应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第 11 条 安全施工 第 11 条 安全施工 11.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1.2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或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11.3 因乙方发生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等需要赔偿时,甲方可直接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不足三万元时,乙方应再补交至满五万元。如果其履约保证金是以信用保函形式提供,则甲方可先垫付赔偿金额,并从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第 12 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第 12 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12.1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23/36 12.2 工程量确认 乙方每月 18 日前向甲方、监理提交已完工程量进度报告一式 6 份:甲方、监理在 3 日内审核完毕,工程量进度报告只做为申请进度款的依据,不做为最终结算依据。12.3 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照每月完成实际进度的 85%支付工程款,单位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经甲方批复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保留时间为整个项目竣工后一年)。第 13 条 材料设备 第 13 条 材料设备 13.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或补充条款约定的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13.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13.3本工程中建筑主体工程材料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但其质量须经甲方认可。对于安装和装饰工程,原则上由甲方供应主材,具体甲乙双方供应的材料品种及要求,在项目实施阶段另补签协议确定。土建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自购,但需甲方认可质量。安装工程的材料按甲方要求确定供应方,原则上主材由甲方供应,具体供应的材料品种及要求,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第 14 条 工程变更第 14 条 工程变更 14.1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甲方承担。15.2 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14.3 乙方为了方便施工提出的变更,经甲方、监理和设计单位批准后可以实施,但不因此增加工程价款,工程价款因此减少的,按节省费用的 50%奖励给乙方。14.4 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按合同价计价原则计算,如果合同有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14.5 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随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第 15 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 15 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濮阳乙二醇项目界区内安保工程招标文件 24/36 15.1 竣工验收 15.1 竣工验收 15.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竣工图一式两份。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28 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14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